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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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8年1月至3月,市审计局对上海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上海社科院)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的6个事业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上海社科院为市级预算主管部门,部门预算由上海社科院本部和17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市财政局批复上海社科院2017年财政支出预算为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上海社科院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单位2017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制定了《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会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7年,上海社科院在研究生教育经费预算中重复编报在职职工讲课费并列支,造成当年人员经费242.15万元未执行。

  (二)2017年,上海社科院人员变动较大,人员经费预算未及时调整,造成1211.78万元预算未执行。

  (三)2017年,上海社科院本部及所属法学所等6户事业单位以个人银行卡代替公务卡结算2454笔科研项目支出,涉及金额588.52万元。

  (四)2017年,上海社科院未按规定将研究生住宿费等部分收费项目信息在本市“收费管理系统”填报并列示,也未在收费场所公示,涉及金额55.79万元;收取的研究生住宿费存在以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代替高等教育学杂费专用收据的情况,涉及金额42.20万元。

  (五)上海社科院相关职能处室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缺乏统筹协调。截至2017年底,由上海社科院拨付给17户下属事业单位的院级课题经费中,闲置2年以上的尚有748.60万元,涉及课题185个。

  (六)2017年度,上海社科院本部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有3627项报销的财政科研经费存在劳务费、稿费发放依据不足等问题,涉及金额355.61万元。其中:上海社科院已就1月至8月自查的514项、145.01万元问题票据进行整改。

  (七)截至2017年底,上海社科院往来科目有394.08万元非学历教育培训款未及时结转;上海社科院部分收费项目还存在收支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八)上海社科院本部及所属12个研究所未将2017年采购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造成少计资产共计120万元。

  审计期间,上海社科院已对收入长期挂账、部分收费项目收支核算不规范、信息系统未计无形资产的问题做了账务调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人员经费未及时调整的问题,要求上海社科院准确编制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履行预算调整程序;对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上海社科院及相关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对部分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上海社科院加强对内设研究生院学历教育的办学监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科研项目经费大量结存下属单位、课题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上海社科院及所属事业单位强化财政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的过程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相关的报销程序和手续;对收入长期挂账、收支会计核算不规范以及个别信息系统未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问题,上海社科院已做账务调整。

  具体整改结果由上海社科院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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