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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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

2012年2月10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闸北区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举报申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闸北”门户网站(www.shzb.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闸北区大统路480号,邮编:200070,联系电话:63805390转。

一、概述

2011年,闸北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条例》和《规定》的实施力度,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为主,增强行政权力的透明行使,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截至2011年底,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2011年,本区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区领导每月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下发了《2011年上海市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根据公众关注热点提出了20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区级层面由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监察局、区国家保密局、区政府法制办等10家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办公室专门科室负责落实各项具体任务。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彭浦镇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工作人员的责任分工,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考核制度,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全区现有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46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89名,其中全职人员2名,兼职人员87名。

(二)完善制度保障,促进依法公开

根据上海市政府要求,结合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使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普及性和便民性,我区继续落实深化相关工作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制度和监督保障制度,依法有序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二是全面推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源头介入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机制,确保文件在形成之初、公开之前公开属性认定准确。三是继续加强沟通会制度,针对重点工作、典型申请案例等做到会前沟通协调,会后落实推广,阶段性总结评估。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受理、答复“一口受理”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民性。五是强化年度考核制度,明确29项考核指标,将40个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列入全区机关目标管理考核,针对发现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提出改进建议。

(三)加大指导力度,夯实基层基础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大了指导监督力度:一是加强街镇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统一街镇信息公开内容,从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等方面进行分类统一,规范街镇信息公开服务建设,健全9个社区信息公开服务点工作制度,落实工作人员负责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和咨询。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将收集到的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和案例汇编成册,规范各单位工作;做好业务人员岗前培训,组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提高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强化日常工作监督,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的公文类信息备案情况、信息公开及时情况、公开属性认定的准确情况、信息类目分类的合理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汇总各类不规范情形并反馈至各单位,将检查结果和各单位整改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估体系。四是注重对各部门及街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积极组织研讨,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和解答,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1年底,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96条。201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共156条,占总数的8.7%;政策法规类信息共45条,占总数的2.5%;规划计划类信息共57条,占总数的3.2%;业务类信息1364条,占总数的76.5 %;其他类信息共 162条,占总数的9.1%。

(一)主动公开范围

本区按照《条例》、《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在原有主动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拓展深化公开内容:一是不断提高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度。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201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2年各部门预算,定期发布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公开了201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和2011年体育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等信息。二是积极推进审计和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完善审计方案公告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公开了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公开了2011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等;公开了《闸北区区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闸北区区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加强区管重点企业资金管理的意见》。三是推进规划计划及重点项目的公开。公开了《闸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闸北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各类“十二五”专项规划,如《闸北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闸北区青少年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等;公开了闸北区政府2011年实事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及区政府重点工作。四是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做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旧区改造、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政策的公开。公开了与公众关系密切的教育信息,如《2011年闸北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2011年闸北区初中招生学校公示表》、《关于规范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若干意见》等。公开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包括就业援助、职业培训、创业扶持、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发放等信息。公开了医政管理、无偿献血、公共卫生监督、疾病防治、妇幼保健、医疗机构等公共卫生、医疗救助信息。五是加强行政审批及行政执法决定的公开。公开了《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批准公告》、《闸北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用地规划许可等;公开了《闸北区环保局2010年行政处罚决定名单》;公开了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六是主动公开区域发展的相关统计数据及公共服务类信息。统计数据如《闸北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闸北区统计月报》;生活资讯类信息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闸北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的通知》;民生热点类信息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发展改革委<闸北区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闸北区各类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在信息公开渠道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区采用以政府网站和政府公报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做好网站维护和升级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及时将单位动态信息在网站发布,努力建成以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为主要特征的服务型网站。2011年,我区在新浪网、人民网、搜狐网上开通了“闸北发布”,辅以报刊、广播、宣传海报、政务公开信息栏、公示栏、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告栏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各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街道政务网、社区报、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主动公开社区办事服务项目和相关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区2011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65件,其中当面申请520件,网上申请70件,信函申请74件,其他形式申请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旧区改造、房屋动拆迁类信息;规划土地、项目审批、保障性住房政策、物业管理、行政许可等信息;财政性资金、审计类信息、国资监管类信息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011年收到的66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644件,其余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644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384件,占总数的59.6%,“同意部分公开”7件,占总数的1.0%。主要涉及动拆迁政策、土地规划、旧房改建、物业管理、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等信息。

其他情况253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19件,占总数的3.0%;“信息不存在”109件,占总数的16.9%;“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68件,占总数的10.6%;“申请内容不明确”18件,占总数的2.8%;“重复申请”19件,占总数的3.0%;“不予公开”2件,占总数的0.3%;“其他”18件,占总数的2.8%。

2011年的申请中对财政性资金、审计类信息、国资监管类信息的申请有明显增加。课题研究类的申请也呈上升趋势,以财政性资金申请为主。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本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依申请公开有关的费用共0元,其中检索费0元,复印费(纸张)0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1年发生针对闸北区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3件,其主要事由是对答复有异议,其中有1件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并已责令整改。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闸北区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发生针对闸北区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1件,主要是对主动公开途径有异议,其中被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564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699人次,当面咨询接待1865人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851446人次。咨询的主要内容涉及旧区改造、规划土地、动迁政策、生活补助、住房保障、动拆迁许可等内容。

(二)相关政务公开情况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组织

我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镇都相应建立了党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具体工作落实到专人负责的工作格局,为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2、以职能为抓手,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以各项职能为抓手,我区对行政权力运行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全过程的监督,将政务公开作为效能建设的一项有机组成部分,进一步推动我区行政公开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一是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万人百企评价机关作风活动”中的一项评价指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区委办等21个党群部门、区公安分局等18个行政执法部门、区府办等19个综合管理部门共67个单位的政务公开等工作进行测评。二是认真做好“962114”电话投诉热线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在规范受理程序、缩短查核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和提高满意率上下功夫。三是对动迁领域开展执法监察,督促有关部门将动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及结果、工程项目招投标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全面向社会公布。四是以行政审批为切入点,切实践行“制度加科技”理念,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进一步推进行政效能提升。

3、深入研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好的做法只能起“一时之效”,但好的制度却能发挥“一世之功”,我区从工作实际出发,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研究,对工作中获得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进行系统归纳和总结,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办事流程,极大的提高了政务公开的效率和水平。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进展,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是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大多局限在公文类政府信息,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有待增加,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数量有待增加;政务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改善等。

(一)明确工作重点,不断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根据《条例》和《规定》关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对照我区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状,进一步梳理我区政府信息。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推动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街道、镇将各项任务逐步落到实处。加强对政府信息目录、公开指南等的更新维护工作。加强日常检查,对各单位制作的政府信息、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相关部门进行回访,督促其落实整改。

(二)优化公开渠道,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

本着“促进公开,方便公众”的原则,充分发挥“上海闸北”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继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政府公报、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市财政局等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稳步推进“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同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三)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认真对照《条例》、《规定》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和学习交流。通过专门培训、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进一步统一信息公开标准,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全面提高本区政府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以社会公众、企业、农民群众关注度高和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政务作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地做好政务公开事项。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区级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务信息,形成机关全员参与机制,确保政府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务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电子化水平。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为政务公开创造一个良好的服务公众环境。

七、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784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11.6%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784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664
受理申请总数 66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52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70
5.信函申请数 74
6.其他形式申请数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644
其中:1.同意公开数 384
2.同意部分公开数 7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19
4.“信息不存在”数 109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68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18
7.“重复申请”数 19
8.不予公开总数 2
其中(1)“国家秘密”数 1
(2)“商业秘密”数 1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18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网上咨询数 人次 28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865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699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851446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13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1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1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89
其中:1.全职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87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1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1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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