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范希平同志免职的通知
沪府发〔2010〕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范希平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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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10〕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范希平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