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2010年2月20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黄浦”政府网站(http://www.shh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33134800-11816。
一、概 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重新修订了《黄浦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委局办、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区专门配备了12名专职工作人员、57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3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2个信息公开查阅室和7个信息查阅点。2009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区政府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以健全工作制度为着力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7个配套制度,修订了有关工作制度、实施细则,夯实基础,明确职责,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确保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区政府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重点,遵循及时、便民的原则,更大限度地向社会公众或者利害关系人公开;对于不宜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内容,也选择在一定范围内,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及在机关内部予以公开。
区政府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新的《政府信息目录》。在“上海黄浦”政府网站发布的同时,印制4000册纸质文本发放到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档案馆、居委会、社区信息苑等场所,便于市民免费领取。注重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组织全区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举办培训讲座2次,编制培训资料4本。
工作中注重积极稳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和法律文书;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机制,加强保密审查和部门协调,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完整。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报送和季度通报制度,每月准时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和月度统计报表报送工作,每季度在机关内部通报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在“上海黄浦”政府网站开设咨询、投诉栏目,认真做好网上咨询、投诉处理工作。“上海黄浦”门户网站全年受理咨询事件5180件,受理投诉事件515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所需工作经费。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对门户网站整体功能优化布局,开发基于政务外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本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09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8条,较上年度增加203.2%。其中,机构设置类的信息120条,占7.5%;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47条,占9.2%;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23条,占7.7%;业务类信息898条,占56.2%;其它类信息310条,占19.4%。
(一)主动公开范围
按照《条例》第九、十、十一条的规定和《若干意见》的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在加大主动公开工作数量的同时,逐步深化公开内容。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区政府及时将本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各部门职能、机构、编制等相关情况予以公布;2009年向社会公布了《黄浦区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黄浦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实施意见》等2个规范性文件;对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形成了《黄浦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还将本区行政复议情况、行政执法检查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区发展改革委公开了《黄浦区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的报告》、《黄浦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完成情况的报告》和涉企涉民两个行政服务类收费目录;区商务委作为全市第一个试点区县于2009年9月21日正式开通了外商投资网上审批和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了审批透明度,规范了审批程序,优化了投资环境;区财政局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社会公共资金、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区审计局对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和《关于黄浦区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一定的形式进行了公开,审计公开取得了新突破;区环保局注重加强环境监测类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试行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扩大听证程序适用范围;区建设交通委公开了城市建设、市政设施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情况;区规划土地局主动公开了2009年规划编制、土地批准文件、行政审批事项等内容;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公开了董家渡13A、15A等旧区改造、动拆迁项目等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政府信息;区市政委结合世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了向社区居民公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范围、监理单位、开竣工日期、项目经理、监督电话等相关告知公示制度;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黄浦区2009年度人才发展资金资助项目评审结果》、就业援助系列政策、就业补贴等政府信息及时在“上海黄浦”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并附有较详细的政策解读说明;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基础,对社会、家长及学生普遍关心的入学、招生、学校发展概况、业务工作等信息及时更新发布;区卫生局及时通过上海黄浦门户网站、黄浦卫生网站公开各类医疗服务信息,并设立便民问答栏目,提供就医咨询指南;区质量技监局在一门式受理大厅设置信息公开查询电脑,显示各项公开的政府信息;区工商分局通过新闻媒体等平台,定期报送服务经济发展举措、市场监管整治、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情况;区安全监管局、区人口计生委、区食药品监管分局等部门也分别做好安全生产政策和执法检查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等执法类信息的主动公开。
认真实施《黄浦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基层站所和学校、医院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办事公开,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建立固定的办事公开栏,并根据单位实际,选择告知单、便民手册、互联网、电脑触摸屏等形式公开,推行“一站式”办公、“一窗式”办事、“一条龙”服务,有条件的单位推行网上办事。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学校、医院及其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制度有序推进,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区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布政府信息。(1)在“上海黄浦”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各类信息及时在网上发布,开设网站信息搜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信息。(2)在区档案馆放置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指南、年度报告、政府公报等纸质文本,并提供上网查阅条件,方便公众查询。在区图书馆及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信息公开接待咨询点,为市民提供信息咨询和解读,并免费发放区政府公报、指南目录。在市民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信息公开集中申请受理点,受理市民或企业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3)通过区域内的黄浦有线、黄浦时报、社区报刊、电子宣传屏、小区宣传栏等各种传播媒介,报道区政工作新闻动态,为市民提供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休闲娱乐等各类政务民生信息。
为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本区强化政府机关与档案馆的信息送交机制,要求各部门及时准确送交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和指南目录,改进《政府公报》发放方式。区建设交通委、区规划土地局等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编制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目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区科委针对群众关心社保卡补换卡问题,想办法动脑筋,联系区医保局、走访医院、深入居民点,采取张贴和发放黄浦区社保卡补换卡须知宣传单等方法,让民众知晓相关情况。外滩街道等各街道结合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加强办事服务信息的公开,充分利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委会、社区信息苑等场所条件,做好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使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区2009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27件(其中垂直管理单位和区公安分局28件),其中当面申请1077件、传真申请4件、电子邮件申请24件、网上申请53件、信函申请128件、其他形式申请4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各不相同,公民要求保障知情权和行使监督权的意识和观念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已经从解决个体的人身权、财产权转向更高、更宏观的层面,主要涉及到房屋动拆迁相关事项、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情况与专项检查、预算执行审计及整改情况、审计工作计划、实事项目审计、土地批文、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政府文件、政府决策程序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132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1243件,占全部申请的93.7%;其余84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在已经答复的1243件中,同意公开850件,占总数的68.4%,主要涉及政府文件、动拆迁、土地规划等方面信息。同意部分公开35件,占总数的2.8%,主要涉及强制拆迁等信息。
其他情况358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117件,占总数的32.7%;信息不存在115件,占总数的9.3%;非本机关职权范围92件,占总数的7.4%;申请内容不明确8件,占总数的0.6%;重复申请13件,占总数的1%;不予公开答复13件,占总数的1%。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严格依据沪价发(2008)11号文件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区政府(含区府办)全年共收取检索费、复印费90.6元。对于享受低保等符合减免政策的人员,免予收取相关费用。
(四)其他情况
本区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及时向上海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服务管理平台填报向区政府(区府办)提出的依申请公开案件;定期对相关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和分析,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并接受指导;注重对历史信息进行梳理、归类;不断完善内部咨询研究机制,加强梳理分析当前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各部门提供相关咨询意见。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
本区2009年度发生针对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0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认为答复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而要求撤销。本年度没有被行政复议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全部被市政府维持。本年度没有发生与行政复议有关的费用。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件,主要事由为申请人因动拆迁要求获取信访相关信息而对答复不服提出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没有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
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申诉。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区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62502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459次,咨询电话接听26920次,当面咨询接待24958次,网上咨询9165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894722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府文件、实事项目、政府机构、指南目录、在线咨询、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公报、统计公报、监督投诉、网上申请公开。本区坚持“以评促纠、以纠促建,评纠建并举”的方针,以窗口检查评议活动为抓手,将政风行风建设与迎世博的要求有机结合,高起点、全方位地加强为民服务窗口建设。年初出台了加强窗口效能建设的“1+4+1”工作方案,要求全区公共服务窗口梳理并建立服务流程,制定落实“首问责任”等四项制度。加强窗口服务监督制度,以窗口服务评价系统建设为重点,继续探索群众直评的新路,把监督权和评议权直接交到群众手中,从而使群众评价真正成为政府加强监督、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评优创先的重要依据,成为部门服务民生、决策工作的重要参考。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仍需加强。在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不强,领导不够,一些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个别工作人员不熟悉处理依申请公开案件流程。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市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距离。由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各不相同,公民要求保障知情权和行使监督权的意识和观念不断增强,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在主动公开内容深度、范围等方面尚需提升。
3、主动公开工作仍应加强。2009年本区各部门在“上海黄浦”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发布信息比上一年有较大幅度增加,但主动公开的数量、质量离社会、公民或组织对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些单位向档案馆移交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落实市区两级文件、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落实《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促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尤其是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民和组织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拓展公开形式,方便公众查阅。进一步优化本区政府网站整体布局,充分发挥“上海黄浦”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提升技术支撑和保障功能。强化部门向区档案馆送交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和指南目录机制,实现政府机关与档案馆的信息送交机制,不断拓展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委会、社区信息苑的信息公开功能,促进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3、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注重对各委局办、街道办事处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推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不断完善内部咨询研究机制,注重加强梳理分析当前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各部门提供相关咨询意见。
4、完善评估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在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试行评估的基础上,修改完善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共目标,通过考核评估督促提高工作水平。
七、说明、附表、附图
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各项数据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2月,统计范围为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其中机构人员统计数据包含垂直管理单位和区公安分局;主动公开数据不包含垂直管理单位和区公安分局;依申请公开数量1327件中包含了垂直管理单位和区公安分局的28件;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统计数据不包含垂直管理单位和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