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关于本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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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6年1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本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涉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等部门。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5年,本市10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数为2810.96亿元,支出预算数为2579.02亿元。10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经市政府审批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审计结果表明,本市结合国家社会保险重大政策调整,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基本能够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预算收入和安排预算支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

1.17家企业少计社保缴费基数,导致少缴社会保险费合计1021.74万元。

2.松江区2015年新农合基金区级政府补贴资金718.04万元未及时缴入基金收入专户。

3.原崇明县、松江区、宝山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未按规定,将新农合基金的周转金2015年度产生的利息收入15.36万元上缴至市级基金专户,统一管理。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相关信息获取机制不够健全。因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与公安等相关部门有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信息的核对机制尚不完善,部分医院也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住院病人死亡信息,发现个别死亡人员后续仍发生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的现象。

2.对部分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购药行为控制审核不严。本市2015年有330人存在超常规用量的购药现象,涉及金额合计165.30万元,上海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虽然对上述参保人采取了停止药店持卡购药一段时间的措施,但其后未采取进一步追查和处理,即于到期日全部恢复其医保卡药店购药功能,后续审核处理不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

(一)对17家企业少缴社会保险费1021.74万元的问题,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督促市社保中心,进一步核实上述单位的缴费基数,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缴交。

(二)对部分区新农合基金区级财政补贴资金和周转金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经审计指出后,松江区等3个区(县)已将上述资金全额上缴有关专户。同时,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督促区相关部门今后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三)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相关信息获取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督促市医保中心加强关联信息获取的及时性,对不规范的医保结算行为作进一步核查,规范医保基金的支付管理。

(四)对部分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购药行为控制审核不严的问题,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督促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加强定点药店购药的控制审核工作。

具体整改情况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5〕70号)规定,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适时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审计局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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