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本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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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府办发〔2022〕1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本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本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1日

关于加快本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结合上海实际,现提出加快本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如下:

  一、原则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惠及民生。聚焦农村寄递物流服务能力和效率集中发力、综合赋能,着力提升城乡寄递物流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水平。

  ——坚持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紧紧围绕强村、富民、美环境,深入推动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与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村绿色生活方式、当代农民增收创业的有机结合,积极服务于绿色田园、美丽家园、幸福乐园工程。

  ——坚持市场主导、消费升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化方式为主,聚焦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消费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助力农民创收增收,促进农村消费服务方式转变,更好服务上海构建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

  ——坚持资源共享、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打通政策堵点,引导各类主体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参与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支持邮政、快递、物流等企业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和配送渠道,与现代农业、电子商务等深度融合,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协同发展示范项目,引领带动农村地区寄递物流水平提升。

  到2025年,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基本消除寄递物流公共服务能力城乡差别,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便民惠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农村邮政基础设施服务能力

  发挥农村邮政体系作用。在保证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逐步开放乡镇网点,强化邮政网络节点重要作用。创新乡镇邮政网点运营模式,承接代收代办代缴等各类农村公共服务,实现“一点多能”,提升农村邮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支持邮政企业公平参与农村寄递服务市场竞争,以市场化方式为农村电商提供寄递、仓储、金融一体化服务。(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等和各涉农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

  在涉农区,依托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运站、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等建设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快递公共服务站);整合村内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利用村内现有公共设施,建设村、农居社区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进一步推进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之间的合作,进一步提升农村邮政快递服务满意度。逐步推进在乡镇、农村布设智能快件(信包)箱。推进乡镇邮政局(所)改造,加快推进农村邮路汽车化。推进农村邮政快递绿色化,邮政、快递新增配送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汽车。引导快递企业总部加大农村寄递网络投资力度,规范建设管理农村寄递网点,保障网点稳定运行。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或专项政策,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各快递企业等和各涉农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协同发展

  强化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等协同融合发展。推进不同主体之间标准互认和服务互补,在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安全责任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探索相应的投资方式、服务规范和收益分配机制。鼓励企业通过数据共享、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信息化服务能力。继续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的主渠道作用,推动运输集约化、设备标准化和流程信息化,建设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带动提升寄递物流对农村电商的定制化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形成城乡一体的公路网络。合理配置城乡交通资源,打造宣传推广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品牌。(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各快递企业等和各涉农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提升农村投递服务水平

  持续推进邮件建制村直投到户,采取“三个一点”(即政府补一点、村里贴一点、邮政企业出一点)模式,以代投员投递到户方式,稳步提高农村地区邮件直投到户比例。进一步加强乡镇快递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推进快递服务城乡均等化,推动农村地区快递进村到户。引导快递企业完善符合农村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快递企业总部责任,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快递网络可持续运行。(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各快递企业等和各涉农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双向流通机制

  鼓励邮政快递企业深入推进寄递服务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服务乡镇、农村的能力,通过驻村设点、企业合作等方式,促进工业品下乡流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邮政快递企业深入开展“一区一品”农特产品进城精品项目,主动对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服务绿色田园工程,打造服务农特产品上行直通车。推动邮政快递与农村电商协同发展,推广“互联网+”服务模式,通过寄递物流对接平台、直播等,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各快递企业等和各涉农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并鼓励其他社会资本在农产品田头市场合作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缩短流通时间,减少产品损耗,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效益。引导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依托快递物流园区建设冷链仓储设施,增加冷链运输车辆,提升末端冷链配送能力,逐步建立覆盖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冷链寄递物流体系。推广电商快递冷链服务规范,提升冷链寄递安全监管水平。邮政快递企业如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各快递企业等和各涉农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

  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取消不合理、不必要限制,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鼓励电商企业、寄递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加强寄递物流服务监管和运输安全管理,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依法查处未按照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市邮政管理局和各涉农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落实

  各涉农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可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配套措施。各涉农区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落实地方财政支出责任,支持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抓好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出台相应支持政策,组织开展试点,做好跟踪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市邮政管理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推进,重大情况及时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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