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方星海同志任职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方星海同志任职的通知
沪府发〔2007〕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方星海为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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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方星海同志任职的通知
沪府发〔2007〕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方星海为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