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
2009年2月10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闸北区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信息公开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区政府网站上海闸北(www.shzb.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闸北区信息化委员会,联系电话:63805390*5906。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区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我区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2名全职工作人员、48名兼职工作人员,并在政府网站、全区24个信息查阅点(申请受理点)、政府公报、区图书馆等途径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08年底,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08年5月召开了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会议,8月召开全区的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贯彻落实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第2号令),做好《条例》和《规定》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等内容的培训;部署了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增补人事局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使政府信息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和行政效能监察。12月再次召开了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范》、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规范》、《上海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三个工作规范,将协同相关部门,将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作为明年工作重点;继续完善考核评估制度,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12月底开始进行全区各部门、街道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估。
2008年1月开发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做好相应的网络运行和维护工作。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处理系统,在内外网实时交互运行,覆盖全区所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部门,实现申请受理、申请答复、信息提供等业务的全程电子化,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工作的效率;9月根据新的《条例》和《规定》修改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调整了系统流程和电子文书;10月根据公文类文件目录备案的新要求,增加了公文类文件目录备案模块。11月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新系统的培训。12月完善后的系统正式运行使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底,我区共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7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6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391条,其中公文类主动公开信息652条。与去年相比,2008年主动公开信息比2007年主动公开信息增加1183条(2007年主动公开信息为208条),成绩显著。
2008年,我区继续完善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并开展依申请信息的梳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实行公文类政府信息备案工作,实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报备制度和重大决议草案报备制度。
在信息公开及时性方面,我区制定了《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流程》,做到了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信息目录及时更新,及时网上公开,并及时更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在信息公开内容深化方面,我区要求必须及时公开以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为主的公文类信息和日常业务工作产生的相关信息。公开信息主要集中在建设、房地、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财政等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领域,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
在信息公开渠道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区采用政府公报、政府网站、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我区开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和公文备案系统。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要求,在政务网上建设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区域内各政府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工作,系统运行在政务外网环境下,与市级互联。除了市里要求的功能,我区自行开发的系统还具有政府信息和公文类信息上报、报表填报、联席会议审查等功能,形成内外结合、方便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系统已于2008年1月起正式运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区2008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61件,其中通过我区网站上海闸北(www.shzb.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227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34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70%是规划、动拆迁及相关补偿标准类信息,其余是涉及低保政策、廉租房政策、教育收费、户口办理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261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71件,占总数的66%,主要涉及动迁政策、土地规划、市政规划、拆迁政策、低保政策、廉租房政策、教育收费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的11件,占总数的4 %,主要涉及土地规划等信息。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5件,占总数的10%。
“信息不存在”10件,占总数的4 %。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26件,占总数的10 %。
“申请内容不明确”11件,占总数的4 %。
“不予公开”7件,占总数的2 %,主要原因是涉及商业秘密和正在调查、讨论过程中的信息。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根据我区制定的《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流程》,依申请公开信息能够做到及时性、有效性、完整性,很好的解决了公众对于了解政府信息的迫切性,提升了政府形象,相比2007年有了很大的提高。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08年度我区各受理点共接受市民咨询852人次,现场接待人数129人次,咨询电话接听数723人次。我区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7396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规划局、房地局、教育局等信息热点部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区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区政府部门和街道镇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
我区设立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信息委,全区设立了包括区集中受理窗口在内的24个信息申请受理点,配备2名全职工作人员、48名兼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队伍稳定。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今年财政拨出专项经费10万元,支出10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尚没有发生。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为零。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我区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根据我区情况,2008年5月1日后继续由原联席会议办公室(区信息委)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跟踪本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直至2009年区县机构改革完成。我区调整了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增补区人事局为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了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并部署了《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评估方案》,对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和完善,加强搜索功能,充分发挥网站的公开渠道作用,切实有效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了由区长亲自部署、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会议,要求各部门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规范信息申请的答复,完善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评。
我区开发建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区域内各政府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工作,系统运行在政务外网环境下,与市级互联。除了市里要求的功能,我区自行开发的系统还具有政府信息和公文类信息上报、报表填报、联席会议审查等功能,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平台。对全区44个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培训,全面推进政府信息申请的网上办理和监督,公开信息的网上提交和保密审查。
为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水平,2008年我区组织全区各部门、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工作人员开展了两次业务培训,为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基础。对具体工作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政府信息梳理、公开范围界定、目录和指南的编制与完善、信息申请的接待和处理、网上处理系统的操作、公文类政府信息备案等内容,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并利用网站、信息化简报等媒体向社会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工作效能评估。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对全区43个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青年局因列入公开部门未满一年,不参加评估)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评估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自评的基础上,联席会议分别进行了“主动信息公开”、“公文类目录备案”、“依申请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公开情况”、“公众满意度”等16个指标进行评估,形成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上报区政府。督促政府各部门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使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进一步改进:
1、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完善与市级机构的对接机制,保持上下的密切互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在具体评估方面,我区将参考市级评估方案的同时,根据区里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我区的评估方案,并以此来监督和检查各部门信息公开的情况。
3、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缺乏奖惩机制,容易滋生做好做差一个样,不利于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此,我区将在理顺体制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工作激励机制,鼓励工作优秀部门,鞭策工作落后部门,全区推广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好的经验和方法,以此来促进全区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九说明与附表
(1)其他说明
统计范围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受理点以及在区政务大楼外23个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
(2)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391 |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710 |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155 |
| 申请总数 | 条 | 261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34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227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61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71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11 |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25 |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10 |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26 |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11 |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7 |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1 |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1 |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5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852 |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29 |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723 |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7396 |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
| 2.邮寄费 | 元 | — |
| 3.递送费 | 元 | — |
| 4.复制费(纸张) | 元 | — |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 |
| 6.复制费(软盘) | 元 | — |
| 7.其它收费 | 元 | —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50 |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2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8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10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10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