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6年2月至3月,市审计局对本市2015年度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下简称国资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涉及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并延伸审计了相关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2.28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67亿元,收入共计92.95亿元。支出共计65.46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7.49亿元。支出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现代服务业等资本性支出共计59.8亿元;用于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等费用性支出共计5.2亿元;用于国资监管等其他支出共计0.46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坚持收支平衡、确保重点的原则,开展国资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国资经营预算收益收缴范围进一步扩大,比例进一步提高。支出安排主要聚焦于企业科技创新和能级提升、“四个中心”重点项目建设、文化事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民生保障和国有企业改革重组。预算执行基本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少核定部分企业国资收益上缴金额。
市委宣传部未按企业实际计提数而是按估算数抵扣法定公积金,误将其受托监管的4户国有独资企业2014年度国资收益计缴基数核定为16.66亿元,报经市财政局复核后,组织上缴国资收益1.67亿元。按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上述4户企业计缴基数应为17.91亿元,应计缴国资收益1.79亿元,少计缴国资收益1249.02万元。经审计指出后,市财政局和市委宣传部已组织4户企业将少计缴的国资收益补缴入库。
(二)部分历年资本性支出的项目进展缓慢。
2011年至2012年,1户企业集团获得国资经营预算安排的资本性投入10亿元,用于33艘船舶购置和2个产业链项目。截至2015年末,企业集团仅累计支出国资经营预算资金5.71亿元(并使用了部分国家造船补贴资金),原定项目中13艘船舶的建造尚未启动。
2013年至2015年,1户企业集团获得国资经营预算安排的资本性投入5亿元,用于2个市外粮源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截至2015年末,企业集团仅累计支出国资经营预算资金0.22亿元。1个项目仅完成股权收购;1个项目尚处于可行性方案研究阶段。
(三)部分技术创新与能级提升项目延期。
截至2015年末,31个技术创新与能级提升项目应完成实施并达到最终目标。其中,由于环评、企业集团自身战略规划调整等原因,共计已获得扶持资金1.7亿元的6个项目延期。截至审计日,上述6个项目中有3个项目已明确了变更的时间节点和预算明细,向市国资委申请变更并获得核准,其余3个项目正在申请过程中。
三、审计建议
(一)市委宣传部应准确核定国资经营收益上缴金额。市财政局应进一步加强对国资收益收缴的监督管理。
(二)市国资委应动态跟踪资本性投入的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督促企业围绕主业及时加快推进或调整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跟踪延期的技术创新与能级提升项目,督促企业尽快推进实施并按规定完成变更申请。市财政局应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市本级国资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的监督管理。
具体整改情况由相关单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