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2004年第四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沪府办发〔2004〕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四季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四季度工作要点

2004年第四季度,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一手抓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初市委、市政府和市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一手抓深入调查研究,及早谋划明年发展思路,为明年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工作如下:
       一、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
       1、继续推进研发、人力资源、科技创业投资、信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注重完善机制,发挥功能。
       2、做好新的科技“十八条”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3、完成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领域的编制,推进首批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着手第二批重大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
       4、出台《上海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行动纲要》。加快事业单位和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国内人才开发工作,推进海外留学人才集聚和管理服务,加快人才诚信档案建设。
       二、综合经济调控
       1、规划。提出本市“十一五”规划的基本思路。着手编制2005年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深化《上海航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完成《上海航空枢纽战略规划》。编制崇明、长兴、横沙三岛联动规划。提出推进全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工作设想。
       2、政策。完善《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深化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洋山保税港政策和洋山港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做好第二步财税体制改革准备工作。实施《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3、法制。完成《上海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定和管理办法》等规章草案的起草和审核。继续推进综合执法,深入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4、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三个为主”的原则,继续推进“万人就业项目”。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制,确保实现全年新增就业岗位50万个和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左右两大目标。
       5、物价。加强市场价格的监测监管,落实秋粮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搞好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收费、医院诊疗费调整的出台和宣传,制定《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定价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6、人口。推进居住证试点发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着手开展长三角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继续推进区县人口管理体制转变,落实常住人口属地化管理。
       三、产业发展
       1、工业。实施《上海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行动方案》。加快长兴岛造船基地、罗泾精品钢铁基地建设,推进化工区、国际汽车城等产业基地主体项目建设。
       2、金融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本市实施意见。继续落实支持本市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加大国有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的联动重组力度。推进市农信社改制。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工作。
       3、商贸业。实施《上海商业发展行动方案》,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特色风情街建设。加强粮食及副食品储备和市场动态跟踪,确保市场供应平稳。完成活鸡交易市场的改建。
       4、房地产业。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配套商品房的建设和供应进度。加强土地一级市场调控和管理,完善“批项目、核土地”制度。实施《上海产业用地指南》和《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抓紧研究新形势下推进动拆迁工作的新机制、新办法。
       5、旅游业。做好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在沪举办的各项工作。筹办上海世界旅游资源博览会。完成旅游培训中心、旅游纪念品展示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
       6、郊区“三个集中”。深入贯彻市郊区工作会议和市委10号文件精神。开展区县发展与分类指导政策的调研。落实促进农民增收的各项政策。抓好“三秋”,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加快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
       7、信息化建设。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业发展。落实人口基础信息共享等国家级试点项目。推进来沪人员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四、对内对外开放
       1、浦东开发开放。深化“聚焦张江”战略,推进银行卡产业园和北大、清华、复旦三校微电子中心等建设。完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采购中心和微电子产业链等方面的政策,推进英特尔等功能性项目落户。推进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二期建设,加快研究空港物流政策。
       2、外贸出口。扩大高新技术、机电、软件等产品出口。加快软件出口基地和国家级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深化“大通关”工程,扩大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范围。落实“走出去”政策,加大对大中型境外直接投资项目和对外承包工程的支持力度。
       3、利用外资。落实《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启动现代服务业招商,重点在基础设施、会展、物流、宾馆、旅游、金融等方面引进外资。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和研发中心等用地少的项目增资,吸引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的项目进入出口加工区和重点开发区。深入推进CEPA框架下的沪港经贸合作。
       4、国内合作。召开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第五次会议和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十二次会议。形成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的调研报告。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参与西部大开发。支持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
       五、城市建设与管理
       1、重大工程。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开工建设上海光源工程等一批项目,按照节点推进洋山深水港一期工程等在建项目,建成A30郊环北段等11个项目,争取提前建成上海浦东国家干部学院、A2(沪芦)高速北段等项目。做好长江隧桥工程、浦东国际机场扩建工程、轨道交通、外高桥港区五期、浦东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
       2、城市规划管理。做好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中心城242个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推进中心城区“双增双减”,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推动城市雕塑建设。
       3、环保。按照“三重三评”的要求,加大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力度。启动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编制。推进苏州河综合整治二期、污水治理三期等工程建设,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加大吴淞、桃浦、吴泾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以“两横一纵”景观生态走廊和三岔港森林公园为重点,推进中心城区绿化建设。深入推进市容环卫综合改革。
       4、交通。深化交通排堵保畅方案,做好冬季交通排堵保畅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公交改革方案。推进轨道交通安全改造项目。
       5、能源。完成《2004-2010年上海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做好华能石洞口燃机电厂、外高桥电厂三期工程、LNG等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燃气空调和分布式供能系统发展。
       6、灾害事故紧急处置体系。审定《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开展城市安全运行隐患综合整治试点。
       7、世博会筹办。做好世博园区规划、会徽评审、注册报告、行动纲要等的审议提交工作。完善世博会项目建设规划,推进规划范围内企业搬迁调整,推动交通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工作。
       8、季节性工作。做好电力、成品油、煤炭、燃气等供应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做好秋冬季防病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
       六、社会发展
      
1、科技。启动《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编制科技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加强“部市合作”项目的准备工作,进一步推动“部市合作”。做好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办好2004年世界工程师大会。实施《上海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完成上海天文博物馆、上海地震科博馆等7个科技博览馆的建设。
       2、教育。落实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十大行动计划。完善基础教育“分级管理、以区(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推进上海高校重点建设项目,加快东华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松江校区建设工程的进程。继续推进“高校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完善高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推进职业教育“百校重点建设工程”,加强对新建学校建设节点的检查和督促。全面加强学生德育、艺术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
       3、卫生。加快推进本市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启用市公共卫生中心和市疾控中心实验大楼,启动市肺科医院职业病核化救治门急诊楼、市公共卫生应急中心业务用房等项目建设,调整优化全市传染病防治资源配置并加快有关项目实施。深入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实施。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关于加强上海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五年行动计划》。完成40所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优化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公共平台建设。加大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力度。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
       4、文化。贯彻落实市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办好“第六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和国际文化政策论坛第七届文化部长年会。做好中法文化年法国来沪项目的组织工作。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推进网吧监管平台建设和行业协会组建。完成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实事项目任务。
       5、体育。推进上海体育馆大修改造,为明年举办世乒赛做好准备。完成30个社区公共运动场、20个社区市民健康体质监测站的建设任务。做好上海市第九届全民健身节各项工作。办好第五届世界龙舟锦标赛、世界著名在华企业健身大赛等重大赛事。组团参加全国第五届农运会。
       6、民政。做好低保标准调整及其他相关方案的细化与研究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全面开展纯老家庭结对关爱行动,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继续稳步发展机构养老,进一步加强社区老龄工作。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大力开展扶贫帮困,推进社会救助三级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开展社区建设试点,推进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工作。探索提高婚检率的措施。推进义工发展试点。扩大涉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试点范围。做好冬季4500名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7、监察。开展动拆迁五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8、稳定。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开展创建“安全上海”的专题调研。
       七、体制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
      
1、国资与国企改革。推进企业改革重组,完善上汽、港务集团改制重组方案。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重组的指导意见》,推进试点工作。修改试点单位产权代表薪酬分配方案。完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制。拓展上海产权市场功能,推进股权托管与流动。
       2、社保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研究镇保养老金增长机制。积极扩大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覆盖面。完善市民社区互助帮困计划。
       3、“三医”联动改革。加快推进市级医疗机构管办分离改革。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多元办医工作。深入推进门诊医疗服务下沉社区的试点。实施医保综合减负办法。制定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的试点意见,完成第七批医保定点药店的扩展。做好按病种付费试点的相关。
       4、政府职能转变。出台《上海市临时性行政许可设定程序规定》等规章,落实国务院决定暂予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继续按法定程序清理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法规、规章。推进浦东新区、长宁区和闵行区的审改试点,落实嘉、青、松三个试点园区审改措施。市政府所有部门完成并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评议。
       5、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制定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标准,推进企业信用档案建设。推进政府部门使用信用报告制度安排的试点。成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
       6、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编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规划(2005-2007)》。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抓好建筑装潢材料市场、中介服务市场、房地产交易服务市场、汽车市场、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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