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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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务网站(www.shfda.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如无特别说明,均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63356092。

专有名词解释

抽检。在本文中是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对食品药品抽取样本进行科学检验,以判定其是否合格的一种监管手段。

GMP。GMP是英文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的缩写,中文译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也是新建和改建医药企业的依据。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配备有28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8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

2013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意见,按照“两高、两少、两尊重”的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作用,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不断为公众提供更加完善的信息服务,有效服务于日常各项监管工作、服务于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了新闻宣传、监管公示、培训指导,努力向相关企业、公众传递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政策和知识信息;公开了政府机构职能、人事信息等基本信息;主动发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处理结果、日常监管工作有关信息。同时,根据申请人要求,受理了31件信息公开申请,依法进行了检索搜集,鉴别了公开性质,进行了答复。

截至201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网、媒体、行政审批和举报受理窗口等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不断改进方法,丰富内容,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大力推进食品药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加强信息交流,把政府信息公开融入日常监管工作中,全面发挥政府信息的宣传指导作用,促进公众、企业、监管部门共同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主动公开公文70件,各类信息全文电子化率均为100%。编制发布了2013年度《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报》和《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综合介绍了我局整体工作情况和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工作情况。依法在网上征求了《上海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5个规范性文件,并依法发布。

(一)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和事件处置信息公开。我局充分发挥政务网站、政务微博等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本局就应对“美素奶粉”、“掺假羊肉”、“川楝理气片”等十余起食品药品事件的处理进展情况,同时,根据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立即组织开展不锈钢制品中锰、淀粉制品中顺丁烯二酸等十余项应急风险评估,及时回应了社会的关切。

(二)推进食品药品“黑名单”信息公开。根据《关于本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若干意见》和《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我局在2013年共向社会公布了4批“黑名单”,共涉及18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34名责任人,并将“黑名单”信息提供给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同时,我局对于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在局政务网站“曝光台”专栏公示违法企业和产品的相关信息,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好评。

(三)推进重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2013年,我局对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等重点整治行动在局政务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结合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发布“上海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相关信息公告”,将本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以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人产品在沪生产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监管类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施重点行政效能监察,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完善公开发布机制。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等。在局政务网站开设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查询栏目,将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脸谱”公示信息进行整合,为市民查询相关信息提供便利。加大对食品行政监督和抽检结果的公开力度,坚持每两月向社会发布我市食品安全抽检结果,每季度向社会发布我市药品监督抽验质量公告,及时公布抽检结果、检查结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等内容。2013年,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全系统(包括区县分局和直属单位)累计主动发布服务性信息2万余条,包括各类审批和认证信息提示、各类执法文书、检验检测报告、一般性通知、各类表单等,其中主动公开公文70件,各类信息全文电子化率均为100%。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开展了执法案卷专项检查,提高执法办案的水平和案卷的质量,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依申请公开,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稳步推进涉及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五)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公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报告发布制度》等,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以及专家解读、风险分析和风险防控建议等内容。今年以来,我局在政务网站“预警公告”、“消费提示”和“行业指南”3个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栏目,已发布我市禁止食品品种、节日食品、凉拌菜、食品中铝、各类致病菌、寄生虫、食用香精、河豚鱼、贝类毒素等20余项风险交流信息。同时,与气象部门合作建立了细菌性食物中毒预警系统,定期向社会发布预报的细菌性食物中毒等级,指导公众有效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六)推进“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公开。2013年3月底主动公开了我局预算编制说明、“三公”经费预算说明、"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等,并于9月18日主动公开了我局2012年度部门决算。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项,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21件;免予公开1件,不属于本部门信息2件,信息不存在6件。各项申请中,涉及食品或保健食品领域的21个,涉及化妆品领域的1个,涉及药品或医疗器械领域的7个,涉及财务、制度等综合领域的2个。有3个申请涉及投诉举报事项,约占总量的10%。全年,通过“12331”举报投诉受理渠道,接待来信来访来电共60549件,其中涉及食品药品领域信息知识咨询的40040件,均妥善答复。对网站上局长信箱、监督投诉和咨询栏目上收到的各类信息都派设专职人员及时解答,扩充了市民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全市食品安全咨询和投诉举报按时答复率100%,市民对投诉举报件的处理结果满意率80%。

随着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关注,相关领域的申请公开数量也不断增加。我局高度重视,坚持规范依法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相关信息公开程度的研判,全力服务申请人。对免于公开的案例,均专门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公开的案例,均向申请人说明其应申请的对象,并提供了与其申请信息相关的业务知识、信息服务。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1起,涉及补正告知内容且未被纠偏;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财政支出从日常办公经费中支出,新闻宣传活动及资料印刷等费用另列,未计入。为方便申请人,减轻其负担,本年度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材料等成本费用。

六、加强工作机制和能力建设

201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规范本系统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同时,抓好信息报送和网站建设,提升信息共享水平,促进本系统信息公开程度及效能提高。

(一)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鉴于我局正处于体制改革和机构重组阶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局对本部门的机构职能等政府信息在进行修改完善的同时全面梳理,科学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

(二)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能力。我局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渠道,统筹各类公开资源,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通过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每天在地铁、公交上播出细菌性食物中毒动态指数、合理使用抗生素等公益广告,不断提升公众的健康消费理念。与《家庭用药》、《食品与生活》等杂志合作,每期专门开辟专栏,专题追踪讨论食品药品热点事件,提出理性权威科学观点,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在《食品与生活》指定合作媒体每季度发布《上海市食品安全评价报告》。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渠道的基础上,充分拓展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APP等信息公开新渠道。2013年,我局分别与人民日报数字(上海)有限公司、东方网、分众传媒和海洋大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开展了“上海放心吃”平台等多个合作项目。一方面,加强局政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加快数据更新,优化搜索查询功能。拓展网站互动功能,通过政策解读、在线访谈、网上直播、网上咨询等方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政务网站服务功能。全年,局网站网页总流量累计达6570余万(页次),月平均548余万次(页次),为2012年的3.9倍。依托局信息化建设成效,进一步完善局政务网站建设,拓宽提升网上办事的范围,提升信息公开栏目和各项信息专栏的建设水平,目前在我局政务网站上提供的办事事项112项,100%实现了在线状态查询、结果反馈。另一方面,进一步发挥政务微博等新媒体的信息公开作用,不对完善发布机制,规范发布流程,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应用水平。利用政务微博优势特点,增强服务性、时效性、互动性,扩大权威信息影响力,“上海食药监”政务微博粉丝数已超过78万,并获得“2013年华东地区十大优秀卫生系统机构微博”称号。

(三)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兼顾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与便民使用。随着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关注,相关领域的申请公开数量也不断增加。我局高度重视,坚持规范依法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相关信息公开程度的研判,全力服务申请人。对免于公开的案例,均专门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公开的案例,均向申请人说明其应申请的对象,并提供了与其申请信息相关的业务知识、信息服务。我局进一步完善政策公开制度,2013年共对《上海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公告》等5项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共有25165人次参与,在依法维护公众知情权的基础上,政策解读通俗易懂,便于公众准确理解和使用。其中,在市政府发布《本市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公告》后,由局领导参加“上海发布”微访谈,向市民解释政策制订的科学依据,赢得了良好反响。

(四)完善基础工作制度。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意见,制定下发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本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有力规范了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我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50项任务中,通过制订《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的意见》,修订完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配套工作规范,并强化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公文备案和信息统计等工作,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确定理由。启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前政府文件梳理工作,按照规定予以解密、公开或重新定密。利用机构改革和信息化改造契机,完善与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对接工作,配合构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数据库。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效能监察,与政风行风测评相结合,依托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对局系统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监察监督。发挥信息化手段作用,通过“行政审批监察系统”实时督查“行政审批”系统办理及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公开行政审批效能监察报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对发现未按照规范操作的问题,及时责令各部门进行整改,全系统实现了审批办理、流程公开“零超时”。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意见,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深化考核评估的方法和途径,优化考核评估指标,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利用,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增强考核评估权威性;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发现的信息公开办理方面的问题做到有错必纠,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事项加强问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对典型个案进行通报批评。

(六)加强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依托我局开展的全系统基层监管人员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进行培训,培训采取集中办班与分级教学相结合,培训内容涵盖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工作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工作方法,1400多名来自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监管人员参加了集中学习。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仍面临人手少、工作量大的矛盾;二是对系统内各单位指导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考核制度有待完善;四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和有关原则亟待进一步研究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加强人员配备,提高信息公开和发布更新的及时性。改进依申请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方式,并结合网站改版工作,加强技术手段,提高查询效率。

2、加大研究力度,推进监管执法类信息公开。深入研判执法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依法稳步推进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和有关原则研究力度。同时,加强与申请人、利益相关人的沟通,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依法规范完成审核程序,尽可能方便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

3、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和指导检查。对局系统下属单位加强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指导,组织相关工作培训,并加强督促检查,更好地服务公众和行政相对人。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稳步推进,总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民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更加了解、理解,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认识更加充分。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工作机制得到全面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一定提升。市食药监系统将继续大力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监管理念,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针对性,积极向公众提供食品药品信息服务,以信息公开促进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赢得广泛的支持,树立和巩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政府公信力。

八、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本年报所用数据系反映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附表

共有附表五张

附表1主动公开情况

指标 数量(条)
主动公开信息数 20561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20561
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8078

附表2依申请公开情况

指标 数量(条)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309
本年度申请总数 3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3
5.信函申请数 26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9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6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2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1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1
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3)“个人隐私”数 1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3咨询情况

指标 数量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条) 20561
网上咨询数(人次) 未分类统计,总计40040
现场接待人数(人次)
咨询电话接听数(人次)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人次)

附表4申诉情况

指标 数量(件)
行政复议数 1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附表5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指标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元)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递送费 0
4.复制费(纸张) 0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人) 28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8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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