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发〔2013〕1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徐逸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徐逸波、戴海波、金兴明、宗明、黄融、吴建融、莫负春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