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期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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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发〔2005〕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今年“五一”节黄金周即将来临,为确保人民群众在喜庆、安全、祥和的气氛中度过节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现就切实加强“五一”节期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落实今年3月初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加强对“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督促有关工作,检查落实情况,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数,并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区县、各部门要在节前和节日期间开展一次有重点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要充分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促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二、依法监管,有序疏导,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公安、交通、铁路、港口、海事、民航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严重超载、超员和违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等,要严厉查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交通管理,科学设立警示、疏导标志,确保道路、地铁、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的安全、畅通。旅游部门要充分发挥假日旅游协调机制的优势,及时通报游客流量等信息。各运输和旅游单位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告知,严禁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现象的发生。运输单位要搞好对各类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检测检验,确保运输工具安全可靠。
  三、加强检查,严密监控,确保公众聚集场所安全
  要严格公共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食物中毒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五一”节期间,各公园和游览景点要充实安全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监控设施,并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方案,严格控制高峰时段游人总量,科学、合理地引导客流,维持好公共秩序。各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码头、文化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尤其是地下场所和人行过道,要切实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疏散通道和出入口畅通。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缆车、索道和游船等各类游览、游乐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承办大型文体、娱乐和商贸展示活动的单位要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预防措施,加强安全监控,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游客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使广大游客了解安全注意事项。
  四、加强配合,严防死守,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
  各有关部门和区县要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加强道路、铁路、水路、空中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联合执法,依法严肃查处超载、无证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要督促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现场的检查监控,加强设备设施的检测和维护,同时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各类违章行为,防止危险化学品中毒、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严防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丢失、流散和非法使用。要继续鼓励举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五、突出重点,加强检查,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建设部门要依法整顿施工市场,严肃查处施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部门、建筑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工地设备、设施特别是临街脚手架、井架、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加固措施;加强对构筑物安全性能的动态监控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防止发生倒塌伤人事故;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六、加强值班,落实预案,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故
  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五一”节期间的安全值班,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危险或危害性较大企业(场所)必须由具有一定指挥和处置突发事故、事件能力的同志担任值班负责人;值班人员要加强询查或巡查,做到动态监控,掌握情况;值班部门要保证通讯畅通,反应快速。各单位要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快速、有效、科学处置,将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加强监督检查。分别于5月6日、10日前,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简要情况和安全检查情况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传真:63557119),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情况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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