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徐逸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沪府发〔2013〕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徐逸波、戴海波、金兴明、宗明、黄融、吴建融、莫负春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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