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的批复
沪府〔2023〕23号
市规划资源局、浦东新区政府:
沪规划资源总〔2023〕25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具体批复如下:
一、川沙新镇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是川沙主城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入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立足地区实际,努力将川沙新镇打造成国际交往、旅游度假、历史文化、生态休闲等深度融合的活力高地和引领浦东新区中部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川沙新镇要延续和保护独具特色的川沙堡城历史格局和横塘纵浦的自然环境肌理,继承和发扬滨海乡土文化和中西合璧的城市风貌特征,保护和传承物质遗存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更新一体化发展。保护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周边建筑的性质、高度、体量和色彩。
三、川沙新镇要严格控制常住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和布局。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蓝绿交织、半城半绿”的生态资源优势,锚固浦东中部地区生态绿芯,激活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强化城市安全韧性,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设施规划建设。
四、川沙新镇要按照空间协同要求,建设高品质的特色综合型城镇。构建由“主城区—社区—村庄”组成的城乡体系,加快推动川沙城市副中心建设,促进城乡融合,推动城镇空间、产业空间、生态空间协调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各类设施集聚共享。完善多层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优化综合交通系统,加快公共交通体系与慢行交通体系建设。
请你们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实行全过程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