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2017年8月至10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为市环保局)负责建设的上海市环境监测、执法和管理能力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09年7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项目总投资15364.20万元。
根据市环保局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5年10月21日,该项目完成投资14973.76万元,其中:设备投资15032.20万元、待摊投资-58.45万元(其中利息收入冲减投资76.45万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为14419.57万元(不含待报批投资522.09万元),其中:设备投资14466.11万元、待摊投资-46.54万元(其中利息收入冲减投资69.0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的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相关会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的投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项目建设成本46.87万元。审计发现,该项目上报决算中,多计培训费用31.05万元,多计设备投资12.95万元,少计印花税4.52万元,多计利息收入7.39万元。
(二)该项目超概算投资522.09万元。超概算投资主要原因为部分设备投资因升级换代、需求不断深化提高等因素超出原批准标准或范围。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多计项目建设成本的问题,要求市环保局调整项目成本,并作相应账务调整;对超概算投资的问题,要求市环保局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待批准后列入项目成本。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环保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