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0年2月24日 | ||||||||||||||||||||||||||||||||||||||||||||||||||||||||||||||||||||||||||||||||||||||||||||||||||||||||||||||||||||||||||||||||||||||||||||||||||||||||||||||||||
|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委网站(http://www.shmec.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电话:23116650)。 一 、概 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本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2009年,我委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下功夫。同时,在部分高校进行了信息公开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本市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网络,实现了上下协同、整体联动,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我委专门配备了4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依托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和市图书馆作为公共查阅点。2009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支出为38万元。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范、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工作等制度规范。同时,修订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依申请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规范。 (三)继续做好公文类信息备案工作。按照上海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委对2008年5月1日之后所有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式体的文书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按期向市政府报备了每一条信息的索取号、文号、公文种类、公开类别、不予公开理由等15项属性情况。 (四)加大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我委已开展公示、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各类互动项目68项,参与者逾12.9万人次。同时,首度试行由委相关领导在网上与公众进行在线访谈,如张民选副主任与公众就“2009年本市高校招生工作政策宣讲”进行了在线访谈、尹后庆副主任与公众就“2009年中招工作”进行了在线访谈。 (五)开展本市高校信息公开试点工作。结合《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即将出台推行的契机,我委积极开展了高校信息公开试点工作。2009年10月,在对本市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和网站建设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在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上海建桥学院等8所高校开展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并相应研究制定了高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规定、信息公开网上专栏设置规范、高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规范,为试点高校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操作依据。我委还对上述8所高校的试点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指导意见。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三明确”:明确单位分管信息公开的领导,明确信息公开职能部门,明确具体从事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二是要规范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实施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指南》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暂行规范》。三是要推进信息梳理和公开,试点高校按照“由近及远”的方式,做好各类别信息的收集、梳理、筛选、审定和公开工作。要重点公开学校概览、重大改革与决策、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财务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后勤保障等事项的公开。四是要在试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按时建设好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开设信息公开意见箱,使高校网站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五是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制定高校信息公开发布程序,推进信息提供部门、产生时间、上网时间、维护形式、审核备案、上网发布等工作流程的制度化、规范化。 (六)继续推进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印发了《关于做好近期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更新维护的通知》,指导中小学做好社会和公众关注事项的公开,重点做好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校园安全、后勤服务等事项的信息公开;加强基础教育机构的办事指南、便民问答专栏建设;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校长信箱、网上咨询等形式增强在线服务。同时,继续对部分区县的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按照《条例》和《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09年底,我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7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09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30.54%。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9条,占2.71%;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占0.14%;规划计划类信息26条,占3.71%;业务类信息432条,占61.63%;其他类信息223条,占31.81%。 (一)主动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二)申请处理情况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举报申诉案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委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6830次,咨询电话接听8679次,当面咨询接待1382次,网上咨询6869次。我委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91.48万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入学报考与招生、高等教育、综合工作、基础教育、教育人事、德育工作。 (一)开展人工咨询接待服务。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由办公室专人接听、接待申请和咨询,能当场答复的做到当场答复,疑难问题及时与有关处室研究后予以答复。 (二)开展“网上咨询”服务。公众可以通过“上海教育”网留言,咨询有关教育政策和教育信息,并可以在网上直接查收留言答复,还可以搜索其他市民留言及解答情况。 (三)加强“便民问答”专栏建设。“上海教育”网中的“便民问答”数达42项2223条,基本覆盖我委咨询服务的各个方面。并在“上海教育”网开设“最新热点问答”栏目,集中提供最近公众咨询频度较高、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解答。 (四)建立区县教育事项咨询直通道。为方便公众及时查询区县教育事项,“上海教育”网提供了18个区县教育局网上咨询通道,公众可以在上海教育网直接向相关区县教育局进行咨询。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财政预算信息的公开工作有待推进;二是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有待完善;三是在开展与公众的网上互动方面有待加强;四是网站“留学上海”英文专栏的信息有待加强。为此,我委拟在四个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信息的公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向社会公开财政拨付经费的预算和预算执行的情况,继续做好教育实事项目和帮困助学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经第四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我委行政审批事项有20项。与之相对应,对每个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以及申请系统须提交的相关材料等信息做好梳理、审核、调整和公开的工作;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的过程查询、结果反馈和监督投诉系统,提高行政审批网上操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 (三)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互动。结合《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广泛征集、吸收社会和公众的意见、建议。结合中考高考工作,我委相关领导将继续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与公众进行网上在线交流。同时,我委将及时做好互动交流结果的反馈。 (四)服务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进一步优化完善上海教育网站“留学上海”英文专栏建设,为境外人士留学上海提供更为丰富的教育资讯服务。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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