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务公开办制订的《201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0〕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务公开办制订的《201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201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0年,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部署,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有序和公开透明运行、基层政务公开为重点,紧紧围绕确保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这一中心任务,推进制度建设,狠抓落实,不断创新与拓展公开渠道,为上海实现“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目标服务。

一、主要任务

(一)搞好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的政务公开

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为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保证。加强对公开中央和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纠正“暗箱操作”行为。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实施、监管以及工程质量管理、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制定相关标准和程序,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着重解决好工程建设信息不透明、公开不规范等问题。严防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

(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继续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公开工作。加大清权确权、编制职权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工作力度,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已经开展的,要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把行政权力运行过程设定为固定程序,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动态公开。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涉密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规定的涉密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向社会公布,也不得在与互联网连接的信息平台上运行。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的监察,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2.规范行政执法。在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进行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探索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严格设定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细化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有条件的行政执法单位可研究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操作指南,逐步推行行政执法结果的公开。

3.大力推进决策公开。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逐步推进决策过程公开。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实行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意见采信情况。规范听证制度,防止听证过程中的形式主义。

4.积极推进内部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防止少数人或个人滥用权力。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机关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等公开力度,既要公开结果,也要公开过程。建立机关干部职工参与机关建设和管理的有效途径,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

(三)继续贯彻《条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改进依申请公开的服务工作,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协调机制,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提高回复质量。完善社会评议和监督保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的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权交给群众、交给社会。各区县、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占一定分值。今年年底、明年年初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估工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坚决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

以世博服务为重点,积极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办事公开。做好与世博相关的社会管理、公共交通、游客服务等领域的办事公开。进一步完善住房、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环保、捐赠等公共服务行业的办事公开,建立和完善网上评价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围绕招生录取、基建项目、医药购销等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认真推进办事公开。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的有机结合。重点公开中央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五)强化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

针对政务公开目前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加强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和培训。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宣传,扩大市民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把政务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下半年,市政务公开办将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加强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整合部门资源,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工作流程,总结2-3个单位政务服务经验,向全国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经验交流会推荐。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进

各区县、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摆在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考虑、同步推进。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订对策措施。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公开力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

公开透明是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标志。要切实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公共政策、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力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政要求,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利。要依法及时地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信息,让社会和群众知晓,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出效率。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要做到及时通报,及时反馈,及时报道真实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畅通公开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各区县、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电子政务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政务公开载体的便民和社会服务功能。大力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法定渠道,对民生问题、利益问题、环境问题等引起的社会矛盾,要采取多种方式,公开办理过程、公开处理结果,提高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完善制度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长效开展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机制、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机制,通过制度规范,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善于总结经过实践检验属于比较成熟的工作做法和经验,及时转化为制度规范,并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公开和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上海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三日

分享:

正文pdf下载、相关稿件、市政府领导、政府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