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200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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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1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就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会议精神,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进行研究,韩正市长主持会议。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我们要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基本方针,在实现“减轻、规范、稳定”目标的基础上,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一是要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全面推动上海“三农”工作。特别是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乡镇财政体制等改革都要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线。二是要紧密结合上海实际,认真总结以往“三农”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明确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方法和步骤。三是具体改革措施的制定、落实,要更加体现上海的特点。包括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合作医疗等郊区社会事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应尽可能缩小与市区的差距,有的要争取尽可能走在全国的前列。

  会议听取了本市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意见的汇报。会议指出: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健康,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当前,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从长三角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形势辩证地判断下半年上海经济走势,既要抓好鼓劲,又要保持忧患意识。下半年,要紧紧围绕中央部署,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关注本市经济增长驱动力的变化,不断培育新的增长点,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和活力。

  副市长冯国勤、周禹鹏、杨晓渡、严隽琪、杨雄、周太彤、唐登杰、胡延照,市政府秘书长杨定华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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