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34号(总第2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5年1月至3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十医院)201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1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市十医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预算主管部门是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申康中心)。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市十医院的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医疗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十医院根据院级仓库每月统计的耗材领用数量核算医疗器械等成本。经抽查,医院部分科室从院级仓库领用医用耗材后,将部分没有使用的耗材留存在科内的库房,影响了医用耗材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二)经抽审市十医院2014年部分科研项目,有9个科研项目以相同或近似的课题名称、研究方案及研究内容等,同时向不同部门申报立项,课题金额共计199万元,截至2014年末,实际收到课题拨款共计118万元。同时,该院有部分已结题科研项目未及时结账。
(三)截至2014年末,市十医院的外科医技病房大楼等5栋大楼,由于绿化验收未通过等原因,工程竣工后未通过验收,未能获得产权证。同时,根据市十医院提供的产权证显示,医院本部所在的延长中路301号建筑面积为5.39万平方米,但实际上现存2.97万平方米,其余均已拆除,但医院未及时进行信息变更。
此外,市十医院存在个别下属科室现金管理不规范、医院与部分下属企业经济关系未理顺、实物捐赠未按规定签定协议并开具相应票据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医用材料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要求市十医院加强医用材料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对部分科研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十医院加强科研项目管理,规范科研项目申报,并对部分已结题科研项目及时办理项目结账手续,及时清理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部分房屋未取得产权以及临时建筑超年限使用的问题,要求市十医院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和协商,及时整改环保和绿化方面的问题,早日取得房屋产权证,同时进一步加强房屋资产管理,及时更新产权信息,确保房屋资产使用的安全性;对个别下属科室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十医院加强对下属科室的监督和检查,严格规范现金领用制度;对实物捐赠未签定协议并开具票据的问题,要求市十医院加强捐赠财产管理,按规定及时签订相关协议并开具票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十医院多次召开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会议专题讨论审计整改措施,积极整改。对医用材料管理不完善的问题,市十医院已通过建立材料“二级库”的管理模式,来解决医用材料收支不配比的问题。目前医院手术室二级库已投入试运行。对于部分科研项目存在多头申报现象以及部分已结题科研项目未及时结账的问题,市十医院建立科研项目信息系统,加强科研项目申报等重点环节的线上监管;同时修订了科研管理制度,重点对经费使用、结余资金管理及申报、结题等管理环节进行规范。截至目前,市十院已将部分课题结余资金重新安排,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部分房屋未取得产权的问题,市十医院已从医院整体规划的角度制定总体方案,争取尽快解决污水处理及绿化等问题,办理房屋产权证明。对于个别下属科室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医院制定了《科室设置保险箱和留存现金的制度》,加强了费用报销审核工作,严格规范现金领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