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市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总案)(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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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着眼虹桥综合交通枢纽这一特定区域管理责任主体多、数个应急单元叠加、应急协调涉及面广、突发事件处置难度大的实际,规范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市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以下简称“虹桥枢纽单元”)的应急管理体系,理顺有关体制机制,提高虹桥枢纽单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虹桥枢纽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虹桥商务区管理办法》《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建设的意见》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虹桥枢纽单元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指虹桥枢纽,是指位于虹桥商务区主功能区内,由民用机场、铁路、公路、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等交通设施组成的特定区域。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类管理,信息共享、联动应对,协同配合、快速处置,以人为本、安全至上。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负责。

  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组建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枢纽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担任,全面负责枢纽的应急管理工作,并作为枢纽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挥长,负责指挥和协调枢纽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副组长由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和市公安局分管领导担任,具体负责枢纽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并作为枢纽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副指挥长,协助实施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成员由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委、长宁区政府、闵行区政府、上海铁路局、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领导担任,参与枢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并负责本单位枢纽站点或驻点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实施相关应急联动处置。

  2.2指挥机构

  突发事件发生后,视情将枢纽应急领导小组转为枢纽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和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按照预案明确的职责实施应急处置与救援。必要时,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领导确定,成员由相关突发事件应对职能部门、单位和长宁区政府、闵行区政府领导担任,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就近开设。枢纽应急领导小组承担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职能。

  2.3应急联动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应急响应中心(以下简称“枢纽应急响应中心”)作为枢纽应急联动的工作平台,与单元内各运营管理单位完善相关应急联动机制,承担枢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指挥平台等职责。

  2.4办事机构

  枢纽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枢纽应急办”),综合协调虹桥枢纽单元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枢纽应急办主任由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交通协调处、虹桥商务区管委会综合管理处、枢纽应急响应中心、市公安局虹桥枢纽联勤办公室、市交通委交通战备处、闵行区城市综合管理与应急联动中心、虹桥机场、铁路上海虹桥站、申通集团运管中心、申通集团虹桥枢纽责任区、虹桥枢纽交通中心公司、上海交运巴士长途西站客运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2.5专家咨询机构

  枢纽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处置单元内突发事件专家咨询组,为处置单元内相关突发事件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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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预防准备

  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和枢纽应急办要充分考虑枢纽突发事件特征趋势和枢纽运行特征,全面调查应急资源,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应急管理人员队伍和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

  3.1风险评估

  3.1.1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要对本单位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评估,并有针对性地采取避免和降低风险的措施;加强各类风险隐患的日常管理,依法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和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同时,将分析评估结果报枢纽应急办备案。

  3.1.2枢纽应急办负责对枢纽运行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和系统分析,建立枢纽区域风险信息共享机制。

  3.2应急资源调查

  3.2.1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要全面调查本单位内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同时,将调查结果报枢纽应急办备案。

  3.2.2枢纽应急办负责对枢纽内应急资源信息汇总分析,了解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建立枢纽区域应急资源信息共享机制。

  4监测预警

  4.1信息监测

  4.1.1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监测信息,提出防范方案,并报枢纽应急办备案。

  4.1.2枢纽应急办根据不同运营阶段特征(如春运、长假等),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分析不同气象、环境状况下的交通流和客流发展趋势,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防范建议,并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2预警级别与发布

  4.2.1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性质、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范围,虹桥枢纽单元内各类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Ⅲ级(较重)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红色预警:事态正在不断蔓延,预测枢纽随时会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突发事件。

  (2)橙色预警:事态正在逐步扩大,预测枢纽即将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件。

  (3)黄色预警:事态有扩大的趋势,预测枢纽即将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

  (4)蓝色预警:事态可能会扩大,预测枢纽即将发生一般以上突发事件。

  4.2.2枢纽应急领导小组视情自行决定或根据市政府授权,通过枢纽应急响应中心,向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级别可视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作出调整。有关预警信息发布视情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和市应急联动中心。

  4.2.3枢纽外区域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如气象预警、地震预警、疫情预警等)发布后,枢纽应急领导小组应通过枢纽应急响应中心信息平台立即向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通报,并根据枢纽特征提出相关防范提示。

  4.3预警响应

  进入预警期后,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根据相关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预警级别和相应职责,加强岗位值守和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动态,组织有关应急处置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迅速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的准备。

  5应急响应

  5.1信息报告与通报

  5.1.1一般、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在开展即时处置的同时,立即报告枢纽应急响应中心。枢纽应急响应中心接报后,迅速将相关情况通报相关运营管理单位,并抓紧收集、分析、汇总相关运营管理单位提出的响应建议,枢纽应急领导小组形成统一的枢纽应急响应方案后,由相关运营管理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5.1.2枢纽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应急处置,并在半小时内口头、1小时内书面,将相关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特大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5.1.3通过已建立的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枢纽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接到通报后,要主动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应对处置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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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响应分级

  虹桥枢纽单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对应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当突发事件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以及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5.2.1Ⅰ级响应标准

  当枢纽突发事件性质特别严重、规模特大,且影响范围涉及枢纽外围地区,或超出枢纽应急处置能力,必须集中全市应急资源和力量实施处置的。

  5.2.2Ⅱ级响应标准

  突发事件性质严重、规模很大,且影响范围波及枢纽地区全域,需要枢纽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应对处置的。

  5.2.3Ⅲ级响应标准

  突发事件性质较重、规模较大,且影响范围涉及枢纽内两个及两个以上运营管理单位,已部分影响枢纽的正常运行,需要枢纽应急领导小组牵头协调相关运营管理单位共同实施应急处置的。

  5.2.4Ⅳ级响应标准

  突发事件性质一般、规模较小,且影响范围只涉及枢纽内单个运营管理单位,不需要枢纽内其他运营管理单位参与处置的。

  5.3应急处置

  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要积极承担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主体责任。枢纽应急办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协调相关运营管理单位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治安维护等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枢纽应急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实施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开展信息报送、现场控制、会商决策、资源配置、协调处置等应急处置工作。

  5.3.1Ⅳ级响应程序和措施。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运营管理单位迅速实施应急处置。必要时,应当请求枢纽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支援和配合。

  5.3.2Ⅲ级响应程序和措施。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运营管理单位迅速开展即时和先期处置。枢纽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按照部门协同的要求,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必要时,枢纽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赶赴现场担任指挥长,统一指挥应对处置工作。

  5.3.3Ⅱ级响应程序和措施。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运营管理单位在迅速开展先期处置的基础上,视情将枢纽应急领导小组转为枢纽应急处置指挥部,集中全枢纽的应急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必要时,向市应急联动中心请求调集市级相关应急资源和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及救援。

  5.3.4Ⅰ级响应程序和措施。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将枢纽应急领导小组转为枢纽应急处置指挥部,牵头实施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和救援。必要时,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枢纽应急领导小组承担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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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信息发布

  5.4.1一般和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由枢纽应急领导小组负责。

  5.4.2重大和特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枢纽应急领导小组提供发布口径。

  6后期处置

  6.1善后工作

  枢纽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做好受伤人员救治、救济救助、家属安抚等善后工作。

  6.2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枢纽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性质、影响范围、受损程度、责任及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与核实。

  7应急保障

  7.1信息系统保障

  7.1.1枢纽应急领导小组依托枢纽应急响应中心,建立统一高效、互通互联、信息共享的枢纽应急信息系统,通过无线通讯、视频、网络、电话、文本、应急广播等,实现枢纽应急信息全覆盖,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保持信息畅通。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应根据枢纽应急管理需要,建立健全通讯、广播、视频等信息系统。

  7.1.2枢纽应急响应中心与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的信息系统建立连接,将枢纽内重要场所监控摄像头作为信息终端,直接接入这些重要场所的视频信息,以掌握枢纽的整体运行情况。建立枢纽应急响应中心与枢纽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

  7.1.3枢纽应急响应中心与市有关应急管理平台和专业应急平台建立连接,实现应急信息共享。

  7.2队伍保障

  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要落实本单位应急管理人员岗位,确保应急管理所需各类管理人员。

  7.3物资保障

  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要针对各自运营特点,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需要,并进行动态更新与管理。必要时,枢纽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或通过市政府相关部门征用相关单位的应急物资。

  7.4经费保障

  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要专项安排本单位应急管理费用,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8预案管理

  8.1预案体系

  8.1.1虹桥枢纽单元应急预案体系由虹桥枢纽单元应急预案(总案)、虹桥枢纽单元专项应急预案和运营管理单位应急预案组成。

  8.1.2虹桥枢纽单元应急预案(总案),是市政府组织应对虹桥枢纽单元内突发事件的体制机制安排和行动依据,也是指导相关单位预案建设的规范性文件。侧重明确虹桥枢纽单元内组织指挥机制、成员单位职责、信息报告、单元层面应对行动等内容。由枢纽单元牵头单位虹桥商务区管委会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8.1.3虹桥枢纽单元专项应急预案,是根据虹桥枢纽单元应急预案(总案),为应对某类或几类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可能涉及单元内多个部门和单位职责的方案。侧重明确虹桥枢纽单元内组织指挥关系、相关成员单位职责、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由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会同运营管理单位编制,报枢纽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8.1.4运营管理单位应急预案,是运营管理单位根据虹桥枢纽单元应急预案(总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单位职责,为应对本单位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工作计划、保障方案和操作规程。侧重明确运营管理单位主体职能、具体责任人、信息报告、先期处置、自救互救等内容。由各运营管理单位编制和实施,并报枢纽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8.2预案演练

  8.2.1枢纽应急办负责牵头组织枢纽综合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方案由枢纽应急响应中心组织制定,并报枢纽应急领导小组审批。

  8.2.2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单项演练,提高本单位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能力。

  8.3教育培训

  8.3.1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要建立枢纽教育培训机制,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本单位应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现场值班人员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计划报枢纽应急办备案。

  8.3.2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要通过各种措施,加强对枢纽地区公众的安全教育和引导,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

  8.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虹桥商务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8.5预案修订

  虹桥商务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

  8.6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虹桥商务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附件:1.枢纽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枢纽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3.枢纽应急办职责

  4.枢纽相关单位职责

附件1

枢纽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枢纽应急领导小组协调落实枢纽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并视情履行枢纽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

  1.常态时,制定枢纽安全运行、应急管理总体规划、方针和政策;加强枢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并对各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开展年度检查;做好枢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保障工作;根据枢纽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定期召开枢纽应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枢纽应急管理重大事项;完成市政府布置的其他各项应急管理工作。

  2.一般或较大事件发生后,指挥、协调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及时有效地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

  3.重大或特大事件发生后,指挥、协调枢纽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时有效地做好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并为相关市级专项指挥机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保障。

附件2

枢纽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作为虹桥枢纽单元的牵头单位,负责建立虹桥枢纽应急保障组织体系,加强对枢纽应急响应中心的管理,协调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的应急联动,统筹有关应急预案的协调、衔接和平衡,指导和监督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的应急预案管理。

  2.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枢纽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3.市交通委:指挥调度公交、出租、省际客运和轨道交通等交通方式参与枢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为枢纽应急疏散、旅客输送提供相应的运输保障;负责枢纽周边高架道路、市政道路等市政设施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并及时向枢纽应急领导小组通报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事件处置情况。

  4.长宁区政府:指挥调度长宁区相关部门参与枢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为枢纽应急疏散提供安全避难场所等应急配套保障,并及时向枢纽应急领导小组通报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事件处置情况。

  5.闵行区政府:指挥调度闵行区相关部门参与枢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为枢纽应急疏散提供安全避难场所等应急配套保障,并及时向枢纽应急领导小组通报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事件处置情况。

  6.上海铁路局:负责铁路上海虹桥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并为枢纽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相关应急保障;及时向枢纽应急领导小组通报突发事件信息及事件处置情况;指导铁路上海虹桥站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虹桥机场(包括东交通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并为枢纽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相关应急保障;及时向枢纽应急领导小组通报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事件处置情况;指导虹桥机场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枢纽地铁站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并为枢纽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相关应急保障;及时向枢纽应急领导小组通报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事件处置情况;指导地铁虹桥枢纽区域站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上海申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申虹国际大厦、西交通中心区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包括出租车站点管理及其应急处置工作),并为枢纽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相关应急保障;及时向枢纽应急领导小组通报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事件处置情况;负责编制虹桥枢纽交通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3

枢纽应急办职责

  枢纽应急办作为枢纽应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根据枢纽应急领导小组(或枢纽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示和决策,具体负责枢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

  1.常态时,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建立预案管理系统,制定预案编制标准,指导、督促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统筹协调枢纽内两个以上运营管理单位联合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枢纽突发事件综合演练、宣传培训,制作便于应急联络的《虹桥枢纽突发事件应急通讯手册》;办理和督促落实枢纽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

  2.非常态时,及时收集、报告突发事件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有关信息,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建议;负责组织、协调或指导突发事件处置;组织有关人员、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完成相关突发事件处置情况报告并归档。

附件4

枢纽相关单位职责

  1.铁路上海虹桥站:负责铁路上海虹桥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并为枢纽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相关应急保障;及时向枢纽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突发事件信息及事件处置情况;负责编制铁路上海虹桥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虹桥机场:负责虹桥机场区域(包括东交通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并为枢纽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相关应急保障;及时向枢纽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事件处置情况;负责编制虹桥机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申通集团虹桥枢纽责任区:负责地铁虹桥枢纽区域站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并为枢纽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相关应急保障;及时向枢纽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事件处置情况;负责编制地铁虹桥枢纽区域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虹桥枢纽交通中心公司:负责申虹国际大厦、西交通中心区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包括出租车站点管理及其应急处置工作),并为枢纽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相关应急保障;及时向枢纽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事件处置情况;负责编制虹桥枢纽交通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上海交运巴士长途西站客运有限公司:负责上海长途西站区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并为枢纽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相关应急保障;及时向枢纽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事件处置情况;负责编制上海长途西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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