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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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hanghai.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上海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功能作用,努力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全市共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2692件,其中市政府规章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540件、其他文件22130件。围绕营商环境、惠企政策、养老服务、招生入学等8个主题集成式发布政策文件7718件。

  围绕“十四五”时期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五个中心”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举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42场、新闻通气会19场,区和委办局负责人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7场,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发布“处(科)长讲政策”近300期。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566件,申请数量较2024年上升12.7%;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755件(含上年度转结280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5271件,占32.7%;因属于国家秘密等不予公开2120件,占4.5%;因本机关不掌握等无法提供17101件,占36.6%;因属于重复申请等不予处理839件,占1.8%;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等其他处理11424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销7356件),占24.4%。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263件,结果纠正151件。信息公开行政诉讼921件,结果纠正1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及发布审查管理制度。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推动法定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强化对政策解读材料的把关,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加强对已公开信息的公开期限管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一级政府一个政策集中发布窗口”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区级政府公报的数字化转型,建成区级统一政策发布平台。

  (四)平台建设方面

  深入推进“中国上海”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加强内容保障和安全运维,健全配套管理机制,规范做好主动公开。全年共计发布各类稿件48338条,访问量累计6324.5万次;微信公众号粉丝总量突破69万,内容阅读量165.4万次,分享数7.4万次。

  着力提升“上海国际服务门户”服务能级,新增意大利语网站,目前已覆盖10个语种,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3528条、办事服务指引403项(其中直接办事服务19项);总浏览量536万次,同比显著增长82%,其中47%来自海外;社交媒体账号粉丝总量近45.9万。

  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和影响力持续扩大,“上海发布”海内外15个平台粉丝累计超3170万,其中,微信公众号粉丝达1360万,海外平台粉丝突破300万。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及时印发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对各级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考核。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科学优化调整考核指标体系。

  组织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网站业务培训,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全流程公开、政府网站建设等相关内容加强指导。组织开展全市依申请公开业务专题培训,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强化服务理念、畅通申请渠道、依法规范办理,不断提升答复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持续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抓实内容建设,严格审核把关,按季度组织开展检查工作。全年共检查政府网站538家次,约谈2家抽查不合格网站负责人并落实整改;抽查政务新媒体账号1419个次,发现存在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账号23个并全部落实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2(其中修订16件)

22

235

行政规范性文件

540

791(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25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2443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768954

行政强制

31328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0080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312

1913

11

32

67

231

4756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28

147

0

0

4

24

280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159

566

1

9

27

93

1485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86

26

0

0

1

3

41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48

1

0

0

0

0

49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9

0

0

0

0

0

19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59

2

0

0

0

0

6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46

21

0

0

0

1

268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78

8

0

0

0

0

28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08

6

0

0

0

1

215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29

14

0

0

0

2

24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939

25

0

1

1

11

97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490

563

0

2

24

69

1414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596

204

1

1

6

5

281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33

7

0

0

0

0

14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25

7

0

0

0

0

232

2.重复申请

487

13

0

1

0

2

50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7

0

0

0

0

0

7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95

0

0

0

0

0

95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200

77

0

1

1

8

2287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30

3

0

0

0

1

134

3.其他

8497

422

7

17

10

50

9003

(七)总计

44433

1965

9

32

70

246

4675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507

95

2

0

1

9

361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373

151

630

109

2263

189

6

200

33

428

250

4

212

27

49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不好找、不好懂、不好用”的问题仍然存在,企业群众获取和使用政策不够便利;二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量逐年显著增长,办理质量存在参差不齐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多措并举提升政策公开质效。围绕让政策“更好找”,以区政府公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加大政策文件集成发布力度,持续优化数字化公报的用户体验。同时,启动全市统一政策发布平台筹建工作,推动实现“一级政府一个政策集中发布窗口”。围绕让政策“更好懂”,创新打造“处(科)长讲政策、专家评政策、媒体看政策”三位一体的“政策公开讲”短视频解读矩阵,着力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围绕让政策“更好用”,进一步深化政策“阅办联动”,使政策发布与政策兑现一键关联,全市近1400个政策文件实现阅后可办,覆盖“一网通办”办事事项900余件。

  二是进一步加大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培训指导力度,围绕文书规范、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培训和类案分析,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全市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115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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