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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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hanghai.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 年,上海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 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条例》和《规定》各项规定,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全市共主动公开新增市政府规章18件(含新制定4件,修改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707件,其他文件34980件。在“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50件、人事任免文件195件、其他文件77件,区和部门文件及政策解读519篇。

  全年共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54 场、新闻通气会14场。其中,新闻发布会包括“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系列8场、“高质量发展在申城”系列16场、例行新闻发布会30场,近1900家次境内外媒体、2500余人次记者参加。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290件,申请数量较2022年上升29.3%;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430件(含上年度转结),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0538件,占30.61%;不予公开1615件,占4.70%;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4342件,占41.66%;不予处理822件,占2.39%;其他处理7113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销5330件),占20.66%。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202件,结果纠正77件。信息公开行政诉讼927件,结果纠正3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落实国办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流程。

  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公文库建设,实现统一入口、分类展示、一键查询。

  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制定发布《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健全备案审查和评估清理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入库的检查考核,推动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纳入“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管理。截至2023年底,平台纳入管理的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764件。

  做好上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库的更新维护工作。在与国家规章库对接的基础上,与“上海城市法规全书”“上海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对接,方便社会公众查阅下载。

  做好政府公报的编辑和赠阅工作。市区两级政府公报公开文件和相关政策解读1512件,其中《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共编辑24期,刊登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94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46件,政策解读117件。在“市政府公报”专栏增设搜索栏,方便市民查阅公报历史文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建设。开设政策集成发布专栏,汇集营商环境、惠企政策、养老服务等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政策文件4653件,切实解决“三跨”政策查找难的问题;探索政策“阅办联动”,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政策标题和内容页设置“办”字图标,支持有办事需求的用户浏览政策时“阅后即办”,全市已有近400件政策文件实现“阅办联动”。在政策文件发布页面开放政策咨询功能。

  加强“上海发布”政务新媒体建设,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政策文件权威解读,粉丝总量超过2800万。

  每季度对全市70家政府网站开展全覆盖检查,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府网站安全扫描;对全市1874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开展抽查,共抽样1754个。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

  (五)监督保障方面

  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机制。年初制定发布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进行工作部署;每季通报推进情况,交流各区、各部门相关做法和经验;年中开展工作检查,通报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围绕政策集成式发布、政策解读质量提升等重点工作,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强化重点工作的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综合指导。

  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评选出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30名,通过评选活动,充分展示、总结和交流各单位近年来工作成效、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优化政务公开考核评估体系。以评价实际工作效果为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和难点瓶颈,加大重点专项工作考核权重,提高考核结果区分度。

  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市政府办公厅年初组织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集中培训;年中围绕依申请办理典型案例和规范文书、政策解读、行政复议法施行准备工作等专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开展直达各区级部门和街镇等基层一线单位的培训活动,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8(含新制发 4 件,修改 14 件)

22

269

行政规范性文件

707

605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27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374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018350

行政强制

11150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072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419

1651

11

29

58

122

3429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82

144

0

4

3

2

223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592

453

3

3

24

24

1009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96

39

0

0

3

1

43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40

0

0

0

0

0

4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9

2

0

1

0

0

1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54

5

0

0

0

0

59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02

7

0

0

0

0

209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78

4

0

0

1

0

18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82

7

0

0

0

0

189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91

1

0

0

0

1

9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800

22

0

1

1

6

83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849

534

3

2

9

28

114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414

99

0

21

9

3

254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52

14

0

1

0

4

37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87

3

0

0

0

1

191

2.重复申请

506

28

0

0

0

0

53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3

0

0

0

0

0

3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88

0

0

0

0

0

88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6

0

0

0

0

0

6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011

3

1

0

0

5

102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15

0

0

0

0

21

3.其他

5541

470

2

4

14

41

6072

(七)总计

32507

1706

9

33

61

114

344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994

89

2

0

0

10

209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16

77

207

202

1202

340

32

294

4

670

148

0

105

4

25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公开助推政策落地的成效有待进一步突显,在政策获取的便利性、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政策咨询回应的及时性、看政策到用政策的便捷性等方面,与企业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二是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以更好地适配企业群众的使用需求;三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22年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 2022 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推行“三个转变”的公开理念。通过“上海发布”、政务服务场所等渠道,线上线下结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企业和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确定公开工作重点,推动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明确公开责任单位,确保相关信息依法主动公开到位,推动政务公开从注重公开数量向更加注重公开质量和深度转变。优化政策全流程公开,着眼政策发布、政策推送、政策沟通和辅导、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等环节,不断提升公开质效,推动政务公开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二是开展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打造政策主题式集成平台,切实解决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政策查找难问题。三是实施政策解读质量提升“三步走”计划。第一步,开展政策解读质效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调研了解企业群众对政策解读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建议,形成改进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的工作方案;第二步,开展政策解读优秀案例遴选及点评,组织市民、企业和专家代表遴选出优秀解读案例,为各单位提供案例指引;第三步,组织编制政策解读工作指南,作为工具书为各单位提供规则指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全力做好“五个中心”建设、浦东引领区建设、“三大任务”推进、“三大平台”建设、重点领域改革等情况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 6.0 版208项改革举措,主动公开和解读促消费“15 条”、投资促进“24 条”、稳外贸“21 条”、吸引外资“20 条”等稳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市发展改革委及时公开本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行动方案”明确的280项具体任务和举措完成情况,发布《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深化拓展特殊经济功能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的若干意见》,推动制定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交通委主动公开国际航运中心能级提升、长三角交通一体化建设、进博会交通保障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情况;发布《关于授权下放“五个新城”相关市级交通建设审批权限的通知》,做好重大交通设施建设推进情况信息公开。

  2、优化营商环境和惠企政策信息公开。市发展改革委推出政策集成专栏,发布《营商环境上海案例汇编》《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管理政策汇编》《企业办事一本通》《虹桥“一批政策措施”文件汇编》等政策汇编。市经济信息化委发布《上海市惠企政策清单》《上海市涉企公共服务清单》,开展多媒体形式的政策解读,并提供惠企实用型政策智能匹配。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35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发布《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市司法局牵头制定发布《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在“随申办”上线全国首个“合规一码通”。市国资委在地方国资中率先启动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标准指标体系建设,并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行ESG评价试点,推动上海国企规范实施ESG信息披露工作。

  3、推进城市空间格局优化提升情况信息公开。市规划资源局全面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情况和阶段性成果信息公开,做好示范街镇、社区及示范项目发布工作。市住建委及时公开本市重大工程和“五大新城”等重点区域建设情况,定期公布“两旧一村”改造、“一江一河”滨水公共空间建设、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无障碍环境提升等民心工程推进情况。市绿化市容局每月主动公开“建成200公里绿道”等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公开11座环上公园建成开放信息、城市公园名录调整情况,发布《上海城市公园实行24小时开放的管理指引(试行)》《上海市单位附属绿地开放共享实施办法》。及时公开103个“美丽街区”项目清单、5339处公共空间休憩座椅、1059座24小时开放环卫公厕、227座环卫公厕适老化和适幼化改造等信息。公布40条户外招牌特色道路(街区)。

  4、碳达峰碳中和进展情况信息开。市发展改革委公开《上海市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市生态环境局针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重点关注的减污降碳、碳普惠、碳交易工作等建议提案,主动公开代表建议答复8件、提案答复13件。

  5、住房保障和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市房屋管理局发布《大型居住社区配套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 年)》《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管理导则》《上海市旧住房拆除重建设计导则》《上海市在沪住宅修缮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在随申办“我要租房”应用场景上线新建类保租房项目,方便新市民、青年人在线查询和申请办理。优化“廉租住房便民信息自助查询服务”系统,方便市民便捷查询廉租住房政策、审核进度、审核结果和补贴发放等信息。市教委在“上海教育”政务微信开辟“随申办-教育”专区,设立10余个招生入学政策查询板块,打造高效便捷的“指尖”教育服务平台。

  6、就业、养老、托育和民生保障待遇信息公开。市人社局发布包括“企业篇”和“个人篇”两大板块的就业创业培训政策电子书,推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宝典,方便学生查找求职、创业、培训见习、劳动关系、薪酬福利、职工维权等相关政策及各项服务;在人社官网优化“人人乐业”专项行动失业人员就业帮扶政策专区,推出政策、服务、经办机构三清单。市教委做好《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及时发布公办幼儿园托育服务点建设情况。市民政局聚焦养老服务、特殊群体关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微治理等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新进展,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并充分运用可视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

  7、公共文化活动和促进消费信息公开。市文旅局做好重点文博展览、重要惠民活动、重点文旅项目等推介报道和信息公开。全年举办 5000场艺术公共教育活动,每月及时跟进发布公共艺术教育、美育课堂等重要活动信息。做好第22届上海国际艺术节、第28届上海电视节、上海市民文化节十周年等重要文化活动信息发布。市商务委围绕本市“一节六季”促消费活动,设计推出“促消费活动排片表”,方便公众查阅全年促消费活动信息。

  8、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信息公开。市应急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检查和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本市生产安全(工矿商贸)及生产经营性火灾死亡事故情况的通报,跟踪发布最新印发的市级专项预案、应急管理单元预案等信息,主动公开市级应急演练活动情况。市水务局及时更新发布防汛工作动态和水情通报,做好防汛防台预案披露和预警提示;及时更新22个易积水小区提升改造和11条道路积水点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市住建委、市房管局主动公开全市住宅小区建筑外墙高空坠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和房屋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9、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信息公开。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公共资源“一网交易”信息公开,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录、公开目录、服务清单指引、场内交易信用记分办法等,不断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透明度。

  10、财政和审计整改信息公开。市财政局制定《2023年度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要求、公开时限和公开主体。发布《上海市(市级及以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2023年7月版)》。全面公开财政项目绩效目标,公开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集中发布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设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公开专栏,集中公开资产管理信息。市农业农村委设置“农业资金管理”专栏,全面公开各类惠农补贴资金、专项资金等分配情况。市审计局积极做好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等“四本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本市稳岗就业民生保障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等专项审计(调查)以及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等26项单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协同推进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进落实审计监督。

  11、公共服务和投诉集中领域监管信息公开。市市场监管局依托市场监管系统“12315 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平台开展投诉热点公示工作。在网站发布进口服装、陶瓷砖、贵金属首饰等61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在微信发布17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和消费提示,在抖音发布2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和消费提示。公示196552件投诉处理情况。市商务委依托单用途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做好发卡经营者开展单用途卡商务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和发布工作,消费者通过信用铭牌实施信用查询累计54.7万人次。市卫健委将医院信息公开要求纳入等级评审等公立医院监管内容。结合投诉处理工作,组织市、区两级医疗机构对医院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中投诉途径、纠纷处理等内容的公示情况开展自查;督促各区卫生健康委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

  (二)优化政策发布、推送全流程公开机制。

  1、政策集成式发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房管局等部门牵头,协调32个市级部门16个区,以“一件事”“一类事”为视角,集成纵贯国家、市、区、街镇四级的政策文件4653件。市人社局在人社自助经办系统中开发“点单式申请”平台,覆盖市、区两级涉及就业的惠企政策107项、就业创业培训政策电子书、高校毕业生就业宝典。市应急局聚焦本市企业关于安全生产领域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等方面政策信息的需求,在官网设置“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进口危险化学品通关、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专栏,发布跨层级、跨部门政策文件75件。市知识产权局推出知识产权惠企政策服务包,涵盖知识产权全链条各领域。宝山区发布全面推进政策集成式发布工作实施方案,实现区政务公开平台政策集成式发布和“阅办联动”功能。徐汇区结合区内情况,新增创新创业和十五分钟生活圈相关政策集成式发布内容,并在区政府网站集成式发布专栏公开。

  2、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和咨询服务。全市依托一网通办个人和企业专属空间等开展政策推送,累计实现244条市级政策、4388条区级政策的精准推送,惠及企业用户342万户、个人用户2655万。市公安局推进出入境办证进度精准推送“五星卡”签发启用通知,精确推送本市永居外国人。嘉定区开设惠企服务综合窗口,优化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形成惠企政策咨询服务清单。松江区依托“人才服务站”平台,围绕人才政策、公共就业、补贴申领、人才公寓租赁等,开展“政策解答、操作讲解、受理审核”一站式服务,不断提高企业、市民政策获取便利度和政策知晓度。金山区探索政策颗粒化解构,运用“金企服务云”平台,通过政策拆解和精准画像,建立智慧推送体系。已收录拆解惠企政策800余条,在线可申报产业政策79条,使5400余家用户企业通过平台畅享定向推送的精准服务。崇明区整理提炼农业农村相关政策常见问题80条,及时将相关问答更新至“一网通办”知识库并进行推送,覆盖行政审批事项91项。

  3、探索政社合作政策公开服务机制。徐汇区发挥产业园区平台作用,在枫林聚科园区,建立“市-区-徐汇生物医药产品注册指导服务工作站-园区”的政策宣讲体系,共开展与研发注册密切相关的交流活动5场,生物医药企业发展相关的产业培训十余场。静安区政府与区工商业联合会、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区企业联合会、区商业联合会、上海多媒体谷园区等签订政策公开服务合作备忘录,向其开放“上海静安”转发等“白名单”权限,为相关社会组织跑好政策推送和辅导“最后一公里”提供助力。

  (三)不断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1、深入推动决策公开。市政府连续第5年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审议“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议题并发表意见。首次邀请市民代表(托班幼儿家长)列席,丰富了公众参与的维度。跟踪推进公众代表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并向公众代表进行反馈。各区、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专栏,以超链形式动态展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展情况。黄浦区对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中涉及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及重大民生事项等决策事项,邀请利益相关方、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全年共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21个议题。浦东新区及时公开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2项,区级部门、街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4项,并按照《浦东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工作指引》,集成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流程信息,便于市民企业“一揽子”查阅。

  2、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全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主题,在8月集中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活动,累计开展线上线下活动2000余场,参与人数近100万人。市科委开展“科创惠企助企服务系列活动”等活动7场,累计参加人数近3000人次;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培训直播活动42场,总时长超过3600分钟,累计参加(观看)人数超过5万人次。市审计局开展以“审计监督护航美丽上海建设”为主题的“审计开放日”活动,听取公众对资源环境审计的意见和建议,助力提升本市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市体育局举办“走进长者运动健康之家”“走进上海市科技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等6次政府开放日活动。长宁区、虹口区、青浦区举办惠企服务专场活动,围绕涉企政策、科创等内容,开展政策解读,聘请政务公开观察员,为政务公开和政策落地等建言献策。闵行区通过政府开放活动,搭建政府与企业的沟通桥梁,依托大零号湾产业优势,成立“大零号湾创星联盟”积极打造青年创业沙龙,助力青年成长。嘉定区组织开展“沉浸式”体验政府办事流程活动,企业市民代表化身“体验官”,体验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业务,感受“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带来的智能与便捷,并提出完善的意见建议。奉贤区邀请市民走进住宅小区积水点改造现场,深入了解项目设计、改造方案、强排设施和闸门井运作全过程。

  3、做好线上线下政民互动工作。全年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1659件,其中各区593件,各市级部门及有关单位1066件,办理过程中着力推动问题的实质性解决和矛盾的实质性化解。12345热线做好“为企服务”专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与服务型头部企业建立热线直连专线。建立长三角互联网渠道的互联互通,深化长三角区域热线知识库公共信息开放共享。普陀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以早餐会形式邀请区内民营企业家代表围绕企业经营现状、发展瓶颈、未来思路等深入探讨,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建言献策。杨浦区围绕“优化社区食堂设置、提升慢行系统品质”等群众身边的规划事项,积极组织公众参与,召开人民建议征集会85场,回收问卷12527份,研究转化形成社区蓝图编制优化的工作思路。

  (五)本年度信息公开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全市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12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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