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
2014年2月18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举报申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闸北”门户网站(www.shzb.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闸北区大统路480号,邮编:200070,联系电话:63805390转。
一、概述
2013年,闸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加大《条例》和《规定》的实施力度,不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并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截至2013年底,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以深化公开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设。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45号),结合本区实际,按照部门信息公开职责分工,制定了《2013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闸府办发〔2013〕19号),明确了九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区财政局按照市主管部门及区政府要求,专项部署,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区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及各类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等财政信息公开。区审计局加大审计结果信息公开,首次主动公开了四个单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及两个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区教育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环保局在本部门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考试、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等信息。2013年本区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
(二)以规范公开为抓手,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受理机制,为工作推动提供有力保障。一是明确组织机构。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召集人,分管副区长为具体召集人,并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办公室配有两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单位均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联络员,从而保证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落实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配套工作规范。2013年,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保密局对我区46个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单位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各环节保密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公文备案、月度统计、月度通报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强化党政混合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三是规范依申请受理机制。及时更新《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细化主动公开途径,简化依申请公开流程,为公民提供更便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各街镇将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统一调整至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使窗口标识清晰醒目、指南更新及时、目录完整规范、接待专业热情。修订《闸北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过程。
(三)以培训考核为手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进一步通过业务培训,指导交流,强化考核等手段,督促和推动各部门日常工作的落实。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培训机制。区公务员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以公务员大讲坛、专题授课等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纳入全区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的相关培训中。组织开展针对全区信息公开责任部门的专题培训,邀请市、区相关专家前来授课,提高部门工作水平。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和交流。针对部门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会同区政府法制办通过日常检查、上门指导、发整改通知书等手段,提升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区县之间、部门之间业务交流,分析总结申请热点的主要规律,以强化申请热点的处置能力和后续争议的化解能力。三是完善考评制度。细化考评指标,增加客观评判比重,提高评议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通过自查、核查、督查等方式对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3年“上海闸北”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7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2013年制定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并通过“上海闸北”门户网站公开,如“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闸北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办法”。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重点工作等公开情况。公开了闸北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公开了2013年闸北区政府重点工作及闸北区人民政府2013年实事项目。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了2012年闸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2013年闸北统计月报。
4、财政性资金使用及审计信息公开情况。在公开区本级预决算信息的基础上,今年已在“上海闸北”门户网站上公开了36家单位的部门预算、35家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12家单位的部门决算及教育、民政、卫生、科普、住房保障、农民工培训补贴等上下联动专项经费。同时,我区扩展预算公开范围,在“闸北党建”网上公开了闸北区机关党工委、闸北区档案局等一批党群部门的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了2012年度区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主动公开了2013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2012年度闸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公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整改结果。大力推进单项审计结果公开,首次主动公开了区体育局、区人口计生委两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区科技发展扶持资金绩效审计调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绩效部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5、政府采购公开情况。公开了闸北区2014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6、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在“上海闸北”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栏目中将市民办事、企业办事、热点事项、办事依据、办事反馈等信息全面公开。闸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将所有办事项目的标准化管理制度、办事指南、承诺办理时间等内容公开在大厅的电子触摸屏上供企业和群众查询。
7、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公开情况。公开了2013年闸北区重大工程开工、竣工、推进项目安排表。在“闸北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项目审批和建设情况。主动公开各类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选址意见书等信息。
8、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退出等信息。公开了保障房建设项目信息6个,其中,动迁安置房项目4个,公租房项目2个。公开了2013年闸北区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家庭信息。公开了区2013年闸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家庭复审、摇号、选房结果。公开了2012年闸北区共有产权保障房注销登录资格家庭信息等。
9、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了征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如上海永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白遗桥村民委员会(村队组)的土地征收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开了房屋征收决定及安置补偿方案,如公开了鸿临二期、黄山路、星火电影院、晋元地块4个房屋征收决定、安置补偿方案。
10、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等监督检查情况的信息公开。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卫生许可、餐饮服务、药品经营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核发、变更、换证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结果。公开了彭越浦、走马塘水环境质量,区域降尘等信息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信息。公开了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做好超市商品专项比价晒价活动。
11、做好公共服务类信息、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主要公开涉及扶贫、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促进就业、计划生育等领域的政策、服务指南、办事程序等方面的信息。如公开了“2012年度闸北区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及各类慈善募捐、受赠情况、款物使用等信息。公开了中考、高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等信息。公开了区属医院的服务信息、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及医院执业许可的基本信息以及监督执法信息等。公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闸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闸北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等。积极运用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坚持发挥闸北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使栏目设置更科学、合理,公众查询更便捷。专栏上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政府工作报告、机构职责、政府公报、政府会议、人事任免、统计数据、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政府资金、监督保障、投诉举报、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满意度测评等公众关注的内容进行归类公开,并设有“信息公开目录”页面,便于公众检索查询、下载各类信息和目录等。门户网站上还设有“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将工程项目的项目信息、信用信息、招标信息和相关的政策法规等进行了公开。
2、政府公报及其他公开出版物。全年印发政府公报6期,每期10356册,共计62136册,在全区各居委会、社区事务中心、区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受理窗口、图书馆等处发放,并通过“上海闸北”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方便居民查询政府信息。另外还通过社区报、宣传册、便民手册等形式,进一步巩固信息公开成效。
3、借助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闸北发布”政务微博在新浪、腾讯、新民网、东方网四个平台开通后,目前已有35个委办局、街镇官方微博上线,形成了强大的区内联盟。目前已经累计粉丝数突破30万,在区县政务微博影响力排名中始终处于前列,成功应对“青云路打桩机倒塌”事故还被新浪网发布的《2013年第一季度新浪政务微博报告》选为典型案例向全国介绍,在2013年12月份由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的“2013年网络舆情应对排行榜”中,该案例又入选排行榜前十。我区彭浦新村街道的智慧社区平台,可将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街道辖区内的各类简讯和通知等以文字或图片的方式发布出来。
4、举办网谈栏目及新闻发布会。举办了“做好居家养老工作提升为老服务水平”、“推进国家卫生区创建提升社区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密切代表联系群众贯彻落实《代表法》”四期焦点网谈和2013年上海国际茶文化旅游节各项活动安排情况的新闻发布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5、加强公共查阅点建设。对位于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和各街道、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和查阅点加强管理,方便公众申请和查阅政府信息。区图书馆在人口密度较高的彭浦新村开设分馆,专门新增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北部居民就近查阅政府信息。各单位结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向“12345”知识库报送相关便民服务信息,答复市民相关问题,扩充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加强了与市民的交流沟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区2013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130件,其中当面申请1766件,网上受理254件,信函申请109件,其他形式申请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旧区改造、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批、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行政许可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013年收到的213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2123件,其余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2123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925件,占总数的43.6%,“同意部分公开”11件,占总数的0.5%。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批、保障性住房、行政许可等信息。
其他情况1187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82件,占总数的3.9%;“信息不存在”469件,占总数的22.1%;“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293件,占总数的13.8%;“申请内容不明确”137件,占总数的6.4%;“重复申请”28件,占总数的1.3%;“不予公开”170件,占总数的8.0%;“其他”8件,占总数的0.4%。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本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依申请公开有关的费用共0元,其中检索费0元,复印费(纸张)0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3年发生针对闸北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44件,其主要事由是对答复有异议,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1件。
发生针对闸北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23件,其主要事由是对答复不满,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2件。
未发生针对闸北区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753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519人次,当面咨询接待3022人次,网上咨询212人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08020人次。咨询的主要内容涉及旧区改造、规划土地、动迁政策、住房保障、动拆迁许可等内容。
(二)相关政务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区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务透明度的指示要求,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需要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良好政务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摆上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区政府办公室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努力形成主要领导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协调具体抓,有关部门专人负责抓,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抓的工作格局。构建由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加强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有力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开展。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镇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年度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等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2、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一是切实做好重点工作的政务公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两聚焦三确保”工作中心,及时公开旧区改造、经济建设、政府预算、征地拆迁、节能减排、规划用地、文化教育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以公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二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纳入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三是全力推进行政权审批改革。认真制定《闸北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按照“能进则进、能减则减、能快则快”和“两高、两少、两尊重”的要求,重点推进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全区行政审批项目由原来的751项缩减为509项,其中经常性审批项目271项,并对其中150项经常性审批项目进行了提速,平均提速37.4%,居全市同类审批前列。四是加快区行政服务中心和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面积已扩建为2500平方米,所有具有行政审批项目的部门都已入驻中心,更好地方便服务对象办事。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开。由区民政局牵头,基本完成了八街一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由“一门式”服务到“一口式”受理方式的转型。五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扎实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区公务员局、区人社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2013年公务员初任培训、干部任职培训和业务工作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依法公开的意识。
3、运用多种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监督。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务公开办加强了日常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了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机制,采取集中考核、实地抽查、群众评议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内容。上半年,结合区委巡察工作,对天目西路街道等13个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6月份至10月份,组织30名区政风行风监督员对36部门和窗口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7月份,结合部门履职评议调查、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回头看”工作,对区绿化市容局、区建交委、区公安分局、区规土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区质监局等7个部门以及102个基层站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12月份,在开展的区“万人百企评价机关作风”社会测评活动中,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测评指数之一。利用“纠风在线”网上投诉、“风清上海”纠风政务微博、“962114”投诉热线等政风行风投诉平台,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呼声,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进展,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是公开领域和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拓展与丰富;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一)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在原有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以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领域为重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正确理解和使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严格依法合规地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实行便民服务环节前置,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切实提升工作水平,有效降低行政争议纠错率。加强申请受理点建设,依法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引导公众规范申请,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为公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政府信息服务。
(三)努力夯实基础性工作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切实夯实基础工作保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培训和信息沟通活动,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设置,提高考核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保证信息发布即时化、申请处理流程化、日常监督电子化、基础工作信息化。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新路子。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工作培训力度,提升能力素质,更好地满足政务公开工作需要。
七、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71 |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871 |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463 |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213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766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254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09 |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1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123 |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925 |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11 |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82 |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469 |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293 |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137 |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28 |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170 |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46 |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1 |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123 |
| 9、其他 | 条 | 8 |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31 |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212 |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3022 |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519 |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208020 |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44 |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1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23 |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2 |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 2.邮寄费 | 元 | 0 |
| 3.复制费 | 元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89 |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2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87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22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22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