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18年9月至11月,上海市审计局对上海申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虹公司)负责建设的虹桥综合交通枢纽环卫综合基地一期及集约化通信局房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08年9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了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2009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年6月,原市建设交通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
根据申虹公司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8年8月31日,该项目完成投资8353.89万元,其中:建安投资3931.18万元、设备投资431.40万元、待摊投资3991.31万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为8319.99万元,其中:建安投资3908.14万元、设备投资431.40万元、待摊投资3980.4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遵守了国家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项目的投资情况。申虹公司制订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3.04万元。审计发现,该项目因部分招标暂定的墙面涂料项目未按投资监理批价进行计价、部分电力电缆和桥架工程多计工程量、个别接地和避雷装置未按合同价格进行计价等原因,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合计23.04万元。
(二)部分专业分包工程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审计发现,该项目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外墙装饰工程等专业分包工程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838.56万元。
(三)个别建安工程费用列支依据不充分。审计发现,该项目上报决算中包含地面沉降监测站保护用房工程费用219万元,但截至审计日,该监测用房工程尚未竣工验收,工程结算金额尚未确定。
(四)财政拨付的项目建设专项扶持资金10.86万元未按规定冲减项目成本。审计发现,申虹公司将收到闵行区财政局拨付的专项扶持资金10.86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未冲减项目成本。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财政拨付的项目建设专项扶持资金未冲减成本等问题,要求申虹公司作相应的账务调整;对部分专业分包工程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要求申虹公司进一步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个别建安工程费用列支依据不充分等问题,要求申虹公司加快建设验收程序,按实计入建设成本。
具体整改结果由申虹公司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