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薛晓峰同志任职的通知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沪府发〔2008〕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薛晓峰为上海市公务员局局长。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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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沪府发〔2008〕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薛晓峰为上海市公务员局局长。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