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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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

2013年2月18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闸北区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举报申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闸北”门户网站(www.shzb.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闸北区大统路480号,邮编:200070,联系电话:63805390转。

一、概述

2012年,闸北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条例》和《规定》的实施力度,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为主,增强行政权力的透明行使,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截至2012年底,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始终强化法治政府理念,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1、组织机构。我区政府机构改革结束后,即调整了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明确第一召集人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副区长为具体召集人,并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区政府办公室成立了信息公开科,配有两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单位均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联络员,从而保证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2、制度保障。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形成了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目录编制等配套工作规范。实施公文备案、月度统计、月度通报等工作制度,以此督促和推动日常工作的落实。2012年初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重点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和新要求,按照《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订了《2012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将目标责任分解至各相关部门。各部门也根据自身工作特点,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制订工作方案,保障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3、强力推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委书记办公会、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调要根据国家和本市的统一部署,着力推动市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相关政府信息依法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召开了2012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副区长陈静薇出席会议并对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了部署,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向。召开全区性专题会议3场,推进全年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

4、考核监督。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2011年正式列入区政府绩效考核,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其他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目标考核。每月对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通报,通报中将各单位3年同期主动公开信息数进行比较,使工作更有针对性和侧重点。检查街道、镇政府信息公开窗口运作情况。不定期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的年度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汇总各类不规范情形加以分析,并将检查情况和相关建议反馈至各单位,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始终坚持信息公开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1、公开内容全面。

(1)深化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数据、财政专项资金。如区财政收入情况、区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区2011年决算及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公开了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整改结果报告;主动公开了25个区政府部门的部门预算;36个区政府部门(含街道、镇)的“三公”经费预算;加大了对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年度区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区学生伤害事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区教育系统课题科研类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意见,街道关于居委会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力度。

(2)推进公共资源的公开透明配置。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如区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选房结果,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等;公开了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主动公开了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并在本市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布媒体“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布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事项等,并对单一来源的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推动价格和收费信息的公开,如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暂行办法、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等。进一步扩大了国资监管信息的公开,加大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力度。

(3)及时公布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卫生许可、餐饮服务、药品经营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核发、变更、换证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结果,主动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法律依据、许可条件、工作流程、审批期限、所需提交的材料目录、联系方式等信息。及时公布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推进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的主动公开。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和听取意见等征地拆迁程序,全面公布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和补偿结果等各环节信息。

(4)做好公共服务类信息、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推进公共服务的信息公开,明确工作内容,重点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等信息,主要涉及扶贫、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领域的政策、服务指南、办事程序等方面的信息,如《关于调整本区市场化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交通误餐费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关于设立闸北区充分就业社区专项扶持资金的意见》、《关于调整本区部分千、百人就业项目劳动组织就业补贴的通知》等。逐步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制度,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积极运用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如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防台防汛预案、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定等。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如闸北区年度生产安全伤亡事故通报、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等。

2、公开渠道优化。

(1)进一步优化网络平台。坚持发挥闸北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并不断进行完善,使栏目设置更科学、合理,公众查询更便捷。专栏上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政府工作报告、机构职责、政府公报、政府会议、人事任免、统计数据、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政府资金、监督保障、投诉举报、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满意度测评等公众关注的内容进行归类公开,并设有“信息公开目录”页面,便于公众检索查询、下载各类信息和目录等。门户网站上还设有“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将工程项目的项目信息、信用信息、招标信息和相关的政策法规等进行了公开,全年公开相关信息1701条。

(2)借助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在发挥政府公报、报刊、有线台等传统媒介作用的同时,引入微博等新媒介公开政府信息,“闸北发布”政务微博在新浪、腾讯、新民网、东方网四个平台开通后,目前已有43个委办局、街镇官方微博上线,形成了强大的区内联盟,在“闸北发布”的牵头下,各部门的政务微博在公开各部门的信息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5月11日,区长翁祖亮作为首位区县领导做客“上海发布”微博访谈,访谈活动进行了2个多小时,在“闸北发布”与“上海发布”同步进行,有利促进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

(3)探索各种有效地公开渠道。通过发放政府公报、社区报、宣传册、便民手册,制作播放公益短片等形式,进一步巩固信息公开成效。全年印发政府公报6期,每期10126册,共计60756册,在全区各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受理窗口、图书馆等处发放,并通过“上海闸北”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方便居民查询政府信息。对位于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和各街道、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和查阅点加强管理,方便公众申请和查阅政府信息。今年区图书馆在人口密度较高的彭浦新村开设分馆,专门新增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北部居民就近查阅政府信息。各单位结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向“12345”知识库报送相关便民服务信息,答复市民相关问题,扩充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加强了与市民的交流沟通。

3、强化业务培训。针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实际情况,开展分类分层培训。一是做好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题培训,邀请专家与本区各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讲解和交流,沟通了工作信息,推广了工作经验。二是对相关部门新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通过个别辅导的方式进行培训,帮助新人了解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规范。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纳入区公务员培训计划和全区办公室主任培训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2年底,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2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8.24%。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共53条,占总数的2.7%;政策法规类信息共30条,占总数的1.6%;规划计划类信息共89条,占总数的4.6%;业务类信息1519条,占总数的78.7%;其他类信息共240条,占总数的12.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区2012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919件,其中当面申请711件,电子邮件申请1件,网上申请131件,信函申请75件,其他形式申请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旧区改造、房屋动拆迁类信息;规划土地、项目审批、保障性住房政策、物业管理、行政许可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012年收到的91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863件,其余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863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94件,占总数的57.2%,“同意部分公开”14件,占总数的1.6%。主要涉及动拆迁政策、土地规划、旧房改建、物业管理、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等信息。

其他情况355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3件,占总数的2.7%;“信息不存在”142件,占总数的16.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55件,占总数的6.4%;“申请内容不明确”61件,占总数的7.1%;“重复申请”17件,占总数的2.0%;“不予公开”44件,占总数的5.1%;“其他”13件,占总数的1.5%。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本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依申请公开有关的费用共0元,其中检索费0元,复印费(纸张)0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2年发生针对闸北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9件,其主要事由是对答复有异议,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发生针对闸北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6件,其主要事由是对答复不满,其中有1件被法院确认违法。

未发生针对闸北区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379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548人次,当面咨询接待1818人次,网上咨询13人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878558人次。咨询的主要内容涉及旧区改造、规划土地、动迁政策、住房保障、动拆迁许可等内容。

(二)相关政务公开情况

1、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到位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摆上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进一步完善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公开办成员单位,努力形成主要领导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协调具体抓,有关部门专人负责抓,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抓的工作格局。构建由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加强对各部门政务公开的指导,有力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开展。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镇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年度工作任务、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等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2、突出重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切实做好重点工作部署中政务公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两重点一底线”中心工作,及时公开旧区改造、城区建设、节能减排、规划用地、文化教育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以公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纳入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三是着力推进行政权审批标准化建设。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在区档案局、区绿化市容局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开。8月份,对全区655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核对清理,保留509项,不再审批146项,再一次对其中的13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进行了提速。四是加快区行政服务中心和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对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了改(扩)建,面积由原来的1400平方米扩建为2500平方米,入驻部门由原来的13个扩容到16个,入驻窗口审批项目由原来的61项增加到109项。以临汾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服务模式为样板,在3年内所有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一门式”服务到“一口式”受理方式的转型。五是进一步做好基础性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把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责,确保高效履职。扎实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的业务能力,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2012年公务员初任培训、干部任职培训和业务工作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

3、畅通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到位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务公开办加强了日常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了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机制,采取集中考核、实地抽查、群众评议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内容。上半年,结合区委巡察工作,对北站街道等6家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6月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组织30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对36部门和窗口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结合部门行业重点评、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工作,对区科委、区质监局、供水公司以及公安派出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12月份,在开展的“万人百企评价机关作风”社会测评活动中,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测评指数之一。利用“纠风在线”网上投诉、“风清上海”纠风政务微博、“962114”投诉热线等政风行风投诉平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呼声,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进展,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是公开领域和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拓展与丰富;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一)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在原有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以财政预算信息、审计信息、公共服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等为重点,推进公共资金分配、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正确理解和使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严格依法合规地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实行便民服务环节前置,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切实提升工作水平,有效降低行政争议纠错率。加强申请受理点建设,依法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引导公众规范申请,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为公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政府信息服务。

(三)努力夯实基础性工作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切实夯实基础工作保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培训和信息沟通活动,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设置,提高考核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保证信息发布即时化、申请处理流程化、日常监督电子化、基础工作信息化。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的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预决算、旧区改造、工程建设招投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公务接待等领域的公开力度,树立政府良好形象;二是继续加强政务平台建设。在进一步改进区行政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完善居委会事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新路子;三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队伍,加强工作培训力度,提升能力素质,更好地满足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

七、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931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8.24%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931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2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502
受理申请总数 91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711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1
4.网上申请数 131
5.信函申请数 75
6.其他形式申请数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63
其中:1.同意公开数 494
2.同意部分公开数 14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23
4.“信息不存在”数 142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55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61
7.“重复申请”数 17
8.不予公开总数 44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5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1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38
9、其他 13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3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818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548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878558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29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6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1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89
其中:1.全职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87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1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12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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