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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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办政府网站“上海侨务”(http://qwb.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秘书(人事)处,联系电话:62490882。

一、概述

市政府侨办自2004年5月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条例》和《规定》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落实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增加公开力度、扩大公开领域、创新公开渠道、夯实公开基础,截至2012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市政府侨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必须从制度上着手,按规范运行。根据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本办领导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使市政府侨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制度上得以保证,从程序上加以规范,确保公文类政府信息在行文流转过程中就能做好公开属性的审核及保密程度的审查,确保了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提高了行政的效能。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按时完成每月的统计表、公文类信息目录的备案,并将主动公开信息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报市档案馆备案,在“上海侨务”网最新公开栏上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严格按照《市政府侨办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市政府侨办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开展有关工作。借助上海市侨法宣传月,积极宣传有关侨务政策和法规,及时更新“上海侨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主动公开信息,并对网上咨询和投诉做到认真及时回复。为方便公众获取有关涉“侨”方面的政策法规,还在“上海侨务”网上设立了涉及侨务政策法规的智能查询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政府侨办按照《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2年底,本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属于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的28.5%;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3条,占总体比例的43%;其它信息3条,占总体比例的28.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办2012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通过我办“上海侨务”(http://qwb.sh.gov.cn)网“政府信息公开”提交的申请1件,通过信函申请的3件。从内容上看,大约50%涉及业务类信息、50%涉及财务经费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4件申请中,同意公开信息2件,占总数的50%,内容涉及侨务政策和财务经费;不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50%。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办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件。诉讼结果为以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纠错1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情况

2012年度本办共接受市民咨询93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52人次;当面咨询接待25人次;网上咨询16人次,咨询内容大多为侨务政策。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048310次,点击率依次为最新公开、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办事流程。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意识的增强,对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有了更高要求,政府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必须不断提高。2013年我们将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

1、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不断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和为侨服务的水平

2、加强“上海侨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提高网上信息公开的成效。充分发挥《上海侨务》刊物和上海侨务微博的信息公开渠道。

3、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不断深化、改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七、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8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8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5
申请总数 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1
5.信函申请数 3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1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1
其中(1)“国家秘密”数 1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8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6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5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5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2048310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2
行政诉讼数 0
申诉举报数 0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4.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7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7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3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3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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