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市政府2005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市政府2005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五年八月四日)

沪府办发〔2005〕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2005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2005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

  2005年第三季度,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中央和市委的总体部署,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继续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科教兴市主战略推动各项工作,围绕确保全年经济两位数增长、确保完成“十五”计划各项任务,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抓住重点,抓好突破,抓出实效。

  主要工作如下:

 一、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

  1、继续推进研发、人力资源、金融、信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

  2、继续推进首批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的跟踪服务和中期评估,启动后评估工作。完成第二轮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的评审和遴选。建立科教兴市评价指标体系。

  3、颁布《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才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海外人才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二、综合经济调控

  1、规划。形成《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初稿,编制“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区县规划、区域规划等。继续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长三角地区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梳理和分解区县分类指导政策。加强“三岛联动”行政区划调整的政策协调。制定《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编制《上海市循环经济白皮书》,推进循环经济试点。

  2、政策。落实《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编制完成各行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落实《上海市贯彻〈国务院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完善《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出台项目前期管理中有关工业项目用地审核的实施办法。推进市与区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分离改革。实施《上海市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暂行办法》。

  3、法制。推进《上海市邮政设施规划与建设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起草和审核。搞好《上海市港口条例(草案)》和《上海市电子商务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和审核。推进文化市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探索经济领域的综合执法。完成对市和区县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清理。

  4、就业。按照“三个为主”的要求,推进“万人就业项目”,鼓励区县开展“千人、百人项目”。完善开业贷款担保和贴息政策,推进创业园区建设。启动杨浦、嘉定等六个实训基地的工程建设。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专项检查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百日检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成1.5万名农民的职业技术培训。

  5、物价。加强市场价格的监测监管。完善轨道交通票价调整方案,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推进郊区排水费征收工作。研究本市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6、人口。召开第三次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会议。开展上海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进一步扩大居住证制度试点。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加快现居住地和流出地双向互动、有序管理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三、产业发展

  1、工业。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经济运行调控。落实《上海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行动方案》,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推进钢铁、汽车、船舶、装备、石化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重大产业基地开发建设。

  2、金融业。抓住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机遇,聚焦浦东,加快金融业发展。发布、实施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做好有关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编制《上海市金融安全工作总体框架》的有关附件。推进农信社改制。稳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试点。

  3、商贸业。完善郊区新城和中心镇商业规划,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制定《上海轨道交通商业布局的指导意见》。办好第十四届全国消费品交易会。

  4、房地产业。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完善房地产市场各项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快构筑诚信、规范、透明、法治的房地产市场体系。细化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加快构筑面向广大市民百姓的住房保障体系。

  5、旅游业。举办2005年上海旅游节。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准备工作。启动上海旅游热线二期工程。加强城市旅游形象宣传。

  6、郊区“三个集中”。推进宅基地置换试点。深化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开展征地留用地制度试点。抓好秋熟农业生产管理,编制农业秋播规划。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试点,探索农民增收长效机制。落实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会议精神,开展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调研。

  7、信息化建设。实施第一批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计划。发布《关于加快上海市电子政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启动国家关于进出口领域企业基础信息共享交换试点建设和区县经济领域法人库应用综合试点。启动800MHz数字集群政务共网建设。开通企业电子支付平台部分功能并选择试点企业运行,出台《上海市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和应用系统管理规定》。深化信息化支撑社会党建和社区建设试点。完成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验收。

 四、对内对外开放

  1、浦东开发开放。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按照“三个着力、四个结合、十项任务”的要求,抓紧细化方案。深化“聚焦张江”战略,加快推进集电港B区、软件园三期、银行卡二期、生物医药基地西区等的建设。推进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二期建设和区镇联动、区港联动。做好空港保税物流园区建设的前期工作。

  2、外贸出口。加强重点产品进出口管理改革和运行监测,做好纺织品出口工作。深化“大通关”工程,完善口岸管理体制。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下发《关于加强本市境外企业安全生产、守法经营和防范风险的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圣彼得堡“波罗的海明珠”项目。举办跨国采购洽谈会。

  3、利用外资。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研发中心落户上海。扩大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引进国际服务业大公司和知名品牌。争取闵行、虹桥、金桥等国家级开发区扩区。深入推进空港、海港等领域的沪港经贸合作。

  4、国内合作。加强对口支援,推进西藏重点援建项目。做好驻新疆、西藏办事处的筹建及挂牌工作。参加第十四届乌洽会等经贸活动。

  五、城市建设与管理

  1、重大工程。协调洋山深水港各项配套工作,确保按期开港。加快中环线建设,确保西段主线全面开工。推进轨道交通7号线、9号线一期徐汇段工程建设,做好轨道交通3号线北延伸宝山区段和2号线西延伸车辆段前期工作。推进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

  2、城市规划管理。加快各类规划编制。推进中心城“双增双减”。加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推进城市雕塑建设。

  3、环保。加快编制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中心城河道整治和郊区截污治污工程,落实内环线内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基本完成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加快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设施建设,推进工业区整治。

  4、交通。落实交通排堵保畅各项任务,推进干线公交网调整和智能交通建设,落实轨道交通增能措施。加快综合交通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完善交通影响评估机制。

  5、能源。推进外高桥电厂三期工程、进口液化天然气(LNG)和10万千瓦级风电等能源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制定并实施太阳能开发利用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石洞口燃机电厂等在建项目建设。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大节电节能工作力度。

  6、灾害事故紧急处置体系。推进综合减灾和灾害事故紧急处置体系建设,修订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启动紧急避难场所试点项目建设。

  7、世博会筹办。完善《2010年上海世博会注册报告》。完成世博会主体工程项目核准工作和世博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好爱知世博会“上海周”活动。稳妥推进世博园区动迁。

  8、季节性工作。落实电力迎峰度夏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煤炭、成品油、燃气等供应。做好防汛防台工作,严肃查处严重危及防汛安全的行为,及时消除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止特重大事故发生。

 六、社会发展

  1、科技。召开“部市合作”工作会商会议。完成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制定上海生物技术产业政策。启用“863”软件孵化器。开展重大项目科技投入产出的绩效评估试点。启动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继续推进《上海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2、教育。做好2005年高招、中招工作,制定进一步推进考试改革的工作方案。组织好本市中小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月活动和义务教育,实施“两免一补”。继续推进高校布局结构调整方案的实施。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实施“上海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试点单位挂牌。开展上海高校重点学科第二期建设、实验教学示范性中心和精品课程建设。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召开本市职业教育会议。启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

  3、卫生。全力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健康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出台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方案,加快最后24所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改造,开工建设13所市级医院传染病专用门诊和市疾控中心老业务楼改造项目,加快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婚前保健服务工作的意见》。加强夏秋季急性肠道传染病和乙脑、疟疾等病媒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加强疫苗管理和外来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

  4、文化。推进文化广场改造。落实“有线网络整合”和“数字电视推进”工作。推进网吧、书场、图书馆等行业协会的组建。启动全市民族民间文化普查。办好阿拉木图“上海周”活动。筹备好第七届国际艺术节各项活动。

  5、体育。全力以赴备战“十运会”,办好上海国际田径黄金大奖赛等国内外重要赛事,做好F1中国大奖赛、网球大师杯赛等重要赛事的筹备工作。完成社区市民健康体质监测站建设,加快“社区公共运动场”建设。完成江湾体育场改造。

  6、民政。归并海岛、郊区农村低保标准,参照城镇低保标准相应调整。推进分类施保,扩大医疗救助和教育救助范围,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全面推进社区建设试点,开展社区义工服务试点,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快社区公益性养老床位建设。完成2004年冬季退伍士兵安置。

  7、监察。加强对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治理纠正,规范居住物业管理行为。集中整治企业违法排污、危害群众健康的问题。对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建设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七、体制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

  1、国资与国企改革。推动国际港务、锦江国际的改制。完成华源集团与上药集团联动重组和仪电集团转型。启动部分科研院所多元化改革。加强“会计、审计、统计”三计合一的财务监管。实施《上海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推进“上海市规范国有中小企业改制责任书”的签约工作。加强董事会规范建设。

  2、社保改革。实施养老金年度调整。启动逐步做实个人帐户的养老金改革。配合本市事业单位转制改革,研究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将郊区部分离水失地农民纳入镇保。做好精简退职回乡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纳入社会统筹工作,研究制定职工遗属医疗保障相关办法。解决镇保门急诊医疗与农村合作医疗衔接问题。加大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参保工作力度。

  3、“三医”联动改革。启动加强医保管理和医疗机构转换体制机制的综合改革试点。继续推动门诊医疗服务下沉社区,深化3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改革。搞好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试点。制定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考核办法。完成第九批定点药店扩展。

  4、政府职能转变。继续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各项重点工作。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国务院决定暂予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涉密的行政审批项目,加快行政许可电子监察试点,开展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加快推进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改革。深化浦东、长宁、闵行等区的审改试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免予公开政府信息和重大决定草案的备案情况报告,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办法和标准。

  5、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产品使用制度安排的试点。制定《上海市征信机构监督管理规定》。推动苏浙沪两省一市部分企业基础信用信息共享。举办“诚信活动周”。

  6、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把肉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加大对盒饭等集体配送用餐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切实加强质量和计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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