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林湘同志任职的通知
(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沪府发〔200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林湘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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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沪府发〔200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林湘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