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
2009年1月12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虹口区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上海虹口”(www.shhk.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飞虹路518号231室,联系电话:25658888转)。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区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全职工作人员、4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3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28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08年底,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理顺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政府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本区建立了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机制。目前全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33个政府部门和10个街道,共43个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专门机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专门配备了全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落实了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工作范畴积极组织实施。
二、转变观念,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
为了进一步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区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示范文本>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原有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答复格式文本进行了调整和补充,优化全区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本区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涉及商业秘密的申请内容,适时征询第三方权利人的意见,遵循公开程序,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处理答复申请,确保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申请人。
三、落实制度,完善公文备案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公文类信息备案系统是今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工作,本区被选为首批试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公文类信息备案系统的三个区县之一,于8月1日起试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公文类信息备案系统。此备案系统是对各部门、街道的公文类信息进行分类编目、备案管理并提供目录检索查询和对外发布等功能的信息系统。此系统的建立有利于提高政府信息目录编制水平,同步完成免予公开政府信息、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摸清公文类信息底数,加强对公开属性审核和公文类信息公开率的监督,从而提高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水平。区政府信息公开办适时组织全区各部门、街道开展公文类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的操作培训。目前,本区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按时完成了备案工作,并将公文备案工作纳入区政府各部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评估,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强培训,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结合200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区专门邀请了市法制办、市二中院及市信息公开办的专家对各相关部门、街道工作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释义、新修改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解析和典型案例解读等内容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水平,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0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2条。
2008年,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突出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任免等5大方面重点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各部门、街道以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明确的职责分工为基础,聚焦社会民生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化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共55条,占总数的4.7%,主要为本区规范性文件,具体内容包括房屋拆迁管理、旧住房综合整治工作、安全生产、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划计划类信息65条,占总数的5.5%,主要为本区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单项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具体内容包括依法行政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信息化发展主要目标和任务、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计划等;部门业务类信息1062条,占总数的89.8%,主要为本区区域经济、城市建设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事业、社区建设、社会保障、政府服务、人事任免和政府会议,具体内容包括经济运行情况,城市管理和旧区改造情况,教育、科普、卫生、文化、体育事业工作,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改革,就业工作和帮困救助,基层建设和社区建设情况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共952条,其中:涉及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的信息有392条,包括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房屋拆迁公告、旧住房综合改造、廉租住房公告等;涉及劳动就业的信息有85条,包括就业管理、职业培训、就业保障等;涉及公共卫生管理的信息有60条,包括公共卫生监督、疾病防治、食品药品监督、民办医院的设置批复等;涉及教育的信息有98条,包括教育管理、入学信息等;涉及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养老、优抚、征兵的信息有29条;涉及城市管理的信息有288条,包括建筑管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管理,市容市貌管理等。通过主动公开城市建设、房屋动迁、劳动就业、公共卫生、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共176条,主要涉及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中标情况等。通过主动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目录、招标和中标情况,尤其是及时公开抗震救灾资金物质审计情况,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规范了各类资金的使用和运作,有效避免了贪污腐败现象,并促进了财政资金向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项目倾斜,加快了公共财政框架建设的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200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6件,其中当面申请427件,网上申请20件,信函申请19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65%是涉及房屋动迁方面类信息,30%是涉及规划用地类信息,其余是涉及旧区改造、外商投资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448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234件,占总数的52.2%,主要涉及有关地块的拆迁许可证、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强迁安置用房和补偿资金证明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26件,占总数的5.8%,主要涉及房地动拆迁类的文件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69件,占总数的15.4%,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等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72件,占总数的16.1%,主要涉及用地许可证等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7件,占总数的1.6%,主要涉及房地动拆迁类等信息。
“重复申请”11件,占总数的2.4%,主要涉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等信息。
“不予公开”29件,占总数的6.5%,主要涉及商业秘密、调查和讨论过程中等信息,主要原因是涉及商业秘密,经征询权利人意见后不予公开以及属于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因其内容不确定,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2915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828次,咨询电话接听17490次,当面咨询接待2521次,网上咨询1076次。本区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746736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人事任免、政府会议、政府公报、政府采购。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08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34件,其主要事由是对答复不满,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3件,主要事由是对答复不满,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没有因新增编制而发生的政府工作人员支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财政支出为8万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为0元。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申请有关的费用共377.8元,其中检索费330元,复印费(纸张)47.8元。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本区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2008年,本区在部分有条件的街道居委会试点增设了15个公共查阅点,安排专人指导,配备相应的设施,方便公众对相关政府信息的进行检索、查询。
同时,结合由市档案局和区档案局联合举办的“档案在您身边”主题宣传活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在鲁迅公园设立咨询点向公众宣传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向公众免费发放虹口区政府公报和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手册。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进展,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个别部门公开内容还不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不够。公开属性定义不准确,主动公开信息所占比例小,多为依申请公开信息。二是对《规定》理解与业务操作能力有待增强,如对政府施政过程中的信息申请,缺少统一的答复口径,业务操作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单位信息目录编制与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缺乏统一,公文备案、统计数据报送不够及时。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机关财政资金审计结果公开,加强对《规定》的应用解释,增强公开工作业务操作能力,深入推进街道居委会信息公开查阅点。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82 |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182 |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1749 |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466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427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20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9 |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448 |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234 |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26 |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69 |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72 |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7 |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11 |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29 |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1 |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2 |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10 |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16 |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0 |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1076 |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4349 |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7490 |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746736 |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34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3 |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377.8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330 |
| 2.邮寄费 | 元 | 0 |
| 3.复制费(纸张) | 元 | 47.8 |
| 4复制费(磁盘) | 元 | 0 |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46 |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3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3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8.00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8.00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