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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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8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坚为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免去徐建国的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潘福仁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免去鲍贤明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免去潘福仁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曹洁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免去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宋学东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雪明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奚强华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任命赵卫平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该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路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赵敏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该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军华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章克勤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徐翠萍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李景华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王智刚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江南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任命朱逸生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王华山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陈默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江静良、江禾、潘瑾、樊安良、黄金华、唐文广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朱利军、沈惠娣、翁云卫、夏芳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免去许国庆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宋学东为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沈满堂的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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