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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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2011年2月14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附图。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黄浦”政府网站(http://www.shh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33134800-10930。

一、概述

2010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加快政府自身建设和实现“两高一低”的要求,服务世博、不断满足社会公众信息新需求,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基础、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目前,全区专门配备了15名专职工作人员、66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3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2个信息公开查阅室和7个信息查阅点。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的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主要工作如下: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201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本区制订了《2010年黄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本区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同时认真抓好《黄浦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7个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区政府于2010年3月召开全区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通报《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结果》,并对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

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机制,加强保密审查和部门协调,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完整。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报送和季度通报制度,每月准时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和月度统计报表报送工作,每季度在全区通报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修订了《黄浦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新的《黄浦区政府信息目录》,在“上海黄浦”政府网站发布指南目录的同时,印制4000册纸质文本发放到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档案馆、居委会、社区信息苑等场所,供市民免费领取。

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依托政务网开发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组织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应用培训,编制培训资料6种。举办“政府信息公开疑难案例培训讲座”,邀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主讲,从政府信息的界定、公开主体、公开程序、不予公开的情形等六个方面入手,解答当前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应对能力,努力减少因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当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注重对各部门及街道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和协调,积极组织研讨、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解答,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准确性。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力度。对“上海黄浦”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建设,重新调整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使其内容更充实、维护更便捷。依托黄浦政务外网,开发了“黄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实现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依申请公开处理、统计报表报送的信息化,并与市的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在“上海黄浦”政府网站开设咨询、投诉栏目,认真及时做好网上咨询、投诉处理工作。“上海黄浦”门户网站全年受理咨询事件2975件,受理投诉事件302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制定发布了《黄浦区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本区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69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0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9条,其中机构设置类的信息178条,占17.8%;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6条,占3.6%;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8条,占1.8%;业务类信息592条,占59.3%;其它类信息175条,占17.5%。

(一)主动公开范围

按照《条例》第九、十、十一条的规定和《若干意见》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区政府及各部门逐步深化公开内容。区政府将本区重大工程、实事项目、重点审计项目安排等相关情况予以公布;2010年向社会公布了《黄浦区2009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黄浦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制作了《黄浦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0)》并向社会公布;还将本区政府采购、重大工程建设情况、实事项目等进展情况向社会主动公开。

区商务委进一步深化政策类、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布了《黄浦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黄浦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专项扶持实施办法》。区财政局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部门预算、财政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社会公共资金、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了《关于黄浦区201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上海市黄浦区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上海市黄浦区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黄浦区2011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区国资委公开了《黄浦区国有资产收益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浦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加强我区国有企业投资、担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区审计局紧密结合本区审计工作实际,逐步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了《黄浦区审计局2010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关于黄浦区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关于黄浦区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还以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对黄浦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门、急诊和传染病专用门诊(感染科)改扩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黄浦区中心医院医疗救治中心一期(急救中心)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等情况分别向社会公开。区建设交通委注重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及时调整更新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侧重于群众关注的重大工程建设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信息发布。区规划土地局切实加大规划和土地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等行政许可结果主动公开,同时把纸质文本及目录收集汇总后移交区档案馆,以备社会公众查阅。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将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及时在“上海黄浦”门户网站上公布。

区民政局将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区建设、优抚安置等多项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工作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区教育局在各所学校编制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基础上,进行横向比较,指导部分学校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对学校发展概况、计划总结、业务工作等涉及学校教学管理各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对于家长普遍关心的信息进行了充实,在黄浦教育网站上集中公开了为学校、学生、教师、公民、法人服务的政府信息。区环保局重点公开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依据、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办复时限、排污费征收的法定依据,同时还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夜间施工单位和工地的审批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核登记情况主动公开。区监察局牵头开展“政府部门公开服务承诺活动”,通过《黄浦时报》、“上海黄浦”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各部门服务承诺、接待地点、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区工商分局通过新闻媒体等平台,定期报送服务经济发展举措、市场整治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区质监局设立了行政事务一门式受理大厅,对涉及食品生产业务许可、生产许可证许可、计量许可、特种设备许可、标准化许可等五大类36个项目,实行“一门式”服务。

豫园街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在政策类、服务类方面深化公开内容,并做到及时更新。在民政、劳动、计生等政策发生变化时,及时在网上公布相应内容和办理须知。小东门街道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对小东门社区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互动应用、框架设计、维护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更新,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

本区各基层站所和学校、医院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认真执行《黄浦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建立固定的办事公开栏,并根据单位实际,选择告知单、便民手册、互联网、电脑触摸屏等形式公开,推行“一站式”办公、“一窗式”办事、“一条龙”服务,有条件的单位推行网上办事。学校、医院及其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制度得以有序推进,达到了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社会监督的初步成效。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方便公众了解获取政府信息,本区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布政府信息。

(1)通过“上海黄浦”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发布各类信息,使之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2)在区档案馆放置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指南、年度报告、政府公报等纸质文本,并提供上网查阅条件,方便公众查询。在区图书馆及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信息公开接待咨询点,为市民提供信息咨询和解读,并免费发放区政府公报、指南目录。在市民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信息公开集中申请受理点,受理市民或企业依申请公开事项。(3)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3月23日配合市政府新闻办、市建交委共同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外滩地区综合工程建设和运行准备情况,以及改造后的外滩滨水区后续管理和服务相关安排;4月28日召开外滩源新闻通气会,就外滩源公共绿地、圆明园路特色景观开放、“外滩源壹号”试运营等内容向中央及市区媒体进行了通报。区长周伟还多次接受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媒体的采访,介绍和解读我区在经济发展、旧区改造、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情况。(4)通过区域内的黄浦有线、黄浦时报、社区报刊、电子宣传屏、小区宣传栏等各种传播媒介,报道区政工作新闻动态,为市民提供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休闲娱乐等各类政务民生信息。

区规划土地局、审计局、小东门街道等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编制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目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小东门等6个街道结合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加强办事服务信息的公开,充分利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委会、社区信息苑等场所条件,做好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使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0年全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案1008件,其中区政府(区府办)90件、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384件、区规划土地局287件、区发改委58件、财政局30件、区建交委25件、区审计局20件、区工商分局22件、区公安分局16件、国资委19件。申请方式多样化,其中当面申请865件、传真申请46件、电子邮件申请5件、网上申请44件、信函申请45件、其他形式申请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到房屋动拆迁相关事项、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审计及整改情况、审计工作计划、土地批文、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依法行政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100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作出答复处理的为865件,占全部申请的85.8%。其中,同意公开552件,占总数的63.8%;同意部分公开2件;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8件,占总数的3.2%;信息不存在115件,占总数的13.3%;非本机关职权范围88件,占总数的10.2%;申请内容不明确27件,占总数的3.1%;重复申请23件,占总数的2.7%;不予公开答复30件,占总数的3.5%。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严格依据沪价发(2008)11号文件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区政府本级(含区府办)全年共收取检索费、复印费0.6元。对于享受低保等符合减免政策的人员,免予收取相关费用。

(四)其他情况

本区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及时向上海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服务管理平台填报向区政府(区府办)提出的依申请公开案件;定期对相关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和分析,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并接受指导;注重对历史信息进行梳理、归类;不断完善内部咨询研究机制,加强梳理分析当前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本区各部门提供相关咨询意见。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

2010年,全区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45件,其中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为7件,市政府全部予以维持;发生针对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38件,其中由区政府审理20件,市级机关审理18件,其中2件被确认违法,其余予以维持。本年度没有发生与行政复议有关的费用。

2010年,全区共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22件,其中区政府为被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为2件,1件为一审、1件为二审,均被法院判决驳回;发生针对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20件,其中11件为一审终审、9件为二审。其中,被法院判决胜诉19件、确认违法1件。

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申诉。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区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73474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711次,咨询电话接听31050次,当面咨询接待38380次,网上咨询3333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379282次。本区坚持“以评促纠、以纠促建,评纠建并举”的方针,以窗口检查评议活动为抓手,将政风行风建设与迎世博的要求有机结合,高起点、全方位地加强为民服务窗口建设。组织监督员开展世博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政府公共服务窗口,通过每月明察暗访、下发情况通报、发放整改建议书等形式,不断提高各部门和单位的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电子评价系统在窗口的使用,要求已安装评价系统的窗口单位完善配套制度,每月上报电子评价系统使用情况和评价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推动窗口单位提高评价系统使用率,不断改进服务,提升窗口服务满意率。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意识仍需加强。部分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观念还需进一步强化,个别工作人员仍不了解、不熟悉依申请公开案件处理流程。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当前市民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日益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诉求更加强烈,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状与市民对政府信息的需求还存在差距,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3、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仍应加强。一些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不规范,没有建立相应的制度,内设机构之间缺少配合、衔接。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用系统的功能和操作流程还不熟悉,一些单位向档案馆移交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不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认真落实《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公共权力的透明行使、公共资金的透明运行和公共资源的透明分配方面加大公开力度,逐步形成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格局。

2、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强化政府网站公共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上海黄浦”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整合栏目内容,优化栏目设置。强化部门向区档案馆送交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和指南目录机制,强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委会、社区信息苑的信息公开功能,实现信息公开向基层社区延伸,使信息公开更贴近居民需求。

3、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评估考核。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指标设置,提高考核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共目标,通过考核评估督促各部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各项数据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2月,统计范围为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其中机构人员统计数据包含垂直管理单位和区公安分局;主动公开数据不包含垂直管理单位和区公安分局;依申请公开数量1008件中包含了垂直管理单位和区公安分局的38件;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统计数据不包含垂直管理单位和区公安分局。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999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999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5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898
申请总数 100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865
2.传真申请数 46
3.电子邮件申请数 5
4.网上申请数 44
5.信函申请数 45
6.其他形式申请数 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6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55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28
4.“信息不存在”数 115
5.“非本机关职权范围”数 88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27
7.“重复申请”数 23
8.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3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2
(2)“商业秘密”数 9
(3)“个人隐私”数 1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1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17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49643
网上咨询数 人次 3333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39091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3105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379282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45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2
行政诉讼数 22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1
申报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6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递送费 0
4.复制费(纸张) 0.6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8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5
2.兼职人员数 66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1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1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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