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奉贤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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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

2012年2月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奉贤区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上海奉贤”(www.fengxian.gov.cn 或fxq.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奉贤区政府办公室电话:67186400。

一、概述

2011年,奉贤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及《规定》,认真对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健全工作机制

我区专门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47名兼职工作人员从事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层面由区政府副区长任召集人,区府办、档案局、信息委、监察局、保密局等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合力做好信息公开各项推进工作。今年根据区镇两级换届的人员调整情况,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完善各单位领导负责、办公室牵头、法制保密机构及其他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区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拨出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公开形式和流程

一是努力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上海奉贤”政府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网上公开平台,各相关单位直接负责在相应栏目中公开发布和更新本单位的政府信息,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上网核查纠错制度,一旦发现信息误差及时进行纠正。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的力度。全区设立46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档案馆接待室等。定期编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公报》,向社会免费发放。三是完善网上办事平台。“上海奉贤”网站共设置行政审批(许可)事项379项、其他事项102项,共计481项。同时,该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设立了网上公开申请通道,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建立了完善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理平台。四是不断规范政府信息的统计、备案和报送工作。区府办、档案馆、信息委等单位各司其职,区府办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汇总统计,及时将本区政府信息公开月报、年报等相关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区档案馆建立了公开信息接收、管理等规范,确保各相关单位将本单位的信息全文、目录、指南等送交备案;区信息委对门户网站进行实时调整,不断丰富政府门户网站栏目。

(三)深化公开内容

一是继续推进教育民生信息的公开。区教育局根据《条例》、《规定》等关于主动公开的要求,公开了教育局2011年度工作要点、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成职教育、民办教育、教育人事、入学报考与招生、教育收费、教育督导、安全保卫、综合业务、德育工作、未成年人保护、体卫艺科军训工作、语言文字等方面的信息和文件。及时公开群众最为关注的招生类信息,如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中考等招生工作意见和学区划分等信息,让群众在第一时间能了解奉贤教育有关的信息、政策。二是继续优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跟踪服务系统。从项目储备至施工许可证取得的各个环节,对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进行实时全程跟踪,各相关单位和人员都可以上网查询各个审批环节是否按时或超时办结。三是继续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区审计局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审计结果公开工作有机结合,将《奉贤区审计局关于奉贤区2009年度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业务类信息通过奉贤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四)优化公开服务

实行网上办理案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规程,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加强督办检查、监督考核、民主评议等机制,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意见建议。依托各镇、开发区和社区的公开载体资源和各部门公开信息资源,设置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查阅受理点、资料取阅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社区和农村延伸,扩大信息公开的社会效果。开展网上办公。继续加强政民互动,累计已举办12次区长网上办公活动,累计有42人次的区政府领导出席,有2325名网民参与,共答复网民提问567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本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3.1%;其中,业务类占71%,政策法规类21%,规划计划类占6%,机构职能类占1%,其他占1%。

(一)主动公开范围

1、积极推进财政性资金和社会资金公开。根据资金使用的不同渠道和环节,我区重点公开了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情况、产权交易、工程招投标等重要信息。其中,在专项资金方面主要公开了《奉贤区2009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资金全部兑现》、《2011年农民种植绿肥、水稻补贴等资金拨付工作》、《关于本区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奉贤区积极开展2012年区本级国有资本预算试编工作》;在政府采购方面主要公开了《奉贤区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在产权交易方面主要公开了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交易操作规则、产权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产权交易信息等;在工程招投标方面主要公开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流程、定标办法、评标小组的组成办法、招标信息、中标结果,如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委员会2011年第一批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信息、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规划和环境服务中心洪泰路道路改建工程公开招标信息、上海市奉贤区土地储备中心大型居住社区奉贤区南桥基地大寨路(运河南路-南奉公路)道路新建工程中标结果等。

2、加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公开力度。2011年,我区公开的规划类信息内容广泛,涉及经济、教育、卫生、环保、行风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具体包括以下政府信息:《奉贤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奉贤区2011年“中考”政策解读》、《2011年奉贤区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工作要点》、《2011年奉贤区卫生工作要点》、《2011年上海市奉贤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奉贤区卫生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2011年工作实施意见》、《奉贤区绿化市容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的意见“十二五”工作目标及2011年工作要点》等。

3、及时公开就业、住房保障等民生政策及举措。在解决就业方面,我区出台并公开了《关于对本区各镇、开发区征地养老人员发放一次性补贴的通知》、《关于同意上海奉贤江海培训学校设立大棚蔬菜(专项能力)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等重要举措。在住房保障方面,我区专门出台并公布了《奉贤区保障性安居工程2011年度建设计划》、《经济适用房政策咨询通告》。在扶贫救助方面,我区及时公布了《奉贤区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期间老年教育工作》等政府信息。在医疗和社保方面,我区出台并公开了《奉贤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充意见》、《2011年度奉贤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补偿规定》等。

4、不断推进重大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公开。2011年,我区不断加大对实事项目及进展情况的公开力度,专门在信息公开专栏里设置了“实事项目”内容,并及时向公众公开项目建设情况。我区通过奉贤电视台和“上海奉贤”政府网站发布了《奉贤区公开征集市民对2011年区政府实事项目的建议》,收到300余条建议,经过多次研究,最后确定了增加供水、交通等十项实事项目,并在网上予以公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区及时公布了实事项目的建设情况,如《2011年区政府实事第一季度进展情况》、《2011年我区承办的市政府实事项目上半年进展情况》等。

5、不断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开力度。2011年我区加大了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督力度和公开力度,及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虹梅路—金海路越江工程奉贤段前期工作井、奉干公路(团青-老川南奉、G15跨线桥-平庄公路)、金大公路(浦星公路—林海公路)、奉贤区中心医院迁建、奉城医院改扩建、22万伏亭大输变电工程、大型居住社区动迁房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

6、积极推动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预警信息的公开。2011年我区积极出台了多项安全整治措施并及时公开,主要包括:《奉贤区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奉贤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奉贤区迎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评估考核实施方案》、《奉贤区加油站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奉贤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奉贤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布局调整实施方案》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2011年,我区本着“及时、便民、诚信”的宗旨,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事项,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府公告栏、奉贤报、便民手册、档案馆和图书馆等渠道向市民公开。

1、政府网站。“上海奉贤”门户网站是本区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区各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区门户网站或下属单位网站、网页)向社会公开。近年来,本区根据实际情况的不断发展变化,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进行优化,还与相关业务专业网站建立了链接,方便查阅。本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945238次。还对行政审批项目予以重点公开,并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简化办事程序。

2、信息公开集中查阅点。通过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公共查阅点及各镇、开发区、社区的一门式受理中心查询受理点,为群众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3、政府公报。2011年,《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公报》共印发7期,总印数超过10.1万份,成为社会公众了解政府工作和政府政策的重要载体,群众在镇政府(开发区)、居委会、村委会、新华书店、邮政书报亭等公共查询点均可免费领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公报》。

4、其他途径:本区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努力拓展各种形式的公开方式,如:部分单位在公共办事大厅摆放了电子触摸屏,向群众提供自助查询;通过公告栏、告知单、政府咨询服务电话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通过设立各种载体如《奉贤报》、《新海湾》、《金彩庄行》、《海港动态》等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区201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7件,其中当面申请36件,传真申请1件,电子邮件申请3件,网上申请8件,信函申请9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40%涉及建设规划、土地批复、征地补偿方案等信息,50%涉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环评报告等信息,其余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情况、信访处理和强制执行通知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5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57件。

在已经答复的57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1件,占总数的71.9%,主要涉及土地规划批复、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污染事件处理结果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2件,占总数的3.5%。“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总数的3.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4件,占总数的7%。“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的1件,占总数的1.8%。“申请内容不明确”的7件,占总数的12.3%。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多数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网上申请等方式向我区申请公开,为减少申请人的缴费不便情形,我区未收取费用。另外还有部分是在受理点当场查阅,我区也未收取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区2011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被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区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0339次,其中接听咨询电话20314次,当面咨询接待5934次,网上咨询4091次。本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945238次,其中按点击率多少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下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公众事项、政府公报、财政与公共资金使用、政策法规、实事项目、政府机构及其职责。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发挥了信息公开的服务作用,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部分成员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培训力度需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方面尚显不够,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有一定的差距等。

2012年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准备着力抓好的重点工作是:

第一,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2012年将加大培训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进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第二,进一步加大服务类信息公开。着力研究群众需求,丰富公开内容,积极深化学校、医院、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实事项目、民生政策、企业服务、土地利用、动迁安置等内容的公开,提升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第三,继续完善信息公开途径。整合并实现“上海奉贤”门户网站与区信息公开工作各成员单位各自的网站的对接,充分利用公共办事大厅、公共查询点、政务微博和其他媒体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第四,进一步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区府办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纳入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3年行动计划之中,组织检查、评估。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继续纳入区绩效考核范围。

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042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970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4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59
受理申请总数 5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6
2.传真申请数 1
3.电子邮件申请数 3
4.网上申请数 8
5.信函申请数 9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57
其中:1.同意公开数 41
2.同意部分公开数 2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1
4.“信息不存在”数 2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4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7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46
网上咨询数 人次 4091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5934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20314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945238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49
其中:1.全职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47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1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1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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