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然博物馆(上海科技馆分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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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18年2月至5月,上海市审计局对上海科技馆(以下简称科技馆)负责建设的上海自然博物馆(上海科技馆分馆)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07年4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了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2008年12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9年4月,原市建设交通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项目概算总投资71376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建设财力。

  根据科技馆上报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完成投资67246.08万元,其中:建安投资54776.19万元、设备投资901.04万元、待摊投资11568.85万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为67129.24万元,其中:建安投资54637.51万元、设备投资901.04万元、待摊投资11590.6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的投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38.68万元。审计发现,该项目上报工程结算中,因工程量计量依据不充分、人工和材料价格补差计价不准确等原因,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合计138.68万元。

  (二)漏缴印花税21.84万元。审计发现,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签订的经济合同漏缴印花税21.84万元。

  (三)造价控制管理不够完善。审计发现,该项目个别主材变更事项仅办理了单价变更的批价程序,未办理工程变更的相关书面手续,涉及工程结算价款108.46万元。

  (四)建设工期滞后,增加建设成本528.19万元。主要因项目实际工期延长,造成建设成本增加。

  上述问题中漏缴印花税21.84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期间已落实整改。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要求科技馆作相应的账务调整;对漏缴印花税的问题,要求科技馆对签订的相关经济合同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对造价控制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要求科技馆加强对工程变更的流程管理和批价审价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成本造价管理和控制水平;对因建设工期滞后增加建设成本的问题,要求科技馆加强对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做好各专业工程的施工衔接,进一步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具体整改结果由科技馆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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