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浦消防站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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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48号(总第2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4年11月7日至21日,市审计局对市消防局负责建设的打浦消防站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05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该项目立项。2008年11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年1月,原市建设交通委批准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概算总投资中市级建设财力承担2700万元,主要是消防站工程建设费用。

根据市消防局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4年9月30日,消防站建设完成投资3050.71万元(不含前期动拆迁费用),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670.39万元、设备投资1202.70万元、待摊投资177.62万元。经审计,打浦消防站实际完成投资3024.91万元(不含前期动拆迁费用),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644.59万元、设备投资1202.70万元、待摊投资177.6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程序的相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该项目因定额套用错误、部分材料单价未按合同价计取等原因,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共计25.80万元。

(二)该项目的工程设计服务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3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多计项目投资的问题,要求市消防局调整项目成本。对设计单位的确定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要求市消防局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消防局积极落实整改。对多计项目投资的问题,市消防局已作相应账务调整。对设计单位的确定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市消防局表示今后将加强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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