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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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0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海虹口”(www.shhk.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飞虹路518号,联系电话:25658888转)。

一、概述

2013年,虹口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有深化,公开效果有提升,不断将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社会监督。

年初,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听取了2013年度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召开2013年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召开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部署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年度各项主要工作推进顺利。本区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列入全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调整并完善年度考核评估方案,细化考核指标。同时,本区不断完善社会评议方法,将评价权交给人民群众,邀请本区部分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窗口服务情况开展社会评议。评议采取电话暗访的方式,对照各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的联系方式,评议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情况,并将评议结果反馈至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咨询电话接听畅通,窗口接待文明,工作流程规范。

(二)服务旧改工作,确保征收工作透明。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服务于旧区改造工作,围绕旧区改造工作,在“上海虹口”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旧区改造”栏目及时发布虹镇老街1号、7号地块和北外滩91、92、93街坊的征收意愿征询结果、房屋征收决定以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及各个地块签约进展,为虹口区提前全面完成了6000户的年度旧改任务奠定了基础。

完善栏目设置,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增设“重点目录”,集中发布涉及政府财政预决算、招生考试、社区服务、旧区改造、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的政府信息;加强与“上海虹口”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的联动,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2200余条重要政府文件、政府实事项目和街道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房屋征收和土地出让公告、菜价等信息,实现与公众实时互动与沟通,并藉此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每月向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青联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各界人士发送《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手机报》,全年共编发政府信息公开手机报13期(含中考专刊1期),累计100余条政府信息。

(四)加强业务沟通,强化申请办理协调会商机制。

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定期会同区法制办就疑难申请答复问题与区相关单位协商与沟通,努力提高申请答复质量,确保申请答复准确和规范。9月,区政府信息公开办与虹口区法院联合召开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审理情况通报会,由区法院通报了该院在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并对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注重业务培训,强化队伍建设。

全年共组织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4次,分级分类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2013年度业务培训,部署2013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并结合案例解读上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新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上岗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知识、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实务操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等方面;与区公务员局和区委组织部合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课程,在机关干部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此外,区法制办组织全区法制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结合区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针对在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进行了剖析,对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统一了答复口径,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年底,本区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38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52条,同比上升9.7%,主动公开率达73.58%。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为977条,主动公开率达52.95%,实现了年初设定的全年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达到50%的目标。

2013年,本区产生党政混合信息18件,其中10件已通过“上海虹口”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1件,其余7件因法定因素不予公开。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规范性文件。

全年共发布4件规范性文件,分别为《虹口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虹口区政府投资项目稽查办法》、《虹口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虹口区区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2.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使用情况。

及时发布区政府预决算情况及26个政府部门和8个街道办事处的预算收支、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以及预算编制说明,公开31家单位的2013年公务接待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支出、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情况;首次主动公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文化局、区规土局4家单位的201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按月主动公开本区月度财政收支情况;发布《虹镇老街旧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中央财政补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分配结果》等多项财政专项资金发放使用情况;主动公开本区2012年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及2013年预算情况。

3.行政许可(审批)信息。

结合本区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梳理并汇总虹口区行政审批目录(2012年版),并通过“上海虹口”门户网站发布441项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依据和办理规程,同比减少行政审批事项68项。及时发布500余条行政审批事项结果信息,主要涉及建设工地夜间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城市道路掘路、占路(临时)许可情况、房屋拆迁许可、再生育子女审批、餐饮服务许可、药品经营许可、文化娱乐市场许可外资企业审批等事项。

4.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安全信息。

围绕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社会安全管理领域,每月发布涉及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政府信息100余条,每个工作日发布建设工地夜间施工许可,每月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排污企业名单,每半年发布环保建设项目违法企业处罚信息,累计发布250余条信息。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情况信息,全年发生2起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均主动公开。

5.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价格服务信息。

及时公开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等内容。继续做好教育事业、主副食品价格、日用工业消费品价格等民生保障和群众关注热点的公开力度,公开了2013年虹口区各类学校收费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此外,每月发布《虹口区定点菜场部分主副食品价格监测旬报表》和《日用工业消费品价格监测月报表》,对肉类、鱼类、蔬菜等21个品种的菜价以及日用电器、小家电、电子产品等45个品种的消费品价格进行公开。

6.征地拆迁信息。

实现征收工作过程全公开,向社会公开房屋征收意愿征询结果、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产权调换房屋选购方法、补偿安置结果等信息;丰富公开形式,实现全方位立体式发布各类征收政策,积极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虹口报》、旧改简报、网络论坛、宣传车、宣传栏等各种手段第一时间向旧改居民发布旧改政策、征收案例、便民信息等。

7.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发布本区小学、初中、高中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基本信息和招生信息;公开虹口区慈善超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以及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情况,公开本区8个街道的居委会和居委会“两室”设置情况,以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助餐服务点的服务项目、开放时间、收费情况等基本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继续发挥“上海虹口”门户网站、《虹口区人民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等传统公开渠道的作用,同时进一步拓展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渠道,注重公开的便捷性、服务性,提高政府信息的可及性,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1.继续发挥“上海虹口”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

“上海虹口”门户网站作为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年访问量达到105万余人次,其中访问量居前五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为:政府文件、城市建设和管理、人事任免、政府公报、政府采购。依托“上海虹口”门户网站增设“在线访谈”栏目,举办2期在线访谈,以“2013上海市旅游节虹口区系列活动”和“虹口区养老事业发展情况”为主题与公众展开交流,畅通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渠道,引导公众参与政府公共管理,为公众提供权威性的政策解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细化与规范,扩充为26大类303项,对各目录逐一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职能部门,明确各项信息的发布频率、时限等具体要求;增设“重点目录”,集中发布涉及政府财政预决算、招生考试、社区服务、旧区改造、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政府信息。

2.借助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

依托新浪网、腾讯网、东方网、新民网、人民网5个平台,形成了以“上海虹口”政务微博为引领,各部门、街道为支撑的政务微博群,发挥短小、快速、准确的特殊优势,主动发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政府信息。2013年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600余条,吸引了5个平台19余万名“粉丝”。本区在全市区县政府中较早地开通“上海虹口”微信平台,自2013年5月15日开通以来,实现每个工作日发布一期微信内容,累计发布172期、600余条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涉及本区社会经济发展动态、民生保障服务、文化活动安排、公共服务公告等多方面信息。

3.充分利用其他有效公开途径。

本区全年编发《虹口区人民政府公报》共4期,在区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各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部分邮政支局免费发放,共计发放10000余册。继续做好《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手机报》编辑制作工作,内容涉及本区重要政策、政府实事项目推进情况、招生考试信息、社区服务项目及重要公示公告等。加强全区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社区服务示范点建设,发挥其以点带面作用,进一步方便社区居民就近查阅政府信息、咨询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免费领取《虹口区人民政府公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受理情况。

2013年,本区各级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16件,同比增加21.04%。从申请形式来看,分别为当面、网上、信函提交申请,申请量分别为516件、477件、123件,其所占比重分别为46.24%、42.74%、11.02%。

各部门中,申请量列前5位的是区房管局(451件)、区规土局(279件)、区府办(166件)、区发改委(65件)及区财政局(50件),占全区总申请量的90.59%。

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旧区改造与房屋征收、土地规划等方面。总体上,申请事项与自身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密切相关,与社会公众的关注热点密切相关。

申请处理情况。

全年共办结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49件,其余67件申请均依法顺延到下一年度答复。除去“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申请内容不明确”等其他情况,“同意公开”452件,“同意部分公开”28件,“不予公开”90件,全年实际公开比例达到84.2%。

其他答复情况如下:“信息不存在”129件,“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48件,“申请内容不明确”40件,“非《条例》和《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4件,“重复申请”36件,“申请人主动撤销”87件,“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各级政府机关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共计253.2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3年度发生针对虹口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共84件,主要事由是对答复结果不满,其中1件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

2013年度发生针对虹口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共81件,主要事由是对答复不满,其中5件被法院确认违法。当年度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为250元。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6745次,其中接听咨询电话12365次,接待当面咨询13674次,网上咨询数706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和细化,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类信息有待进一步挖掘,申请答复处理仍需进一步提升效率。下一步,本区将以提高政府行政透明度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为主线,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社会安全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不断提高申请办理质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从而推进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七、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852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9.7%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852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4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36
受理申请总数 111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516
2.网上申请数 477
3.信函申请数 123
4.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049
其中:1.同意公开数 452
2.同意部分公开数 28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24
4.“信息不存在”数 129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148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40
7.“重复申请”数 36
8.不予公开总数 9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10
(2)“商业秘密”数 2
(3)“个人隐私”数 0
(4)“内部管理或过程中信息”数 19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59
9.“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15
10.其他   87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698
网上咨询数 人次 706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3674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2365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05万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84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1
行政诉讼数 81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5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253.2
其中:1.检索费 22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33.2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79
其中:1.全职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76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27.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13.1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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