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南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沪府发〔2004〕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刘南山为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主任;
免去于根生的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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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沪府发〔2004〕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刘南山为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主任;
免去于根生的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