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28号(总第2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5年2月至3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市黄埔军校同学会(以下简称黄埔同学会)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黄埔同学会为市级预算主管单位。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黄埔同学会的预算收支和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截至2014年末,黄埔同学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宕有应结转而未按规定结转的以前年度结余,金额共计8.66万元。
(二)2014年,黄埔同学会公务接待中,部分公务接待活动无公函,涉及公务接待支出共计2.84万元;部分会议超规定的费用标准,超标准支出共计2.31万元。
(三)2014年,黄埔同学会自行采购传真机、照相机镜头等共计1.04万元,未按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集市中进行采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长期宕帐未按规定结转结余的问题,要求黄埔同学会及时清理结算;对公务接待无公函和超标准列支会议费的问题,要求黄埔同学会严格规范接待审批,杜绝无公函的接待活动,严格执行会议费的开支标准;对未在政府采购集市中进行采购的问题,要求黄埔同学会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采购程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黄埔同学会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其中,黄埔同学会在审计期间已将少计以前年度的结余按规定调整账务;对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的问题,黄埔同学会承诺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接待程序;对会议费支出超规定标准的问题,黄埔同学会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会议费管理制度并承诺严格执行;对未按规定实施集中采购的问题,黄埔同学会承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