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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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06〕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驻沪三军、武警部队各大单位:
200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驻沪部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以新一轮双拥模范(先进)评选工作为载体,紧紧围绕国家和军队建设的中心任务,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密切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不断提高全市双拥工作整体水平。为此,现就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和驻沪三军、武警部队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引导广大军民充分认识做好双拥工作对于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大力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发扬光大军政军民团结的优良传统。
地方和驻沪部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新时期双拥典型的先进事迹,扩大双拥工作的社会影响,进一步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良好氛围。地方各单位要继续抓好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广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爱国拥军观念,增强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自觉性。各部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拥政爱民光荣传统教育,激发广大官兵保卫上海、奉献上海的热情。
二、切实维护广大军民利益,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元旦、春节期间,军地双方要扎实开展军民共学共建、共树新风活动和军民军政联谊、联欢活动,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气氛。地方各级领导要深入驻沪部队和驻区县部队走访慰问,积极开展实事拥军。要从解决军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军民利益。各级政府要充分调动各类社会资源,支持军队全面建设,一如既往地帮助部队搞好后勤保障社会化,推进装备器材、交通运输、信息通信、战略物资等其他保障的社会化;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复转军人安置、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就业和生活保障、军人子女入学等工作,为部队建设创造良好条件;进一步拓展双拥工作领域,依靠社会力量,开展群众性拥军优属活动,积极鼓励和引导“两新组织”开展双拥活动。各级工、青、妇组织和民兵组织要发动团员青年、妇女、民兵和职工在双拥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积极主动地为子弟兵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
驻沪三军、武警部队要积极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军民共建活动,支持新郊区、新农村建设,多为驻地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三、继续落实双拥政策法规,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发展
要认真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本市加强拥军优属工作、做好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就业和生活保障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对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就业和生活保障,义务兵家属优待,旅游观瞻场所对军人优先优惠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维护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驻沪三军、武警部队要对执行群众纪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强对外出军人、军车的检查和监督,进一步树立人民子弟兵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良好形象。
新一轮双拥模范(先进)评选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军地双方要以此为契机,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认真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制订改进措施,把评选推荐过程作为促进双拥工作的过程,在抓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上下功夫,切实解决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双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警备区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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