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字号: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二届市委七次、八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委、市政府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依法治市办举办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处级干部培训班,持续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法治建设案例征评活动,汇编出版《法治上海建设新实践》,切实把学习研究成果转化为法治上海建设的生动实践。各级党委和政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会、培训班、读书班等形式,持续推动全体工作人员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统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研究起草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五五”规划,完成“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组织参加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获评示范地区数量并列全国第一。深入开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重点法治任务督察,扎实推动整改落实。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市政府工作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及专题调研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主持召开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听取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制订、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工作要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等重点工作汇报。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国家重大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浦东新区引领区建设法治保障。推动出台《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发展若干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发展若干规定》等2件浦东新区法规,制定《浦东新区医疗器械融资租赁管理若干规定》《浦东新区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若干规定》等6件管理措施,有力保障浦东引领区建设。成立全国首家司法行政部门赋码登记的商事调解组织,审结全国首例“海事调解+临时仲裁”案件,发布全国首部涵盖涉外法治全领域的《浦东新区涉外法治建设白皮书(中英文版)》。

  二是加强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法治保障。推动修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为助力自贸区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制定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负面清单及配套实施指南,为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提供制度支撑。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积极参与浦东新区法规立法工作,并推动浦东新区法规在临港新片区全域参照适用。

  三是加强长三角法治协同。加强立法协作,沪苏浙皖四地签订长三角三省一市司法厅(局)共同编制年度区域协同立法工作计划的协议,推动协同出台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建立长三角行政规范性文件协作机制,出台三省一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区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探索建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协助机制;牵头制定长三角区域统一适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轻微不罚清单。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联动发展,签署年度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合作重点项目,联合印发长三角区域商事调解示范规则。深化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开通服务超300项,累计全程网办超1521万件。持续提升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整体能级,制定关于加快发展法律服务业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地的支持政策,至2025年底已集聚法律及泛法律服务机构181家,同比增长19.9%。

  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修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入法固化有效工作举措。发布优化营商环境8.0版行动方案,推动58条改革举措全面落地。实施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对标改革,企业调查22项测评点达到全球最优水平。着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建成全市统一的检查事项库和对象库,全面推行“亮码”检查,企业对行政检查的认可度超99%。持续依法拓展轻微不罚事项,累计对112万余件案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减免罚款金额超13亿元。深入推行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工作,累计为各类主体出具报告6.5万余份,可替代证明超198.5万份。加强企业合规建设指导,全市累计推出近300份依法生产经营指引。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按照中央和市委部署,稳妥推进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组织完成全市216个街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制定进一步扩大街镇“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试点方案,将试点工作扩大至浦东新区和各郊区所有街镇。进一步优化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执法事项与权责清单有机衔接。

  二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升级上海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修订完善办事指南。进一步做好行政备案事项规范管理,推动线上纳入“一网通办”平台、线下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持续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强化39个改革业态审管协同联动,优化在线申办流程。升级告知承诺制改革,持续扩大改革覆盖范围,进一步规范改革事项管理、信用管理,推动“审管执信”联动。

 三是推行协同高效综合监管。制发关于拓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重点行业领域(事项)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及配套清单,将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拓展至91个。建立综合监管对象库,完成全部场景方案制定和监管职责梳理,推行“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建立“无事不扰”“无感监管”清单机制,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推动重点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实质性落地。

  四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作要求,两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全部落地实施。整合优化我市企业出海综合服务平台,“3+15”线下咨询服务点全面建成启用。52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少填少交智能审”,线上人工帮办1分钟内首次响应率超95%。优化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建成全市统一的政策精准服务平台,市、区两级709个政策项目实现“免申即享”,服务企业超628万次。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以评促改闭环管理机制,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好评率持续超99%。

  (三)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法规规章立改废工作。制定实施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20件,立、改、废政府规章44件。持续优化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全年共68件次法规规章项目征求联系点意见,收到857条反馈意见,采纳或部分采纳187条。持续开展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评估清理工作。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经济、民生、城市治理、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推动制定并公布《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上海市促进邮轮经济发展若干规定》《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上海市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动修改并公布《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并公布《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上海市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上海市管线管理办法》等市政府规章;修改并公布《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上海市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市政府规章。

  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连续5年在全国率先发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基层企事业单位参与决策制定机制。启动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换届工作,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跟踪督查,对各区及市政府重点部门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情况督查。

 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审核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各类文件协议529件,办理市政府部门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425件。严格落实制定主体清单制度。对全市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常态化评估清理。探索建立文件实施效果自评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后评估机制。

  (四)持续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召开2025年市委依法治市委执法协调小组会议,部署年度行政执法重点工作。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各项任务全面落地。优化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4家市级部门制定修订18个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文件。发布2024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出版案例汇编,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按照统一部署,收回112项街镇行政执法事项至区级执法部门。修订进一步加强我市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提升街镇综合执法规范水平。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开展重点治理,查处违法案件60件;全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应急管理部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累计排查重大事故隐患7953项,挂牌督办292项;开展“5+2”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相关领域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0.6%。生态环境部门聚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开展固定污染源综合检查、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渣土跨省转移等专项执法,作出行政处罚880余件,罚款8661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3891万余元。城管执法部门深入推进住宅小区治理,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案件7150余件;查处餐饮油烟污染、无证夜间施工、扬尘污染等案件950余件;开展建筑垃圾全链条执法,查处建筑垃圾类案件3300余件。绿化市容部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查处案件140余件;牵头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清风行动,查处案件70余件。公安机关持续推进“断卡”行动,打击非法买卖、出租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电信诈骗违法行为,相关案件量同期下降超90%。交通运输部门会同苏浙皖三地交通执法部门,累计联合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36次,出动执法人员715人次,查处案件60余件。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绿剑护粮安”专项行动,加强农产品质量、种源、农业生产等领域安全监管;依托长江禁捕智能管控系统,实现长江禁捕常态化监管。

 三是持续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机制。优化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修订我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强化全市基层应急能力建设顶层设计。制发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和举报核查办法及相关指导手册,规范事故查处跟踪机制。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建设。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2025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566件,同比增长12.7%。推出“政策公开讲”品牌,打造“处(科)长讲政策、专家评政策、媒体看政策”三位一体政策解读矩阵,累计上线政策解读短视频近300个。连续第5年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开展活动近3000场,参与人次近130万。连续第7年组织公众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并发表意见。

 二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持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出台我市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启动首届市级企业联系点、监督员设立和选聘工作,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组织开展半年、全年行政执法效能评估,首次开展行政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

 三是做深做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5年市、区两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超4.7万件,同比增长22.7%,案前调解率和调解结案率分别为38.8%、31.3%,纠错449件、纠错率1.9%。完善复调对接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建立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动全市建立143个涉企复议服务点,深化容缺受理机制,提升行政复议服务企业能效。制定项目参保工伤赔付申请类、履职类行政复议类案指引。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7.5%。

  (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2025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57.2万件,调解成功率88.9%。深化推进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所“三所联动”机制,全年累计化解矛盾纠纷超100万件。完善解纷“一件事”平台功能,全年共接收调解申请12445件,受理10095件,调解成功8920件。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审判机关出台提升商事调解服务质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及5个配套文件。

  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举办我市第三十七届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宪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千余场。组织开展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共计200万余人次参与,覆盖各类企业数万家。制定我市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精准普法工作指引,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基层法治观察工作,累计发布40余份基层治理软法指引。

  三是建设更高能级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做强我市律所品牌,更新认定品牌综合型、专精型律所20家;全市律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70家、海外服务网点118个,同比分别增长59.1%、49.4%。优化公证服务,系统实施“公证规范优质”行动,持续拓展便民服务举措;探索老年人意定监护公证,累计办理超1600件。推动我市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审制度化,评审通过率创历年新高;聚焦医疗鉴定治理难点深化联管联动,年内办结医疗损害案件260件。加快推进我市仲裁机构境外服务布局,设立上海仲裁委员会欧洲中心,支持上海国际仲裁(香港)中心加快发展;推进航运法律共同体建设,成立长江口海事司法仲裁协同服务平台;修改《上海市涉外商事海事临时仲裁推进办法》,拓展临时仲裁适用范围,已有9例涉外海事临时仲裁案件在沪作出裁决;举办第七届上海国际仲裁论坛和2025上海仲裁周。修订实施《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持续优化法律援助便民举措。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新兴领域立法研究需加快加力。部分新业态新领域的法律制度供给仍有不足,需加强前瞻性立法研究,加快完善制度支撑和保障。

  二是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效能需进一步增强。跨部门联合检查的统筹协调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个别地区和部门开展非现场检查需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意识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需进一步优化完善。

  三是基层法治工作人员法治素能需进一步提升。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市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创新突破、提质增效,为我市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政府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培训重点内容。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阐释。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召开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落实年度工作要点。编制实施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五五”规划,完善任务分解、督办落实等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均衡、协调、全面发展。强化政府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能力。

  (三)不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优化完善街镇履职事项清单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加强行政备案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扩大告知承诺制审批覆盖的事项范围,探索多事项“一次承诺、同步办理”。持续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效能。深化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加快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四)加力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律法规。修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用好“检查码”,加快完善“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推动提高涉企检查严肃性、规范性,增强便利性、实效性。持续深化精细化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依法拓展轻微不罚、减轻处罚事项。推行经营主体依法生产经营指引制度,加大行政指导力度。

  (五)着力提升政府立法工作质效。聚焦“五个中心”建设,适应深化制度型开放、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需要,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制度供给。抓好法规规章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加强指导协调,确保立法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常态化开展法规规章评估清理工作。

 (六)持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实施,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效。优化专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探索建立专家咨询建议工作机制。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备案审查,加强监督指导。

  (七)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强化综合执法系统功能应用,深化探索人工智能辅助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效能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评估工作。

  (八)不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快建成全市统一的政策发布查询平台。全面完成全市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全面推进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