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虞拥国同志任职的通知
沪府发〔2009〕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虞拥国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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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09〕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虞拥国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