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2009年1月1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hp.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黄浦区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3134800-30711。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本区自2004年5月1日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45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个信息公开查阅室和7个信息查阅点。截至2008年底,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2008年,我区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并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确保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和法律文书;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等机制,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保密审查和部门协调,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完整。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统计制度,每月准时提交月度报表。认真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工作。
加大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把政府信息工作纳入政风行风测评范围。做好“上海黄浦”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咨询、投诉、主动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季度进行统计并予以通报。对因处理依申请公开产生的复议诉讼败诉案件,也在年度工作中予以点评分析和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2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7条。
在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中,机构设置类的信息3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9%;政策法规类的信息4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7%;规划计划类的信息3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5%;部门业务类信息20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8.7%;其它类信息2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0.2%。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305条。其中,(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的信息17条;(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的信息56条;(3)城市绿化、治污环保、食品卫生、药品质量等方面的批准文件、实施情况及相关处理意见等信息232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7条。其中,(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的信息3条;(2)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等信息4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区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布政府信息。(1)在“上海黄浦”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产生的各类信息及时在网上发布,开设网站信息搜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信息。(2)在区档案馆,放置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指南、年度报告、政府公报等纸质文本,并提供上网查阅条件,供公众查阅。在区图书馆及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设立信息公开接待咨询点,为市民提供信息咨询和解读,并免费发放区政府公报。在区政府市民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信息公开集中申请受理点,受理市民或企业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3)通过区域内的黄浦有线、黄浦时报、社区报刊、电子宣传屏、小区宣传栏等各种传播媒介方式,报道区政工作新闻动态,为市民提供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休闲娱乐等各类民生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2008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41件,其中当面申请540件,信函申请1件。
申请信息涉及的部门,主要集中在房地局、规划局、发改委等重点部门;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旧区改造和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等相关政府批文和政策法规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453件(包含上年度尚未答复的申请信息)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324件,占总数的71.5%,主要涉及地块改造和商品住宅的项目立项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3件,占总数的0.7%,主要涉及土地出让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48件,占总数的10.6%,主要是因为要求获取的信息不存在。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62件,占总数的13.7%,主要是因为要求获取的信息属于市级政府机关掌握。
“申请内容不明确”11件,占总数的2.4%,主要涉及动拆迁强制执行和由此引发的信访等方面的信息,因描述含糊需要依法补正。
“不予公开”5件,占总数的1.1%,主要是因为要求获取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61904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211次,咨询电话接听26157次,当面咨询接待27879次,网上咨询6657次。本区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884338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府机构、指南目录、在线咨询、区长之窗、政府公报、统计数据、统计公报、信访接待、监督投诉、网上申请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08年,发生针对区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为3件,主要事由是不服信息公开答复内容,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全部予以维持;区政府未涉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发生针对区政府各部门而由区政府审理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6件,其主要事由是不服相关部门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内容,其中被区政府撤销和确认违法的有3件;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10件,主要事由是不服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内容,没有被法院撤销和确认违法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全区配备了1名专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45名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区财政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各部门未单独列支。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各部门未单独列支相关费用。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区政府对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费。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针对群众关心的政务信息热点,重新调整、充实各单位和部门的菜单式受理告知单,发放到各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区企业服务中心及其他办事窗口;以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和各社区、居委公示栏为载体,直接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居务公开,抓好全区121个居委政务居务公告栏的信息更新,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到居民家门口。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基层站所和学校、医院等公用事业单位认真开展办事公开,必须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建立固定的办事公开栏,并根据单位实际,选择告知单、便民手册、互联网、电脑触摸屏、“一站式”办公、“一窗式”办事、“一条龙”服务等形式公开,有条件的单位要推行网上办事。
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咨询服务功能,“上海黄浦”门户网站增设了短信订阅功能;按企业和自然人生命周期进行了办事分类;实现了“食、住、行、娱、游、购、医、学”等生活服务信息与“黄浦区公共服务电子地图”关联;整合了社会便民服务资源;完善了领导信箱,并新增网上评议、议题征集、专题论坛等栏目;增设了网站英文版和繁体版。
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和“企业评政府、群众评机关”工作,在全区范围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先后两次组织政务公开专项检查,对全区20个部门、单位(10个委办局、9个街道和区企业服务中心)的政务、事务、居务公开情况和42个服务窗口进行了明察暗访,对300余名在窗口办事的人员进行了调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拓展,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探索网上受理、网上查询和网上反馈三个环节的实现上有待加强。三是在开展宣传、引导,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方面有待加强。
2009年,我区将着重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抓信息公开内容细化,在阳光透明上有新突破。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服务。积极推动涉及公众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探索制定出台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之前,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力度。
(二)抓信息公开服务优化,在方便公众上有新提高。充分发挥“上海黄浦”门户网站作为我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2009年,我区将对“上海黄浦”门户网站进行综合性改版,增加英文版和日文版,增强网上办事功能,提高网上服务效率,拓展政府与市民互动平台的广度和深度。
(三)抓信息公开基础强化,在长效机制建设上有新进步。深化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完善组织推动和监督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区政风行风测评考核范畴。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本表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区政府及其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
(二)指标统计附表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27 |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27 |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
| 申请总数 | 条 | 541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540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 |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453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324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3 |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48 |
| 5.“非本机关职权范围”数 | 条 | 62 |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11 |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
| 8.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5 |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5 |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6657 |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27879 |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27368 |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884338 |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9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0 |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 2.邮寄费 | 元 | |
| 3.递送费 | 元 | |
| 4.复制费(纸张) | 元 | |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
| 6.复制费(软盘) | 元 | |
| 7.其它收费 | 元 |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46 |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5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