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关于本市2014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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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6号(总第1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市审计局对本市2014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根据市财政局提供的决算报表资料反映,2014年度本市12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共计2629.55亿元,支出共计2220.56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08.99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自201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以来,本市不断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基本能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预算收入和安排预算支出。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个别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未足额筹集。

1.67户事业单位申报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不符合规定,涉及职工共计599人。303户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也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涉及职工共计527人。

2.松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应筹集的收入中,1424万元区级财政补贴资金未拨付到位。

(二)个别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够规范。

1.2014年共有315人次在同一时段既领取职业见习补贴,又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与青年职业见习对象为非就业青年(不应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规定不符。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职业见习补贴和带教费补贴共计49.62万元。

2.个别第三方用人单位因不能提供足够的见习岗位,将青年见习基地委派的部分见习人员,转派至其他公司开展职业见习。青年见习基地未按规定履行监管责任,也未将见习岗位调整情况报区就业促进中心核准。

3.个别街道发放“万人就业项目”公共服务类岗位补贴资金时,未通过银行直接发放给助老服务人员,而是通过社区助老服务社转拨,共涉及48人,金额共计46.6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

(一)对少数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检查力度,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对个别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未足额筹集的问题,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委督促相关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补贴资金。

(二)对个别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够规范的问题,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督促有关单位规范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加强对见习基地的管理;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督促相关部门规范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深入分析,明确责任,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一)对少数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按规定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截至2015年10月底,对社会保险申报基数不符合规定的67户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对303户未办理社保基金登记企业进行了逐一排查,其中96户已办理社保登记手续,31户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106户已查无此单位,70户仍在进一步追查中。对个别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未足额筹集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会同市卫生计生委,督促相关区财政局将未拨付到位的区级财政补贴资金纳入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调整范围,确保应到位资金上解至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二)对个别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够规范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向相关见习基地发出整改意见书,要求其停止向违规公司派送见习学员;已完善职业见习和社会保险两个信息管理系统关联审核功能,规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加强对区县的指导,相关街道已于今年7月起将上述岗位补贴资金通过上海银行点对点发放至相关人员,规范了资金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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