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
2011年2月10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闸北区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上海闸北”(www.shzb.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闸北区大统路480号,邮编:200070,联系电话:63805390转。
一、概述
2010年,闸北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调查研究,推动《条例》和《规定》在闸北区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截至2010年底,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
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全面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彭浦镇进一步细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考核制度,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全区现有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48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87名,其中全职人员2名,兼职人员85名。
(二)完善工作制度,夯实工作基础
根据上海市政府要求,结合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使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普及性和便民性,我区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健全了区政府各部门每月统计报表报送制度;二是印发了《闸北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和《闸北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三是建立了沟通会制度;四是设立了公文类信息公开预先审核制度;五是实施了信息公开与信息咨询统一受理制度。同时,进一步更新和充实公开内容,主要做法:一是区政府各部门便民服务电话;二是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彭浦镇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三是各驻大楼外单位受理点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接待时间;四是《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五是在“上海闸北”门户网站上增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意度测评栏目。
(三)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业务指导
为提高我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规范了四项工作流程:一是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工作流程;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受理点收件工作流程;三是历史文件梳理工作的流程;四是区图书馆公众查阅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流程。
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推进,一是通过全区性的培训、分批召开座谈会、走访部门等形式,指导各部门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二是到相关单位的咨询、受理点窗口了解情况,督促完善接待流程,规范窗口受理工作;三是结合社区实际,开展“社区信息公开服务示范点”建设,全区共设有9个社区信息公开服务示范点,均健全了工作制度,落实了工作人员负责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和咨询,办公设备完备,有专用的信息公开文件夹以及各类民政、劳动保障服务等信息宣传资料架和电子触摸屏,可供来访居民免费领取宣传单或通过电子触摸屏上的信息化平台查询。
(四)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
继续完善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在公文类政府信息备案工作上下功夫。为使闸北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快速深入民心,为百姓提供方便快捷有效了解区情区政的渠道,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10年上海市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财政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信息公开,审计信息公开,国资监管信息公开,项目、规划信息公开和政策公开等内容逐一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并适时对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督促,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政府公开的信息从一开始以机构设置、机构概况为主,发展到以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为主的公文类信息和日常业务工作产生的相关信息,公开信息主要集中在建设、房地、医疗、社会保障、财政、安全生产等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领域。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考核评估,对一年来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鞭策落后,表扬先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0年底,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12条。2010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共210条,占总数的13.1%;政策法规类信息共15条,占总数的0.9%;规划计划类信息共51条,占总数的3.2%;业务类信息1117条,占总数的69.9 %;其他类信息共 204条,占总数的12.8%。
主动公开范围
本区按照《条例》、《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一是不断提高政府资金公开透明度。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定期发布财政收入完成情况、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批准公告,公开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职业资格审批结果、闸北区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核查的情况、贯彻《财政部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和2011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信息;公布了2010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二是积极推进审计工作公开,完善审计方案公告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逐步增强。公开了《关于闸北区200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闸北区审计局关于200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的公告》及《政府委托审计管理工作组布置2011-2012年度审计(审价)工作》等。三是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及规划计划公开。公布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开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及时公开各类专项规划,做好城市建设、旧区改造、住房保障、劳动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方面信息的公开,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四是加大政策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旧区改造、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政策的公开,使公众更加全面、准确理解政策,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五是以世博服务为重点,做好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类信息。公开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相关监督检查情况,推进公共卫生领域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加快探索登记类、资质类信息在政府部门共享,逐步扩大相关信息向社会有序开放。
(二)主动公开途径
在信息公开渠道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区采用以政府网站和政府公报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做好网站维护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及时将单位动态信息在网站发布,努力建成以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为主要特征的服务型网站。辅以报刊、广播、政务公开信息栏、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宣传海报、公示栏、街道政务网、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告栏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区2010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24件,其中当面申请322件,网上申请76件,信函申请26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50%涉及旧区改造、房屋动拆迁类的信息,19.58%涉及规划土地类信息,其余是涉及城市建设、项目审批、物业收费、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政策等的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010年收到的424件和2009年按《条例》和《规定》顺延到本年度答复的1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429件,其余12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429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86件,占总数的43.4%,主要涉及动拆迁政策、土地规划、旧房改建、物业管理、市政规划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18件,占总数的4.2%,主要涉及房地动拆迁等信息。
其他情况225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3件,占总数的5.4%;“信息不存在”30件,占总数的7%;“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05件,占总数的24.5%;“申请内容不明确”18件,占总数的4.2%;“重复申请”5件,占总数的1.2%;“不予公开”44件,占总数的10.3%。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本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依申请公开有关的费用共75元,其中检索费70元,复印费(纸张)5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0年发生针对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主要事由是对答复有异议,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发生针对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其主要事由是对答复有异议,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瑕疵的案件有0件。本年度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333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966人次,当面咨询接待1367人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442672人次。咨询的主要内容涉及旧区改造、规划土地、动迁政策、生活补助、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住房保障、动拆迁许可等内容。
(二)相关政务公开情况
1、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到位
政务公开作为政府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公开办成员,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为确保“世博会”顺利举办和中心工作的圆满完成,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镇都相应建立了党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量化到了工作岗位和具体人员,与干部提拔使用、单位和个人奖惩挂钩,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各街镇将政务公开任务与年度目标、效能建设、政风行风等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督促检查、同步检查评比,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2、紧密联系实际,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继续完善区级行政机关“权力事项网上公开、网上办公和网上监督”等内容的电子运行系统,进一步充实网上公开内容,并逐步向街镇延伸。通过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工作流程、改善软硬件环境,把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发布、行政投诉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世博会”期间,积极开展政务工作“诚信服务在窗口”活动,做到主题活动有计划、行业服务有特色、阶段推进有成效、开展情况有反馈。加大“阳光动迁”工作力度,将动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及结果、工程项目招投标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全面向社会公布,有效推动了全区动拆迁工作顺利开展。针对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日益突出特点,街镇等基层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法定渠道,提高了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区公安、工商、税务等执法部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切实为群众办急事、办难事、办好事,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加大了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了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电信、公共交通等行业的政务公开。扎实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了2010年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了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
3、注重强化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到位
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政要求,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务公开办加强了日常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制定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监督考核,认真贯彻执行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把政务公开作为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了政务公开检查评估机制,把政务公开纳入“万人百企评价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30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全区36部门和行业,全面开展政风行风实例调查,对公权力大、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进行重点监督。全年共收集整理调查实例23起,并已得到全部整改。确定300个定点测评个人和1200个定点测评企业,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测评内容之一,开展政风行风网上测评。就事务公开、服务态度、服务效能、规范收费等内容,对工商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管办3个基层站所进行了重点民主评议,对公安派出所等4个基层站所进行了普遍测评。认真做好“962114”电话投诉热线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在规范受理程序、缩短查核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和提高满意率上下功夫。各区级部门受理窗口、街镇事务受理中心都设立了意见反映箱,公布监督电话,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解答有关问题,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进展,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是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大多局限在公文类政府信息,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有待增加,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数量有待增加;政务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改善等。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督查。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完善信息沟通网络,确保每个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同时,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将在总结剖析案例的基础上,加强工作培训和工作交流,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水平。
加强对重点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总结和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离不开信息化手段的保障。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深化栏目建设,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信息更新、信息维护、信息共享、栏目共建等工作进一步给予明确,从制度上保障政府网站发布内容的权威性、及时性、系统性。根据市信息公开部门的要求和我区的实际操作情况对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平台进行改版,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逐步实现功能强、便民化的要求,做到操作简单、易学易用。
(三)加快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将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规范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工作规则,重点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以及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提供等环节加以规范和标准化,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合法、规范。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以社会公众、企业、农民群众关注度高和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政务作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地做好政务公开事项。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区级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务信息,形成机关全员参与机制,确保政府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务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电子化水平。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为政务公开创造一个良好的服务公众环境。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统计范围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受理点以及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99 |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62% |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599 |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293 |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424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322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76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26 |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429 |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186 |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18 |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23 |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30 |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105 |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18 |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5 |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44 |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8 |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34 |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2 |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 9、其他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 |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 |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367 |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966 |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442672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3 |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 |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75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70 |
| 2.邮寄费 | 元 | 0 |
| 3.复制费 | 元 | 5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87 |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2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85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10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10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