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42号(总第2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4年下半年,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对本市公共建筑节能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公共建筑节能工作是本市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2009年以来,本市先后出台了《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等有关建筑节能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本市已把建筑节能工作列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各区县政府的节能考核评价内容,进行考核评价。本次审计调查重点调查公共建筑节能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公共建筑节能的管理情况、专项资金补贴管理情况等,涉及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原市建设管理委,下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机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市商务委、市教委等部门,抽查了黄浦、虹口、杨浦、徐汇、长宁、普陀和浦东新区等7个中心城区的部分公共建筑节能项目,抽查2011年至2013年完成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373.81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节能项目522.49万平方米,分别占完成面积的72.14%和43.48%;对3年间享受财政补贴的236个建筑节能项目进行了抽查,涉及补贴资金共计10159.33万元,占补贴资金总额的76.13%。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在市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本市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基本建成了全市大型建筑能耗监测数据平台,数据化管理、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得到提升。各区政府积极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公共建筑节能分解任务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良好。公共建筑节能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基本规范。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公共建筑节能制度和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财政专项资金补贴项目审核和管理不严等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建筑节能制度和政策执行不到位。
一是应纳入建筑节能监控范围的部分事业单位未按制度规定上报能耗数据。2013年应纳入市级公共机构建筑用能统计范围的270家事业单位中,有119家单位未执行年度能耗统计数据上报制度,占总数的44.07%。
二是部分公共建筑未能按有关工作要求安装能耗监测系统。截至2014年末,本市应完成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的1785幢公共建筑中,没有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的有506幢,占28.35%。
三是部分公共建筑的能耗数据未按规定上传或上传数据不完整。截至审计调查日,除奉贤区外,全市16个区级能耗监测分平台已竣工验收并向市级总平台上传数据,但有162幢公共建筑的数据上传至区级平台后,未上传至市级平台。此外,经抽查已联网的452幢建筑2013年12月31日向市级总平台上传数据情况,其中有21幢至少有1年以上无上传数据。
(二)部分专项资金补贴项目审核和管理不严。
一是部分项目未及时竣工、验收。审计调查发现,本应于2012年底前竣工的13个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中有5个项目未按计划实施或竣工,涉及补贴资金共计586万元(其中3个申请撤销的项目已下拨专项补贴资金共计407万元);其余8个项目竣工后至今未验收,涉及专项补贴资金共计1128万元。
二是部分补贴项目审核不严。2011年至2013年享受本市公共建筑节能财政补贴资金的236个项目中,有39个项目(其中立体绿化示范项目37个,建筑节能示范项目2个)申报主体上报面积、竣工时间不符合规定,涉及专项补贴资金共计1684.34万元,占抽查项目补贴资金总额的16.58%。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机管局及市有关主管部门和区县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本市公共建筑节能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考核评价工作;督促完成506幢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研究后续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形成建筑用能监测长效机制。
(二)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等主管部门加强建筑节能财政补贴资金申报项目主体、时限、面积的审核工作;对于13个未竣工、已竣工尚未验收或已申请撤销的项目,应督促尽快竣工或办理竣工验收及项目撤销等手续,并追回撤销项目的专项补贴资金。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机管局、市绿化市容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一)对部分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及时上报能耗统计数据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厅已下发《上海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将市级公共机构及所属公共机构推进节能工作情况纳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评、文明单位评选等依据;市机管局与市财政局对公共机构能耗情况联合开展普查,并将责成相关单位对未按要求申报的公共机构实施节能专项监察;市机管局加强《上海市公共机构能耗公示实施细则》的执行力度,对应纳入但未按要求填报能耗数据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部分公共建筑未能按有关工作要求安装能耗监测系统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机管局和市金融办,就未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的具体项目进行分工,推进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对部分公共建筑的能耗数据未按规定上传或上传数据不完整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已安排技术支持单位开展相关楼宇巡查工作,截至2015年10月底,上传市级平台的楼宇幢数新增103幢。
(二)对部分项目未及时竣工、验收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通过加强动态监管,明确项目进度时间节点,督促项目落实。目前已有3个项目完成验收;3个项目正在验收;3个拟撤销项目已收回补贴资金,直接由项目单位上交市财政局;4个项目由于项目周期较长,需要测试夏季和冬季的系统能效等原因待验收。对部分补贴项目审核不严的问题,市绿化市容局已责成申报主体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落实整改,6个申报主体不符合规定的项目涉及的补贴资金37.56万元已下拨项目实施单位或上交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