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201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沪府发〔2011〕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201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上海市201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

“十一五”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十一五”提出的全市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累计下降20%左右的目标如期实现,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分别削减26%和15%的减排目标超额完成。

虽然本市“十一五”节能减排取得积极进展,但面对“十二五”节能减排严峻形势,任务依然非常艰巨,压力仍然很大。产业结构偏重的格局仍然没有根本改变,节能减排推进难度逐年加大,各领域进展还不平衡,基础工作和长效机制有待完善,工作层面也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从能源消耗情况看,由于工业用能延续2010年恢复性增长的惯性,建筑用能、交通用能和居民生活用能的持续刚性增长需求,2011年能源消费增幅仍将明显上升。从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情况看,因经济社会发展加速、人口快速增加等因素,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压力较大。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本市能否实现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创新的突破年。面对新机遇、新挑战,全市上下要统一认识,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放大世博后续效应,把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贯穿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各环节,率先走出一条适合特大城市特点的科学发展之路。根据国家对“十二五”做好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低碳发展等的要求,现制定上海市201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一是强化依法节能减排,夯实基础工作,为实现“十二五”发展转型起好步。认真落实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完善配套法规、标准和政策。尤其要进一步健全节能地方标准体系,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能效水平对标。实施更严格的能评和环评制度,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二是大力推进能源审计,着力发掘潜力,切实提高能效。将能源审计作为摸清能耗家底、找准节能方向的基础,督促用能单位实施能源审计。从制度上规范能源审计,确保能源审计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有序实施。

三是改革体制机制性障碍,多管齐下,系统推进节能减排。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人口增量,推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合同能源管理,探索节能量交易和排污权交易试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持续发展之路。

(二)工作目标

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3.6%左右,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上年下降3.6%以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2%,为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开好局。

表1:2011年全市节能减排主要目标

全市及各领域

节能减排目标

责任部门

节能

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

下降3.6%左右,能耗增量控制在500万吨标准煤左右

市发展改革委及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

下降3.6%以上

工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3.6%,能耗增量控制在270万吨标准煤左右

市经济信息化委

交通运输业

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有所下降,能耗增量控制在150万吨标准煤左右

市建设交通委会同市交通港口局

建筑施工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

市建设交通委

商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5%

市商务委

旅游饭店业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

市旅游局

公共机构

市级机关

能耗总量下降4%左右

市政府机管局

教育系统

生均能耗力争有所下降,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得到控制

市教委、市政府机管局

卫生系统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

市卫生局、市政府机管局

其他公共机构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有所下降,能耗总量得到控制

市政府机管局会同科技、文化、体育等部门

金融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有所下降,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得到控制

市金融办

电信业

单位信息流量综合能耗、单位增加值能耗均有所下降

市经济信息化委

减排

二氧化硫排放量

下降2%

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氮氧化物排放量

下降2%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下降2%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

氨氮排放量

下降2%

注:1.有多个部门为责任部门的,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主要责任部门,下同。

2.各领域节能减排目标均指列入“十二五”考核统计口径内数字,非全行业指标。其中,市级机关本年度仍按“十一五”考核统计口径计算。

二、强化地方节能标准体系建设,着力推进重点领域能效达标对标工程

(一)制定工业类相关高耗能产品的能耗限额标准和运行管理标准等。在石化、化工、金属热加工、有色金属、建材、汽车、轻纺等年总能耗超过100万吨标准煤的行业中,选择30个左右能源消耗多、节能潜力大的主要产品或用能设备,如乙烯、轮胎、玻璃、铝合金板箔挤压型材、热泵制冷机组和化纤、针织布等,制定出台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或经济运行强制性地方标准。推进制定和实施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从源头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水平。

表2:工业类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运行管理等标准

类别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1

制定出台玻璃钢板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2

制定出台钢化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3

制定出台黑色锻件加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4

制定出台黑色铸件加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5

制定出台铝合金挤压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6

制定出台铝及铝合金箔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7

制定出台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造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8

制定出台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9

制定出台再生铝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10

制定出台铜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11

制定出台乙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12

制定出台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13

制定出台聚氯乙烯树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14

制定出台塑料薄膜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15

制定出台涤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16

制定出台非织造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17

制定出台印染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18

制定出台电力电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19

制定出台乘用车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20

制定出台机制纸及纸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21

制定出台岩矿棉保温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22

制定出台磨细矿粉和粉煤灰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23

制定出台自来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24

制定出台啤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25

制定出台热处理加工工序单位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26

制定出台数据中心机房单位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27

研究制订通信行业单位信息流量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运行管理标准

28

制定出台上海市能源审计技术通则

年内

29

制定出台上海市能效对标管理导则

年内

30

制定出台锅炉系统、电机系统、空气压缩机系统等高耗能设备节能量审核与计算方法

年内

31

研究制订节能领域管理、方法、检测和评估等标准

年内

其他标准

32

研究制订重点用能产品和设备能效等级标准

年内

33

研究制订脱硫石膏等循环经济管理标准

年内

(二)制定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定额标准和指南。制定出台本市市级机关、学校、医院、星级饭店、商业设施等合理用能指南,研究制订办公电器配备标准。

表3: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定额标准和指南

领域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政府机关

1

制定出台市级机关合理用能指南,研究制订能源消耗定额

上半年

市政府机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监局

学校

2

制定出台普通高等院校合理用能指南

上半年

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监局

3

研究制订中小学合理用能指南

年内

医院

4

制定出台医院合理用能指南

上半年

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监局

星级饭店

5

制定出台星级饭店合理用能指南

上半年

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监局

6

研究制订星级饭店用能定额标准

年内

商业设施

7

制定出台大型商业设施合理用能指南

上半年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监局

8

研究制订大型商业设施用能定额标准

年内

(三)制定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能耗标准。根据本市气候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在建筑围护结构、建筑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等领域,组织制定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对墙体厚度、窗墙比、建筑材料、遮阳、隔热和保温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表4: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能耗标准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1

研究制订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年内

市建设交通委等

2

修订出台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年内

3

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指南前期研究

年内

4

研究制订建筑工程施工能耗限额标准年内

年内

(四)制定交通运输领域能耗限额标准和合理用能指南。制定出台出租汽车、公共汽车能耗限额标准和轨道交通企业合理用能指南,研究制订交通运输系统节能减排标准框架体系及其他相关能耗限额标准等。

表5:交通运输领域能耗限额标准和合理用能指南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1

研究制订交通运输系统节能减排标准框架体系

年内

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2

研究制订港口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限额标准

3

研究制订营业性海运船舶燃料消耗限额标准

4

开展民航运输企业燃料消耗限额前期研究

年内

市建设交通委、民航华东管理局

5

制定出台出租汽车能耗限额标准

年内

市交通港口局、市建设交通委、市质量技监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6

制定出台公共汽车能耗限额标准

年内

7

制定出台轨道交通企业合理用能指南

年内

8

开展营业性道路运输企业汽车燃料消耗限额前期研究

年内

(五)加强本市节能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完善节能标准化服务平台,开展节能标准宣传贯彻、培训和达标对标行动,做好国家以及本市节能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强化对节能标准的实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价。

表6:能效达标对标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总体推进和综合协调

1

制定出台强化节能标准制定和能效达标对标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

上半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市财政局等

宣传培训

2

做好国家已出台的27项、本市已出台的8项工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宣传和培训

上半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

3

做好年内新出台的各项节能标准和指南等宣传和培训,推进标准化示范示点

年内

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质量技监局

开展能效达标检查

4

对照已出台能耗限额和定额标准,加强监督检查。组织用能单位开展自查、整改达标等活动,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加以惩处

年内

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质量技监局、市节能监察中心

开展能效对标活动

5

对工业、建筑、交通以及政府机关、大型商场、旅游饭店、医院、学校等用能领域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树立若干能效对标示范企业

年内

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等

三、扎实推进能源审计工作,切实挖掘节能潜力

全面开展能源审计。对重点用能单位存在未完成上年度节能目标、能源利用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等情形的,要责令实施能源审计。继续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推进重点交通运输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对“十一五”期间未开展能源审计的,制订实施强制能源审计计划;对已经启动但尚未结束的能源审计项目,要加快完成;对已经完成的审计项目,要严把能源审计报告的质量关,切实挖掘节能潜力,加强督促整改。

表7:推进能源审计及整改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和单位

规章制度

1

研究制订《上海市能源审计管理办法》

年内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等

工业及电信企业能源审计

2

组织推进80家年耗能5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源审计工作

上半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3

组织推进上海电信、移动、联通、东方有线、信息管线等5大电信行业公司能源审计工作

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能源审计

4

完成11家政府机关组成的市机关系统部分办公建筑能源审计

一季度

市政府机管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5

完成21家医院组成的69幢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

一季度

市卫生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6

完成17所高校组成的177幢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

上半年

市教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7

完成10家商业企业组成的10幢大型商业设施能源审计

一季度

市商务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8

完成19家旅游饭店组成的19幢大型旅游饭店建筑能源审计

一季度

市旅游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9

新推进120幢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能源审计

年内

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交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

10

针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特点,探索与其相适应的能源审计方法,选择部分交通重点用能单位试点开展能源审计

年内

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发展改革委

督促整改落实

11

根据能源审计结果,挖掘用能单位节能潜力、实施技术改造、强化节能管理,推动实施100项左右技术改造项目,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改造

全年

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节能监察中心

四、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推进工业节能减排

(一)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梯度转移,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改善城市环境。重点调整水泥、制革、纺织印染、零星化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促进城市发展转型、优化产业结构。

表8: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淘汰劣势产业导向目录

1

在国家公布的淘汰目录基础上,修订出台本市淘汰劣势产业导向目录

上半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

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

2

确保完成调整项目600-700项,力争实现节能能力60-70万吨标准煤

上半年300,下半年300-400项

市经济信息化委

3

全面实施制革行业(生皮、染色)调整

年内

4

继续推进零星化工、印染、“铸造、锻造、电镀、热处理”四大工艺等金属加工企业调整

年内

5

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整60家以上

上半年调整20家,下半年调整40家以上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安全监管局

6

开展嘉定南翔、松江车墩等重点地区调整

年内

相关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推进工业节能改造工程。组织实施一批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实现节能能力50万吨标准煤。实施钢铁、石化化工和电力等重点行业实施能量系统优化示范工程。

表9:工业节能管理和重点工程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和单位

工业节能管理

1

合理分解和落实18个区县、24个工业集团“十二五”工业节能目标,并组织对“十一五”完成情况考核

上半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

2

完善上海市工业能效监控平台管理

全年

3

开展300家重点耗电企业电能平衡工作,建立本市用电设备信息管理平台

上半年100家,下半年200家

4

落实年度发电计划,优化分月发电运行安排,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高效率、大容量脱硫、脱硝燃煤机组发电上网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电力公司

5

研究制订发电企业节能方案,推进以“外三”电厂发电技术为主的发电企业节电行动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发电企业

6

建立能效检测服务平台、研究能效检测技术创新路线,培育10家能效检测服务机构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

7

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电力错峰、避峰和有序用电方案,在用电高峰期间,进一步加大高耗能企业让电调休和轮休力度

一季度制定方案,年内严格执行

节能技术改造工程

8

组织实施260项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实现节能能力50万吨标准煤

上半年100项,下半年160项

市经济信息化委

9

对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工业燃煤锅炉,实施节能改造150台;推进工业油气锅炉余热利用等节能改造250台

年内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有关区县政府

10

制定电机系统节能专项推进办法,建立旧电机回购体系,推进12.5万千瓦用电设备应用变频等技术落实节能改造

年内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11

淘汰3000台高耗电S7系列配电变压器

年内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电力公司

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12

在钢铁、石化、化工和电力行业推进12个能量系统优化示范工程建设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

五、抓好建筑领域节能,深化交通运输节能

(一)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工程。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新建住宅建筑,全面实施统一设计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进一步加大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力度。

表10:建筑节能管理和工程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建筑节能管理

1

推进能效测评和标识工作,实施能效测评标识建筑40幢,鼓励发展绿色建筑,推进不同建筑类别相关能耗信息、新建住宅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对60幢建筑实施能耗公示

全年

市建设交通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

2

建立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信息数据库,加强对示范项目的动态管理

全年

市建设交通委

3

完善节能建设工程材料技术和产品抽样检测机制,并规范其检测行为,以确保建筑节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

全年

建筑节能工程

4

开展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试点,全年完成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以上

年内

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5

对本市新建有热水系统设计要求的公共建筑或6层及以下的住宅,全面实施统一设计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全年

市建设交通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6

新建高标准节能建筑60万平方米

年内

市建设交通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7

推广装配整体式住宅60万平方米,全装修住房240万平方米,创建节能省地型住宅示范项目“四高”优秀小区40个左右

年内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建设交通委

8

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完成既有建筑门窗单项节能改造30万平方米(按窗面积计),完成建筑遮阳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按窗面积计)

年内

市建设交通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9

继续完善“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监测平台”建设,安装分项计量动态监控装置70幢

上半年安装20幢,下半年安装50幢

市建设交通委、市政府机管局、市质量技监局等

(二)加强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运力结构和运输组织方式。推进实施一批交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加大老旧交通工具淘汰更新力度,进一步加强清洁能源车辆应用推广。

表11:交通节能管理和工程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交通节能管理

1

优化城市出行结构,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大力推进排堵保畅,提高城市车辆平均通行速度

全年

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

2

加快推进客流集散点出租车候客站点建设,力争全年建成100个以上;提高出租车电调率,日均电调量增加一个百分点,进一步降低空驶率

全年

市交通港口局、各区县政府等

3

严格实施燃料消耗限值准入政策,完善核查机制,严格核查制度,杜绝未达标准的车辆投放道路运输市场

全年

市交通港口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

4

大力推进甩挂运输试点工作,研究提出本市实施方案和相关支持政策

全年

市交通港口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5

继续落实推进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

全年

市交通港口局、市建设交通委

交通节能工程

6

推进实施港口岸基供电、机场桥载设备供电、轨道交通空调改造等节能技改项目

年内

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民航华东管理局等

7

加快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新建ETC车道60根

年内

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

8

结合世博新能源公交车后续使用,进一步加大清洁能源车辆在公交行业的应用推广力度

全年

9

落实国家对老旧船舶提前报废更新财政补贴政策,研究制订本市实施方案,力争淘汰10%以上;继续推进内河船舶标准化发展

年内

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财政局

10

对本市2005年投放的车况和排放较差的国Ⅱ公交车实施提前报废更新

全年

市交通港口局、市建设交通委

11

推进乳化柴油在公交、货运运营车辆上试验运营

全年

12

继续推进公交车专用道建设,加强运行管理

年内

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等

六、强化公共机构和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一)抓好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公共机构要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推广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应用,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加快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

表12: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市级机关节能管理

1

提高节能监督管理水平,制定出台上海市公共机构节能监察办法并组织实施,定期通报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能耗状况

全年

市政府机管局

2

在能源审计基础上,选择若干条件比较成熟的项目,推进市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

全年

3

加强对网络机房、食堂、锅炉房、电梯等重点部位的用能监测管理,改进空调运行管理,减少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

全年

4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按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严格执行“少开一天车”政策

全年

5

组织开展本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核

年内

6

加强市级机关能耗统计管理,逐步规范能耗统计范围和口径,完善统计指标体系

上半年

市政府机管局等

7

落实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识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

全年

市财政局、市政府机管局

教育系统节能管理

8

强化节能目标和责任考核,将节能实效与教育经费投入等工作挂钩,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

全年

市教委、市政府机管局

9

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建设

全年

10

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引导学校因地制宜开展节能技术改造

全年

11

宣教结合,创造低碳绿色的校园氛围

全年

12

组织开展本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核

年内

卫生系统节能管理

13

加强医院节能绩效分类考核,推进节约型医院建设

全年

市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14

推广医院后勤能源智能化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继续推进医院分布式供能系统建设

全年

市卫生局、市政府机管局

15

组织开展本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核

年内

其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16

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推进、指导、协调公共机构的节能规划、考核统计、措施及保障

全年

市政府机管局会同科技、文化、体育等部门

(二)抓好商业、旅游、金融领域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推广节能产品,实施节能改造。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改进空调的运行管理,加强保养维护,提高能效水平。

表13:商业、旅游、金融领域节能管理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商场节能管理

1

推进高等级能效标识家用电器的销售,推广节能灯具、高效智能控制系统在商业设施的应用

全年

市商务委

2

组织开展本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核,建立相关企业能耗季报制度

全年

旅游饭店节能管理

3

开展三星级及以上饭店能效对标和互查活动,组织推动旅游饭店节能之星示范工作

全年

市旅游局

4

开展绿色旅游饭店创建和评定工作,力争新增绿色旅游饭店47家

全年

5

组织开展本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核

全年

金融机构节能管理

6

开展本市金融行业用能情况调研,分析行业能耗特点、查找节能潜力、推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全年

市金融办

7

组织开展本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核

全年

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工程

(一)坚持发展循环经济。继续推进和开展废弃物安全处置和循环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高费示范项目建设。加强用水定额管理,组织创建节水型社会。

表14:循环经济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和单位

循环经济

1

继续开展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工业废弃物处置,推进冶炼渣、废旧汽车发动机、废旧轮胎等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一批示范项目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市科委、市商务委等

2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和源头减量工作,推进废玻璃、废旧服装等废弃物安全处置和循环利用

全年

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3

推进餐厨垃圾、绿化垃圾等有机垃圾的循环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全年

4

继续推进适度包装,加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监督检查力度

全年

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5

在宾馆酒店推行减少无偿提供一次性用品和用具

全年

市旅游局等

6

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基本实现秸秆禁烧,建设循环农业综合示范点

全年

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7

继续推进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金山垃圾焚烧发电、老港综合填埋场填埋气收集利用等重大项目

年内

市绿化市容局、市城投总公司等

8

积极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推进白龙港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老港静脉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国家和本市“生态园区”创建工作

年内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浦东新区政府

9

组织实施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推进钢铁、建材、电镀、医药等行业资源综合利用

年内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清洁生产

10

开展本市清洁生产条例立法前期调研

年内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

11

在工业、商贸服务业、农业等领域,推进500家实施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委、市农委

12

组织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示范项目20个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

13

推进相关企业建立清洁生产技术中心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

节水型社会

14

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完善上海市用水定额体系框架,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和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加大对新用水单位的考核力度,做好集约化供水区域的计划用水管理衔接工作

全年

市水务局

15

加大节水试点改造力度,完成各类节水措施500项,日节水量达6万立方米,完成80家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完成老式便器水箱配件改造效益评价

年内

16

加强节水试点示范建设,推进浦东新区、青浦区、金山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创建节水型小区300家、学校20家、工业园区2家、企业(单位)20家

年内

市水务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相关区县政府等

17

推进雨水及再生水利用,推进市政绿化用水规范计量

年内

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等

(二)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引导和鼓励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与改造,推进一批分布式供能、工业区集中供热工程。

表15:能源结构调整和清洁能源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和单位

推广“绿电”

1

深化和完善“绿电”机制,鼓励企业和居民积极认购“绿电”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2

完善考核统计方法,认真落实“绿电”抵扣政策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能源结构调整

3

制定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政策和实施方案

上半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燃气集团

4

推进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300蒸吨以上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质量技监局、燃气集团等

5

在枫泾、金山、莘庄等工业园区实施集中供热工程

全年

相关区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等

6

扩大本市“基本无燃煤区”实施范围

年内

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7

实施郊区新建医院、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园区等一批重点分布式供能项目,全年新建成项目装机容量达到3万千瓦以上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清洁能源

8

推进东海大桥海上风电二期、老港风电场二期、青草沙风电场、崇明前卫风电二期、崇明北沿等风电项目

年内

市发展改革委、上海东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

9

推进崇明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崇明县政府、市电力公司等

10

推动实施金太阳工程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科委、浦东新区政府等

八、继续推进减排重点工程,强化监督管理

(一)大力推进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燃煤电厂脱硫、脱销改造工程,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工程。

表16:污染减排重点工程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和单位

减排重点工程

1

完成宝钢电厂3#机组脱硫设施整改工作并建成投运

年内

市环保局、宝钢集团

2

开工启动宝钢不锈钢分公司2#3#烧结机脱硫设施建设工程

年内

3

完成吴泾第二电厂脱硝示范工程建设

上半年

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申能集团

4

建成投运上海石化热电厂5#6#机组脱硫工程建设

年内

市环保局、上海石化

5

正式投运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改造170万吨/天)

一季度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阳晨投资公司

6

推进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80万吨/天)

按计划节点

市水务局、市城投总公司

7

建成投运堡镇、新河、青浦第二三期扩建、商塌、奉贤东部扩建等一批郊区污水处理厂

上半年

相关区县政府、市水务局

8

建成金山新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5万吨/天)

一季度

金山区政府、市水务局

9

建成奉贤西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5万吨/天)

5月底

奉贤区政府、市水务局

10

建成松东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7万吨/天)

年内

松江区政府、市水务局

11

投运白龙港污泥处理工程

上半年

市水务局、市城投总公司

12

建成奉贤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

年内

奉贤区政府、市水务局

13

推进竹园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按计划节点

市水务局、市城投总公司

14

建成金山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

年内

金山区政府、市水务局

15

建成青浦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

年内

青浦区政府、市水务局

16

建成松江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

年内

松江区政府、市水务局

(二)继续加大污染减排核查和监管力度,推进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管理。

表17:污染减排管理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和单位

污染减排管理

1

编制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方案、考核和管理办法

三季度

市环保局

2

加强对已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和脱硝设施的监管,健全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提高脱硫设施和脱硝设施的投运率和去除效率

全年

市环保局、市电力公司、市电力股份公司、华能上海分公司、申能集团、宝钢集团、上海石化、高桥石化

3

加强对宝钢分公司1#2#3#和宝钢不锈钢分公司1#烧结机脱硫设施的监管,健全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提高脱硫设施投运率和脱硫效率

全年

市环保局、宝钢集团

4

加强调控,尽可能采购低硫煤,减少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

5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控制污染物排放新增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全年

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6

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建立健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全年

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等

7

完成重点化工企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量调查

一季度完成

市环保局、化工区管委会、上海石化、高桥石化、华谊集团

8

加强对纳管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不对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全年

相关区县政府、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9

推进大卖场班车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工作

年内

市环保局、市商务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等

九、继续推进区县节能减排,发挥市、区县联动作用

各区县要紧密围绕“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按照节能减排与发展转型相结合、总量控制与存量优化相结合、技术进步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驱动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全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做贡献。

表18:区县重点节能减排工作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单位

目标任务

1

制定本区县2011年节能减排量化目标和工作安排,明确重点工作,分解落实责任

一季度

各区县政府

2

落实市有关部门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和工作任务

年内

发布专项规划

3

发布本区县“十二五”节能、环保等专项规划

年内

加大投入力度

4

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力度,推进重点工程实施

全年

强化节能减排措施

5

推进节能制度建设,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

全年

6

继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力度

全年

7

结合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做好本区县燃煤(重油)锅炉二氧化硫达标排放治理工作

全年

8

做好本区县重点监管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是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全年

9

抓好本区县重点用能单位和节能监控单位的节能管理,重点是落实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节能目标下达和考核,燃煤工业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节能改造、电平衡等专项工作

全年

10

对本区县内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开展能源审计,选择适合的项目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改造

年内

11

深入推进社区节能工作,完成高效照明产品等推广任务,促进生活节能

全年

12

加强节能减排统计、培训、教育和宣传表彰工作,夯实节能减排基础工作

全年

13

大力推进污染源截污纳管

全年

十、加强重点单位节能管理,推进管理创新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全面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活动,加强审计后监督,督促落实能源审计整改措施。

表19: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和单位

制度建设

1

制定出台《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上半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节能监察中心等

平台建设

2

基本建成上海市能效监控平台,加强数据汇总分析和项目跟踪管理,探索用能预测预警

年内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市政府机管局等

目标管理

3

下达本领域、本区县重点用能单位2011年节能目标,签订责任书

一季度

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国资委、各区县政府、市节能监察中心

4

开展本领域、本区县重点用能单位和节能监控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或检查

上半年

用能管理

5

组织本领域重点用能单位上报2010年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进行审查

上半年

6

加强能源审计跟踪检查,推进落实整改措施

全年

7

公布2010年度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二季度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统计局

8

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执法监察力度,重点是能耗限额标准专项监察、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上报、能源管理岗位备案制

全年

市节能监察中心

十一、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广节能低碳技术产品

大力支持和培育本市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积极扶持一批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继续加大节能科技投入和支持力度,努力推进重大节能技术和设备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注重可再生能源等技术在本市低碳实践、示范区域的应用。进一步加大节能高效产品的推广力度。

表20:节能环保产业、节能技术开发和节能产品推广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1

制定出台《上海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编制上海市节能环保产业“十二五”规划,研究制订本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支持政策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

2

开展节能环保产业摸底调查,建立节能环保产业分类统计体系和定期分析制度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3

出台节能环保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目录指南,扶持一批产业发展重点项目

上半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节能技术研发与推广

4

推进钠硫电池和锂电池、大容量高参数超超临界煤电机组、5兆瓦以上海上风电机组等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全年

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5

继续推进虹桥商务区低碳综合交通枢纽、老港垃圾场循环经济、崇明岛可再生能源应用等示范技术研发应用

全年

市科委等

6

继续跟踪高温超导技术、二氧化碳捕获与封存技术、微藻制油技术等前沿技术发展,加强产学研合作

全年

市科委等

7

继续推进小型燃机国产化试点示范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

8

组织相关科研机构和建筑企业,研发安全、节能、环保、经济型建材

全年

市建设交通委、市科委

9

在路面大修工程中推广应用沥青路面冷再生技术,在装卸港口推广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节能技术

全年

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

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10

推广节能空调40万台,推广高效电机50万千瓦

上半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11

推广高效照明灯具500万只以上

全年

12

推广新能源汽车、节能汽车、燃气热水器等节能产品

全年

十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按照国家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本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基础、提高工作能力,积极探索开展低碳发展实践区、自愿碳减排以及碳认证等试点工作,同时做好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表21:应对气候变化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和单位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能力建设

1

逐步建立本市温室气体排放、碳源、碳汇统计体系,完善非化石能源统计方法制度

年内

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

2

编制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年内

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等

3

启动本市第一批低碳发展实践区试点工作,推进相关单位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实施一批相关项目和工程

年内

市发展改革委、各试点单位

4

研究制订自愿碳减排标准和实施方案,推进部分区域或行业开展自愿碳减排试点

年内

市发展改革委、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5

深化本市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战略思路研究

年内

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

6

研究开发有关碳排放和碳标识的标准和方法,对部分企业和产品开展低碳认证和标识试点

年内

市发展改革委、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7

推进组建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相关重大课题研究

年内

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8

建立重要气候变化信息专报制度,推进相关科研项目

年内

市气象局、市科委

9

推广运用上海世博会多灾种早期预警系统的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

全年

市气象局

10

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提高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

全年

市水务局、市气象局

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11

建立健全海洋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响应机制,提高防御海洋灾害能力,加强海岸带管理,提高重大工程设施的防护标准

全年

市海洋局、市气象局

十三、注重长效机制和能力建设,完善政策调控手段

(一)完善政策制度。根据国家要求实施独立的能评制度,完善已有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扩大政策覆盖面,并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等价格政策的实施力度。

表22:推进节能减排政策法规建设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和单位

强化实施能评和环评制度

1

制定出台《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

上半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2

全面实施“批项目核能耗”制度,将节能审查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批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县政府相关部门等

3

全面实施并完善“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未获得总量控制指标的工业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环评文件

全年

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相关部门等

财政政策

4

修订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分布式供能等领域专项扶持办法,制定出台推进能效达标对标、新能源汽车、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减量化等专项扶持办法

年内

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绿化市容局、市财政局等

5

研究燃煤电厂脱硝建设、二氧化硫超量减排、氮氧化物超量减排、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超量削减、污染源截污纳管等污染减排相关扶持政策

年内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

价格政策

6

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提高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对产品单位能耗超限额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7

全面落实国家及本市已出台的淘汰落后产能和促进节约能源的差别电价政策,加强甄别认定工作力度,及时补充调整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县政府、市电力公司

8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按程序做好实施居民阶梯式电价相关工作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

9

适时调整氮氧化物排污收费标准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二)发布实施节能减排“十二五”相关规划。尽快出台实施推进本市“十二五”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并同步推进相关领域、各区县节能专项规划的发布实施。同时,推进发布环保总量控制、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相关规划。

表23:节能减排等“十二五”专项规划发布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节能专项规划

1

发布实施“十二五”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工业、建筑、交通、商业、旅游和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专项规划

上半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局、市政府机管局、市教委、市卫生局、市交通港口局等

环保专项规划

2

发布实施“十二五”环保总量控制规划

年内

市环保局

循环经济等专项规划

3

发布实施“十二五”循环经济规划

年内

市发展改革委等

4

发布实施“十二五”清洁生产规划

年内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

5

发布实施“十二五”节水型社会建设等规划

年内

市水务局

(三)加强考核、奖惩和问责。依法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总结、考核和表彰奖励,加大公示力度。对先进单位和有突出贡献个人进行表彰;对未完成目标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表24: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考核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和单位

节能减排工作总结

1

做好“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总结

一季度

各区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

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

2

确定并下达各区县、领域“十二五”节能考核目标

一季度

市发展改革委等

3

修改完善对区县政府节能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对各区县“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上半年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

4

研究制订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节能考核实施方案

年内

市发展改革委

5

依法对本行业用能单位和区县有关领域开展考核

年内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政府

减排目标责任制考核

6

做好国家对本市“十一五”减排目标考核准备工作

一季度

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

7

确定并下达各区县、领域“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年内

8

对各区县政府和责任单位“十一五”污染减排完成情况开展考核

上半年

市环保局等

节能减排表彰奖励

9

根据考核结果,对完成节能减排指标好的先进单位和有突出贡献个人进行表彰

上半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四)推进节能减排市场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对节能减排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稳步推进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权交易试点,以最低成本达到最好的减排效果。

表25:推进市场机制建设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和单位

推进合同能源管理

1

推动工业企业、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00项,实现节能能力20万吨标准煤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2

加强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做好节能服务公司、节能量审核机构的备案及管理工作,完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项目信息发布制度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等

发展节能减排市场

3

继续推进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试点

全年

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浦东新区政府、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4

结合本市实际,深化研究节能量交易方案,在部分企业或区县开展节能量自愿交易试点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市节能监察中心等

(五)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计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等基础工作。全面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预警预测机制和能耗定期公示制度,加大节能减排监测、监察和执法力度,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综合业务能力。

表26:加强节能减排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加强统计监测

1

健全完善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

全年

市统计局

 

2

扩大本市主要产品单耗和道路运输业能耗的统计范围,为制定节能标准及对标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全年

3

加大能源统计监测力度,及时、全面反映能耗状况,按季度向市节能主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县反馈能耗统计数据

全年

4

完善预测预警工作机制,定期跟踪、分析和预测全市节能降耗以及煤炭消费量形势

全年

5

开展建立本市节能环保投入统计体系和报告制度前期研究

年内

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科委、市财政局

6

定期向社会公布各区县以及主要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和节能情况

全年

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

7

加强污染减排监测、统计能力建设,定期公布污染减排情况

全年

市环保局

加强计量、认证、能效标识和特种设备监管

8

推进能源计量工作,加大能源计量检查、评估和培训力度,树立标杆示范单位,抓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和能效标识计量检查工作,推动企业完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全年

市质量技监局

9

严把生产许可证受理关,加强能效标识监督检查

全年

10

加强对工业锅炉、换热压力容器、电梯等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确保设备及其相关系统安全、经济运行

全年

11

继续推进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知识宣贯、培训和推广工作,在钢铁、电力、化工、建材和机械制造等行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试点

全年

市质量技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加强节能减排监察

12

加强节能日常监察,包括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设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执行情况等日常监督检查

全年

市节能监察中心

13

加强对明令淘汰机电设备等的监察执法

全年

14

加强对机关办公建筑、商业商务楼宇、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的节能监察

全年

15

开展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专项监察,强化对超限额企业的整治和处罚力度

全年

市节能监察中心、市质量技监局等

16

加强对重点减排单位的日常监察,确保减排设施稳定高效运行

全年

市环境监察总队

基础研究

17

公开征集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重大问题研究课题,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深入研究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等

加强培训

18

加强节能减排政策、法规、标准等宣贯培训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各相关部门

19

组织开展本领域节能减排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全年

十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推动节能低碳发展

组织各类媒体深入宣传节能减排政策、法规,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普及节能低碳知识。深化节能全民行动,推进节能减排进机关、进学校、进班组、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工作格局,营造“节能减排,从我做起”的社会氛围。

表27:推进全社会节能低碳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和单位

加强宣传引导

1

举办节能宣传周、节水宣传周、环境日、无车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制作投放公益宣传广告等

年内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建设交通委、市水务局等

2

发挥上海科学节能展示馆节能科普功能,完善展示、运行等管理体系,形成长效公益宣传机制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

全社会节能减排

3

创建节约型机关,推进无纸化办公,推广使用再生纸等节能环保办公用品

全年

市政府机管局等

4

加强中小学节能环保教育,在大中学生中开展节能减排志愿服务活动和实践活动

全年

市教委、团市委、各类学校

5

继续组织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和节能减排竞赛,将节能减排相关指标引入“十百千万工程”

全年

市总工会等

6

扩大JJ小组试点工作,新增10个行业、新建100个JJ小组;组织行业协会参与节能标准制定及对标工作

全年

市经济团体联合会

7

推广“百万家庭低碳行”行动,编印《家庭环保指导手册》,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育家庭节能减排志愿者队伍

全年

市妇联等

8

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减少化肥、农药施用,倡导应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建设节约型农业和农村

全年

市农委、各郊区县、乡镇、村委会等共同参与

附件:2011年区县节能目标汇总表

附件

2011年区县节能目标汇总表

 

“十二五”节能目标(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率%)

2011年节能目标(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备注

黄浦区

-15

-2.00

 

卢湾区

-15

-3.00

 

徐汇区

-17

-3.00

 

长宁区

-17

-3.60

 

静安区

-15

-3.20

 

普陀区

-17

-3.70

 

闸北区

-17

-3.50

 

虹口区

-17

-3.60

 

杨浦区

-17

-3.60

 

浦东新区

-18

-4.00

 

闵行区

-17

-3.00

 

宝山区

-18

-3.00

 

嘉定区

-18

-3.90

 

金山区

-16

-3.50

 

奉贤区

-16

-3.50

 

松江区

-18

-3.60

 

青浦区

-17

-3.70

 

崇明县

-16

-3.50

 

备注:2011年节能目标为各区县政府报送的备案节能目标。“十二五”对区县能耗考核统计口径进行了调整:增加全市中学(市教委直属中学除外)、小学、幼儿园,区属以下及其他医疗机构,一星、二星级旅游饭店能耗;减少中央在沪公共机构、航空客货运输企业和部分水上运输企业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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