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闵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号:

2013年2月16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附相关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24033367。

一、概述

2012年,闵行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及《规定》,切实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工作要点,更加注重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制。由一名副区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区各行政机关分别建立了相应的工作体制、机制,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领导负责、办公室或业务科室牵头、法制机构及其他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利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等契机,就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进行交流研讨。积极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纳入本区公务员培训内容,举行全区性的业务培训和主要部门业务培训各一次,培训工作人员累计1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机制。年初制订《2012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确定4大类22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各单位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相应地明确了各自的公开工作要点和工作目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及时准确开展公文备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本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25条,与2011年基本持平,全文电子化率达94.98%,其中公文类信息数1819条,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8件。

(一)主动公开的范围

认真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面公开各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流程等基本信息。对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财政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

一是分类有序公开重点领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2012年公开的规划信息包括规划管理公示、规划管理预公示、选址意见批复、用地批复文件、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等信息。

二是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发布《2011年上海市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进一步提高统计信息公开的深度。

三是财政预算、决算数据、财政专项资金公开透明。在财政局和区政府网站公开2012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全过程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民生专项资金2011年资金使用结果等。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专题研究制定“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方法。

四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内容。发布2012年闵行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公告,包括项目名称、批准文号、收费标准等内容。

五是扩充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公开内容。加强招投标网站建设,事先在网上发布采购招标公告,事后将中标结果在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有效扩大竞争。

六是增强行政许可审批透明度。进一步拓展区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功能,建设区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人通过平台实现“申请表格网上填报、审批部门网上预审、审批信息网上查询、审批结果短信提醒”,并通过区平台进行网上公告。

七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情况。及时公开闵行区重大工程有关情况及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审批信息和项目建设管理信息等。

八是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重点公开慈善捐助信息、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医疗卫生信息和招聘就业信息。优化招生考试信息的组织形式,综合招考信息、在线服务、咨询电话、重要日程等信息,便于考生获取。

九是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重大突发事件公开的范围、流程等。以“主动公开、绩效显示、问题导向、有效服务、依法依规”为原则,分阶段公开闵行区“大联动”信息。

十是公开行政监督检查情况。推进发布莘庄、吴泾、浦江、华漕和江川等五个地区的空气质量分区日报,公开环保处罚情况和被处罚企业名单;公开公共卫生服务类信息,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机构注销、无证行医取缔等;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网上通报;定期发布食品、药品抽检报告、每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预警性抽检情况通报。

(二)主动公开的渠道

一是网络公开更加及时。继续通过“上海闵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先后在新浪网、东方网等开设“上海闵行”政务微博,即时发布重要政策、大型活动和突发公共事件等热点信息,在新浪网微博平台累计发布信息2593条,吸引粉丝近5万人。

二是政府公报更加亲民。定期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群众关心的文件编入《闵行区人民政府公报》,2012年共编制公报12期,发行16500份。公报向全区各委、办、局以及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等免费发放,公众在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可查阅公报文本。

三是现场查阅更加便利。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共查阅中心及时向社会公开,查阅中心设在交通便利的区档案馆(名都路85号),实行无休对外开放。

四是公开渠道更加多样。围绕群众关心的社会救助、劳动保障、保障性住房、动拆迁和房屋征收等热点问题,将现行常用的法律、法规、政策选编成册,在社区免费发放,创新了公开形式。各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分别采用在门户网站建设专栏,在社区建设公开栏,在村委配备电子触摸屏、开通政务网,发放各类为民服务手册、卡片,在各村建设村级终端“农民一点通”等方式,充分发挥各种平台和渠道作用。

此外,本区积极推进区长网上办公这一特色工作,深化办公内容,2012年共计举办区长网上办公6次,共有8554人次网民参与活动,回答网民提问962个,有效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并听取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政民互动,加强了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沟通和了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闵行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4件,其中当面申请277件,传真申请1件,电子邮件申请3件,网上申请78件,信函申请135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全部494件申请中,已经答复443件,其余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正在办理中。

在已经答复的443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76件,“同意部分公开”15件,“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9件,“信息不存在”27件,“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46件,“申请内容不明确”28件,“重复申请”9件,“不予公开”13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部免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2年共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32件,有3件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撤销。

2012年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2件,没有败诉。

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对主动公开的顾虑较多。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理解不够准确,造成行政复议被确认违法等情况。三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及时维护还有待继续加强。

2013年本区着力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包括:

(一)继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

继续以财政信息公开为重点,提高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评价、监督等各个环节的透明度,力争在“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和街镇财政信息公开三个方面实现突破。同时,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监管、药品监管等信息公开。结合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探索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制度并对外公布。

(二)推进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建设

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严格依法合规地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和工作规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具体要求,切实落实研究会商机制,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切实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引导公众规范申请,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

(三)充分发挥公开平台渠道作用

整合本区信息公开资源,丰富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完善网站功能,增强网上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实用性,提高网上公开成效。充分发挥政务微博等新渠道作用,进一步改进政府公报等公开刊物的编辑发放工作,充分利用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热线电话等渠道,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

(四)继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充实工作人员,优化队伍结构。做好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运用好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等方式,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推进本区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六、说明及附表

(一)说明

统计表所列数据为2012年闵行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统计范围包括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以及各政府职能部门。

(二)统计附表(共四张)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3425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3253
公文类信息数 1819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8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受理申请总数 494
1.当面申请数 277
2.传真申请数 1
3.电子邮件申请数 3
4.网上申请数 78
5.信函申请数 135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43
1.同意公开数 276
2.同意部分公开数 15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29
4.“信息不存在”数 27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46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28
7.“重复申请”数 9
8.不予公开总数 13
(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7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6
9.其他 0
附表三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32
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3
行政诉讼数 12
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四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63
1.全职人员数 5
2.兼职人员数 58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11.8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12.9049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4.5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