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刘南山同志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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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12〕19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南山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刘南山的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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