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3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我区政府网站www.changning.sh.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府办 电话:22051470
一、概 述
2010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实现上海行政“两高一少”及长宁特点,按照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加大在公众有序参与、规范政府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等关键环节上工作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深化、基础更加强化,不断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一)完善组织机制,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条例》和《规定》及上海市对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整合各单位力量,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和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合两为一,形成最大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科委(信息委)、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区保密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档案局、区财政局。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区所有29个委办局和10个街道镇调整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专门机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切实有效组织推进。全区专门配备3名全职工作人员、55名兼职工作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设立了20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区图书馆信息查阅点、社区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
(二)落实制度,确保程序规范。
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联席成员单位会议,讨论、商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制定实施《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长宁区部门依申请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长宁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工作规程》、《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从信息发布流程、审核机制、监督考核等方面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转。根据财政部和市政府有关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区财政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长宁区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在全区范围内转发,明确政府预决算信息、部门预算信息、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严把内部审核关,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和正确性。区民政、商务委等部门重新修订了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区卫生局编制了《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公安分局制定了《长宁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工作规范》,优化查阅点服务水平。
(三)夯实工作基础,强化监督考核。
继续加强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程序及申请答复等环节开展针对性培训。2010年6月,区府办会同区法制办对全区各委办局、街镇开展了为期两天的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专门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处、区法院行政庭、区委宣传部等业务部门,以案例形式进行讲评,解答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疑问,提高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区财政局对全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开展预算信息公开培训,专题讲解《关于进一步做好长宁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完成区协同办公系统、公开申请处理系统与门户网站的对接,实现了部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一网式,社会公众申请、咨询、查询一站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在网上“一口受理、协同办理,一办到底”。2010年继续实行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制度,每月一期编入《长宁信息化简报》,通报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等信息,供各级领导参阅。继续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坚持监督、检查、考核并举,将平时检查评议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连续五年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部门公共目标考核。考核从部门基础性工作、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保密审查工作情况、行政复议诉讼申诉处理情况、公众满意度、特色工作六方面进行评估,全面考察各部门工作状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到201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8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9条。
(一)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深化公开内容。
2010年,按照《若干意见》和《201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聚焦“三公部门”,进一步拓展社会热点、百姓关注度高的信息和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会同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同制作《2010年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对现有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细致梳理,重新修订主动公开范围,经调整,现有信息公开目录覆盖了发改委、商务委、建交委等全区40个部门,涉及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交通、民政、规划等8个重点领域,共37个信息分类。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加强对区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建交、环保、财政、审计、公安、食药监、工商等部门筛选与居民关注度高的行政审批、行政检查类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将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从申请办理条件、依据、程序、办理期限、所需材料、其他相关事项到最后行政许可公告均主动公开。逐步探索行政处罚类信息的公开,区公安分局结合“网上办案”平台,逐步推进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运作机制。
2004年5月到2009年底,各部门在“上海长宁”门户网站上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2632条。2010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249条,主动公开率85.5%,依申请公开目录262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累计访问量95万余人次。
1、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各部门认真对照《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据各自职能及时公开制定的区域规范文件。如《长宁区加快金融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扶持政策》、《关于虹桥交通枢纽SN10路的征地公告》、《关于做好2010年春运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古北新区市容环境纳入一体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
2、财政专项资金、行政收费等资金、资产类信息公开情况。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为重点,有序推进预算公开,2010年全区50%的部门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向人代会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扩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面,公开资金的管理办法。如公开《长宁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长宁区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监理管理办法》、《长宁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关于编报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及开展2010年财政年检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对外投资清理工作的通知》等。增强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如公开《深入推进归口集团公司清理整合的意见》、《关于做好隶属管理企业2010年经营预算工作的通知》、《关于隶属管理企业2010年度资产经营预算备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区国资系统国有企业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10年度长宁区地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3、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开情况。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结合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行政审批过程及结果的网上公开。如公开《长宁区卫生局关于确认本区民营医院级别的通知》、《关于2010年度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长宁区社会组织执法和登记业务档案的管理意见》、《关于成立长宁区中小学学科中心的通知》、《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转发<上海市开展督学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通知》、《区环保局关于命名表彰二〇一〇年上半年度长宁区环保绿色示范小区、单位的通知》、《关于印发长宁区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本区医院外来护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长宁区开展粉尘、高毒物品治理的通知》、《关于开展春节前全区联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项检查的通知》等。
4、规划、计划类信息公开情况。向社会主动公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发布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公开重大项目名称、项目类别、投资金额、效益预测等信息。如公开《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长宁区政府投资项目论证会审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长宁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宁区加快金融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扶持政策》、《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十一个委办局联合在本市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关于发布<长宁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长宁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的备案报告》、《关于开展2010年度长宁区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等。按照国家部委和市统一要求,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如公开《关于调整新建虹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概算的批复》、《上海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开工验线结论单》、《上海汇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公交13路曹家渡始发站用地规划许可》等。
5、公共政策信息公开情况。围绕旧区改造、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引进、教育改革、医疗卫生改革等重点工作,推进政策的公开透明。如公开《上海市长宁区土地资源储备中心长宁区200街坊普淞北路北块旧改地块土地前期基础性开发选址规划许可》、《上海天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天山路341号原建筑改建工程(缤谷文化休闲广场)工程规划许可》、《关于开展长宁区2010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长宁区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长宁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10年工作要点》、《长宁区2010年教育科研工作推进意见》、《关于公布长宁区2010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关于印发<长宁区卫生局全科医学人才“引航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2010年长宁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公布长宁区卫生系统2010年度科研招标中标结果的通知》、《关于启动实施长宁区卫生系统专业人才培养“登顶计划”的通知》等。
6、各类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以世博服务为重点,确保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如公开《关于印发<长宁区学校食堂对外承包(供应盒饭)配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长宁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世博期间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做好本区医院外来护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践行世博主题、促进充分就业在长宁”服务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10年长宁区中小学校学生健康体检的通知》、《关于做好社区老年人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长宁区民政局关于加强世博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2010年长宁区困难、无业、低保老人免费健康体检项目的实施意见》等。
(二)以人为本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多方面拓展公开渠道。
强化政府网站公共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新改版,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信息为原则,加强政府信息检索、分类和整合。对全区各部门、街镇的政府信息按政府管理与服务内容细分,形成更加明晰的政府信息分类目录。各部门网站也积极提升网站服务,人口计生、文化、审计、教育、规土、民政、房管等通过改版增强政府与公众交流渠道,提供更方便、快捷地信息查询功能。全区设立的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汇集全区39个部门、街镇的政府信息纸质文件已达万余份。
为方便公众查询,推进政府信息工作向基层延伸,各街道、镇切实充分利用街道网站、社区电子屏、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查阅点等载体,主动公开本街道、本居委的办事服务项目和居务的公开。十个街道(镇)均设立了固定的社区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查询点。新华街道开拓思路,针对老年人上网不便的特点,创办社区报,通过每月一期的社区报发布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免费派送到每家每户和社区单位,至今社区报已发行了88期。天山街道坚持多元推广模式,利用长宁区公务员门户网、天山社区网、《天山家园》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媒体、窗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华阳、北新泾等街道充分发挥社区网站信息发布的便民性和及时性,增强功能,提高网上服务效率,同时通过板报宣传、学校宣教等方式向社区居民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意义、方法和步骤,及时收集、反馈社区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议和意见。
充分发挥区各职能部门作用,拓展行政许可事项公开渠道和载体。如在《长宁时报》、有线电视台等市、区公开媒体报刊上就个人所得税、劳动合同法等热点内容开设了政策解读栏目,还将开展的劳动用工信得过单位的评定结果、社区控制性规划等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区公安局通过“长宁公安”政府门户网站和派出所“社区网上警务室”,及时发布治安信息、警情通报、防范提示等各类信息,并在接待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明确专人受理、转交、督办。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我区档案局进一步完善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阅览室工作规程,明确公共阅览室工作职责,对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递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转送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重点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部门协作,从相关业务办理信息的咨询,申请的填写,答复的送交等环节加强了同区府办、法制办以及有关部门的协作和沟通,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同时根据利用者需要,扩大查阅范围,利用网络帮助利用者查阅国家、市有关的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告知其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场所等线索,有效提高了利用者的满意度。区房管局自主开发“信息公开管理”软件,针对信息公开内部流程和对外答复各个环节进行设计,完善了工作流程,便利市民咨询,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区工商分局在企业注册大厅设置3台电脑,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落实专人维护和指导使用;同时在对外互联网上开辟“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为关心、社会最敏感、最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管理职能、办事程序、执法程序、监督电话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区2010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41件,其中通过我区“上海长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26件,通过信函提交的申请有28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等当面提交的申请有183件,通过电子邮件申请4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土地规划、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旧区改造和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4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237件,其余4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237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55件,占总数的65.4%。“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1.27%,主要涉及政府投资项目进展、教育医疗、旧区改造、土地征用、土地规划等信息。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的7件,占总数的2.95%,主要因为申请人对政府工作不熟悉,申请内部人事任免、内部管理规章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的26件,占总数的10.97%,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内容。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22件,占总数的9.3%,主要是因为申请人不熟悉部门职责权限间不同,错投申请居多。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1件,占总数的4.6%,主要是因为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内容要么过于笼统,要么表述不清。
“重复申请”的6件,占总数的2.5%。
“不予公开”的7件,占总数的2.95%。主要是因为申请人中途撤销申请,涉及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29726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87806次,当面咨询接待236712次,网上咨询5208次。本区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953396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府机构和人事任免、管理规范与发展计划及其他。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区2010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0件,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2件。案件的事由包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储备批文、动迁补偿政策等。
发生针对本区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14件,其中以区政府为被告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有8件。案件的内容包括财政预决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动拆迁审批等信息。全年未出现因违法或瑕疵而被撤销的案件。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 工作人员情况:本区各委、办、局、街道、镇共配备了3名全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55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0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区图书馆信息查阅点、社区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
(2)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实际支出
(3) 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因纳入到部门业务经费中,无具体统计。
(4)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从便民考虑,尽量减少申请人支出,材料复印费等费用从部门业务经费中支出,无收费经额。
七、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设想
(1) 编制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根据上海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编制。
(2) 召开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扩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范围,邀请相关委办局、各街镇分管领导参加,进一步强调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明确专管员。
(3) 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请市政府信息公开处、区保密局、区法院行政庭、门户网站等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专门性培训,进一步统一信息公开标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并将各单位参加培训情况与考核挂钩。
(4) 规范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2010年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对目录设置、分类名称等进行调整,规范名称表述,提高信息分类准确性,方便公众查询。
(5) 推进基层信息公开服务示范点建设。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学习兄弟区县在基层信息公开服务方面的经验做法,挖掘区内信息公开服务典型,做好总结推广。为基层信息服务点提供人员、资金、设备等保障,拓宽基层信息公开渠道。
(6)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或作为绩效考核加分项目。从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媒体曝光、公众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个角度制定考核标准,征求各相关部门和街镇意见。
(7) 加大对门户网站的监督、管理力度,优化导航、检索等功能,提高网站的实用性和稳定性。
(8) 做好其他常规工作。办理依申请公开业务;指导街(镇)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和日常统计;接受公众网上监督,并配合相关部门就相关问题做出答复。
八、说明与附表
其他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49 |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30% |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2249 |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262 | |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241 |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83 |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4 |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26 |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28 | |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37 |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55 |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3 | |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7 | |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26 | |
| 5.“非本机关职权范围”数 | 条 | 22 | |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11 | |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6 | |
| 8.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7 | |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4 | |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2 | |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1 | |
| 9.其他 |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0 |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5208 |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236712 |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87806 |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953396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20 |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2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4 |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 2.邮寄费 | 元 | 0 |
| 3.复制费 | 元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58 |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3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55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